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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两种同性恋模式

2015-01-10 21:23:24 346 浏览

    对于同性恋现象,古人态度分两类

  明清两代有不少文人学者在其著作中提到同性恋现象,并对这股愈演愈烈的社会风气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和态度。通过相关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将当时士人的态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批判讽刺;另一类是宽容理解。第一类的代表是蒲松龄。他在《聊斋志异》第三卷《黄九郎》一篇后面的“笑判”中说:“迎风待月,尚有荡检之讥;断袖分桃,难免掩鼻之丑。”无疑显露出其对“断袖之癖”的鄙视反对之意。持宽容态度的文人代表是汤显祖和冯梦龙。汤显祖在《牡丹亭》第二十三出“冥判”中对于好男风的李猴儿在冥间受审判的叙写,具有喜剧色彩,言语间透漏着作者的宽容态度。而冯梦龙在《情史万生》中更是描绘了平等的男子同性爱情,李渔《连城璧》外篇卷五《婴众怒舍命殉龙阳 抚孤茕全身报知己》亦赞扬平等的同性恋感情。

  《红楼梦》里的两种同性恋模式

  相较于上述著作,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关于同性恋现象的书写更多,探究更深。曹雪芹并未一味地赞同或反对,而是塑造了两种不同的同性恋模式,即“本我”模式和“柏拉图”模式。他对“柏拉图”模式的同性恋现象表现出的是一种审美情趣,意图探究其中“情”的美好品质,而对“本我”模式则以一种明显的讽刺态度进行了批判。也就是说他赞美发自生命本心人性的洁净的情,而反对毫无感情的兽性的污浊的欲。在这一点上,即使是稍晚于曹雪芹的陈森所著的、以同性恋为题材的《品花宝鉴》,也只是止步于对当时上层社会狎优风气的揭露,对伶人境遇的同情,未能达到更进一步的思想深度。

    《红楼梦》中描写较多的同性恋现象仍属男子之间。除男主角贾宝玉外,涉及的其他相关人物还有秦钟、蒋玉菡(琪官)、薛蟠、贾琏、“香怜”、“玉爱”等。在书中,这些人物角色都有“龙阳之兴”。以贾宝玉为代表的是偏重于精神层面,而以薛蟠为代表的则是偏重于肉体感官。曹雪芹对这两种同性恋模式所持态度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以贾宝玉、秦钟等与薛蟠、贾琏等作比较的本身就已将一褒一贬、一扬一抑的态度显露无疑。

  作为贾宝玉等对立面的薛蟠、贾琏一派人的行为与态度不禁让人皱眉。他们完全是以和玩弄女性一样的男权心态对待他们同性恋关系中的同性对象。换句话说,他们眼中并无投射出对待同等生命的目光,而是一贯的主子看奴婢的目光。他们所贪婪的是简单的性欲发泄,是兽性。而贾宝玉等不管是否真的发生实际性行为,他们偏重于精神交流,其亲昵关系的基础也是灵魂上的统一,是人性。两者是灵与肉的区别,是“意淫者”和“皮肤烂淫者”的区别。

  宝玉同性恋的根源是自恋

  弗洛伊德对于男同性恋根源的解释为:“在他童年的最初岁月里,对女人(通常是其母亲)曾有过一段极强烈但短暂的“固置”,其后,他们自己模拟了那个女人,而以自己为性对象。这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上是自恋的,寻找与自己相似的年轻男人来爱,就有如他们的母亲爱他们那样。”

  我们可以确定,无论是秦钟还是蒋玉菡都和宝玉有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宝玉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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