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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曹雪芹的社会思想

2010-07-29 22:53:23 379 浏览
,刘长荣在他的《玄烨与曹寅关系的探讨》中抄录了康熙四十七年三月初一日《江宁织造曹寅奏报自兖至宁一路闻见事宜折》。其折为:“臣闻得四明山通福建,历来盗贼之巢穴,此辈皆在别省行劫,归藏山中,形迹幽秘,其由来已久。以前未尝不犯,问官只问眼前,现在之案,不株连根抵,故四明山巢穴,人皆不知。去年有百姓未下海(与朱三太子有关——刘注)之谣,又巡抚中军令披甲拿人,致令上下纷扰;故问官详据口供。今蒙皇上差各大臣严审,将来自可穷绝根窝,永无夜警。至于纤僧一念委给札付之事,即如响马贼歃血结盟一类,皆由于地方官懦弱懒惰,诚如圣谕不勤不慎所致”(见刘文331——332页)。刘长荣好像以此就是曹寅刺探密报江南民族起义的一个证据。但曹寅的这一奏折显然有一个不得已的成份:曹寅并非一个屈膝求富贵的卖国者,他是一个几代就沦落为满清皇室的家奴,他必须有他尽忠于满清皇室的成份。关于这一事,我们不妨看看几个月前,即康熙四十六年九月廿日曹寅的一份奏折。


  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谨奏:恭请圣安。
  臣前具摺启奏,伏蒙御批:“今岁江南亢旱,朕心甚是不安。又闻盗案甚多。钦此。”皇上忧民忧岁,虽在边陲,栉风沐雨,犹时时俯念江南,有加无已。臣寅跪诵之下,不胜感泣。臣系包衣之奴,蒙圣恩拔于下践,参列人群,但臣职司丝盐,不敢越位妄奏。今蒙谕旨,敢不竭诚剖实具以上闻。(录自易管《曹家档案史料补遗》(上))


  我没有见过曹家奏折档案的全部材料,我手中只有《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2辑和1980年第1辑易管的《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补遗》(上)与(中),所以,我对曹家的奏折了解就难免以偏盖全了。但是,就依此曹寅奏折中谈到他“越位妄奏”“盗案”一事,也可见实出于不得已成份。


  还有以下曹寅对“盗案”的一些奏折:
  康熙四十六年九月廿日曹寅给康熙奏折的后半部:
  ……再,盗原系浙江旧案,鼠窃狗偷之辈。当时匿家光福山中,转攀拿获,自知不免大戮,恐该衙门动刑痛苦,遂妄为大言,使问者不敢施威,以免一时之累。缘巡抚远出苏城,又无老成之官,一时城栅过于严防,以致百姓惊慌。其实不过甚常盗案,并无连海结夥不轨之事。后恭闻皇上圣谕,责地方以不加查察盗案,凡臣民无不欢忭,以为天鉴如临,明洞万里。目下各官知戒,小民俱安堵如常。理合一并具摺奏闻,伏乞圣鉴。


  曹寅奏陈浙江审张廿一案由摺:
  原附康熙四十七年闰三月十二日开案摺内。
  浙江审事略:
  浙江所审之案,张廿一、张廿二,即江南获解之张君玉、张君锡。廿一妄称总爷,廿二自称二爷。又有陈天祥、王文秀、王公亮妄称将官,施尔远称施先生,又称军师。又有未获之叶天祥,妄称先锋。此辈无知之徒,自称此等名色,其实每人名下率领不过五六人,六七人不等,其余或被捉挑行李,或雇跟随服事,多系误入。其所称朱三太子,不过借端煽惑,恐吓愚民。一时受刑,辗转胡报,究竟供称某人与朱三太子往来,某人系朱三太子不离左右;与供其所居门面楼房如何,其人年纪面貌如何,有子若干?及提到细问,总属不符。(其下还有奏报“一念”“朱三太子,一名禾老先生”等案,文字太长,不录)。(见同文335——336页)


  曹寅奏陈江西地方盗案摺:
  原附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四日请安摺内。
  再,臣探得江西彭泽县地方有盗案一起,内有刘名扬、朱黄友二名漏网脱逃,地方官将伊家属拘禁。而刘名杨、朱黄友遂勾结各处流民,纠合二百余人,欲图劫狱。因借此恃强抢夺客商米船,当经地方官传集士兵等人,协力擒拿,已经安定。又闻望江、宿松、桐城、太湖、建德等处,因旧年地方荒歉,穷民乏食,遂有地棍勾连,向殷实之家借米索食,地方官亦现查拿抚慰无事。诚恐流言讹传不一,有廑圣怀,故敢奏闻伏乞睿鉴。(见同文343页)


  我们从以上抄录的曹寅这些有关“民变”“盗案”以及一些“反清复明”的起义奏折中看到,曹寅是向康熙皇帝密报了事情;但是,我们也从这一些奏折中也看到曹寅在奏折中有意偏袒江南一带人民,曹寅丝毫没有夸大事件,而且每每有缩小事件的成份。比如说奏折中的“其实不过甚常盗案、并无连海结伙不轨之事”和关于张廿一、张廿二案件奏折中的“此辈无知之徒,自称此等名色,其实每人名下率领不过五六、六七人不等,其余或被捉挑行李,或雇跟随服事,多系误入”,以及另一个奏折的“又闻望江、宿松、桐城、太湖、建德等处,因旧年地方荒歉,穷民乏食,遂有地棍勾连”等语,这些奏折用语实有缩小事件的成份,它跟一些缴功行赏过分夸大其词的奏折相比,我认为还是有根本的区别的。最起码来说,这种奏折避免了满清王朝对江南一带人民的大屠杀。至于奏折中一些对反清头领的一些诬蔑之词,此官样文字总要得写的。


  有些人也可能会说,不论怎么说,曹寅毕竟向康熙皇帝奏了些一些密折,为康熙平息江南一些反清复明起义起了作用。但我们话又说回来,康熙帝每每向曹寅李煦等下旨“尔密密访问明白奏来”“再查再奏”(抄自刘长荣一文,见333页),曹寅能不上奏一些有关事件吗?而且康熙皇帝在曹寅上奏的“曹寅奏陈浙江审张廿一案由摺”上已批有“山东地方将姓朱的父子三人都已拿住了,口哄(供)亦甚明白,但一念拿住方好”和在“曹寅奏僧一念辑获日期摺”上已批的“早已知道了”以及在“曹寅奏报朱三太子在鲁获解摺”上批的“已有旨了”(见《学刊》1979年第二辑易管编的《曹家档案史料补遗》336页、340页、338页),这都说明曹寅奏报这些不奏报这些都无所谓,在曹寅奏报这些之前,康熙皇帝已知道了全部,而且已行文下旨了。那么说来,曹寅就不奏报这些,又对于当时一些反清复明势力又有何用呢?


  不论怎么说,在曹寅密奏江南一些反清势力的问题上,我认为:其一是曹寅作为康熙皇帝耳目,在此问题上,他还有一个不得已的成份。其二是曹寅在密奏此事上,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它避免了一些血腥屠杀,这还是偏袒于江南的汉族人民和一些抗清志士们的。当然这种奏折也无形中起到了缓和满清王朝和江南人民的矛盾,起到了维护满清王朝的作用。


  在人们认为曹寅在密奏有关江南抗清民众起义的同时,人们还几乎一致认为曹寅在收买笼络软化江南的一些“匡复汉威仪”的明末逸民,在有意的消灭明末士大夫的反清复明的民族运动。在这个问题上刘长荣在他的《玄烨和曹寅关系的探讨》一文中似乎特别突出。刘长荣认为康熙曾“密诏曹寅作好江南统战工作……玄烨密令曹寅担负了统战重任。但恐露马脚,玄烨再三嘱咐‘千万不可露出形迹方好’、‘以后有闻地方细小之事,必具密折来奏’、‘有什么闲话,写折来奏’、‘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匪浅’”(见《学刊》刘文326页)。


  对于刘文这一段康熙密令曹寅作江南“统战”任务的文字,由于刘文未引明出处,也未说明此几处的引文是专指康熙指示曹寅笼络江南逸民一事,还是兼指曹寅密报江南的地方百务,官民动态各个方面的,这个我不明白。不过刘文在下一页有这么一句话,就是“曹寅交契,似乎有意偏重于明末士大夫,若非玄烨指示,难道不怕玄烨怀疑”(见《学刊》刘文327页),若按照刘文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不怕玄烨怀疑”将成为曹寅结识江南名士乃是受了康熙秘密指使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在这里,我希望刘长荣弄清楚一个时间界线问题,也即就是刘长荣自己指出的“杜(氵+睿)大曹寅55岁,杜芥大曹寅52岁”(见刘文326页)。实际上刘文这种说法不确。


  杜(氵+睿)生于1611年,死于1687年,死时76岁。曹寅生于1658年,死于1712年。杜(氵+睿)应比曹寅大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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