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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论

2010-07-29 23:01:16 352 浏览
到。蔡元培的“惟吾人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乎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的文学与作者思想分离研究的观点,就这一点来看,蔡元培的“索隐”就走错了路了。当无法研究作者生平时,那是没有办法,只好单方着重于著作的研究;但当可以考证作者生平、经历、和他的社会思想时,首先应着重于作者生平经历和其社会思想的研究。因为从一个作品本身可以研究作者的社会思想和写作思想,但当从作者的生平经历能研究出作者的社会思想时,它也有助于作品本身,也即就是著作的写作思想和内容及其结构的研究。蔡元培弃作者生平之考定而单方注重于作品本身的研究,甚至只搜寻一些不相干的零碎材料来附会《红楼梦》的一些情节,就难免要失败了。在这里,至于胡适考证之后对《红楼梦》下的“自叙传”的结论是否正确,那是另一回事了。单就承认应该不应该进行作者生平、经历、版本考证这一方面来说,蔡元培远远不如胡适,尽管胡适考证后的“自叙传”这一结论远远不如蔡元培的“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这一结论。


  胡适对蔡元培“索隐”批判的第二个方面,是认为对《红楼梦》的研究不该用“猜谜”的方式。胡适的这一观点显然错了。《红楼梦》虽然是一部文学艺术杰作,但《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谜,它不同于其它任何小说,它是一部“璇玑图”。如果胡适认为单考定出曹雪芹的生平就足以证明《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那就大错特错了,何况胡适仅考证出作者之生平,但他并没有考证出作者的社会思想。在曹雪芹的社会思想和民族思想的问题上,胡适还是一个门外汉。


  蔡元培不在作者生平、经历、版本的研究上下功夫是不对的,仅仅用一些不相干的零碎史料来附会书中的某些人物情节也是错误的;但蔡元培似乎领略到了曹雪芹“持民族主义甚挚”的这一观点还是正确的。由于这一问题相当隐晦抽象,所以,当蔡元培未找到确切证据时,难免就单方陷入了一种零碎材料的附会上。在蔡元培“索隐”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摈弃其附会的糟粕成份,但也不能一概抹杀其萌芽状态的可贵见解。蔡元培认为作者有甚挚的民族思想和《红楼梦》中带有相当的民族思想倾向的这一见解还是高人一着的。
  索隐派的第三派认为《红楼梦》是记纳兰成德的事。其派各家虽看法有异,但大致相同,并没有逃出纳兰成德这一范畴。纳兰成德,字容若,是康熙朝宰相明珠的儿子。


  陈康祺的《郎潜记闻二笔》(即《燕下乡坐(目+坐)录》)卷五说:
  先师徐柳泉先生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成德宫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姜宸英)。……”徐先生言之甚详,惜余不尽记忆。


  俞樾的《小浮梅闲话》(《曲园杂纂》38页)说:
  《红楼梦》一书,世传为明珠之子而作。……明珠子成德,字容若。《通志堂经解》每一种有纳兰成德容若序,即其人也……然则其中举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也。”


  钱静方也颇赞成这种主张,钱静方说:
  是书力写宝黛痴情。黛不知所指何人。宝玉固全书之主人翁,即纳兰侍御也。使侍御而非深于情者,则焉得有此倩影?余读《饮水词钞》,不独于宾从间得诉合之欢,而尤于闺房内致缠绵之意。即黛玉葬花一段,亦从其词中脱卸而出。是黛玉虽影他人,亦实影侍御之德配也。(摘自《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9——80页)。


  我们说王梦阮与蔡元培的“索隐”虽然在附会,但他们尚不失在“索隐”;但“纳兰成德说”的各家虽然好像也在“索隐”,然而却纯粹是一种附会。此一说仅凭传说和主观臆测而乱语一通,可以说此说不值一谈。
  索隐派的情况大致如此。
  在《红楼梦》的研究过程中,评点派的观点不能使人满意,但索隐派的附会看来更为荒诞,人们在不满意评点派观点的同时,显然也不满意索隐派的结论。随着一些有关《红楼梦》版本和曹雪芹生平资料的出现,胡适开始了对曹雪芹生平和对《红楼梦》情节的考证。


  胡适在研究《红楼梦》的过程中,已开始看到了索隐派研究的弊端,胡适在他的《红楼梦考证》一书中一开始便这样写道:


  《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么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3页)。


  胡适的这些评语确实说对了。
  胡适于是开始了搜集材料,开始根据搜集的材料对《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进行了研究。


  胡适在查阅材料考定之后得出:
  (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2)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生于极富贵之家,身经繁华绮丽的生活,又带有文学与美术的遗传与环境。他会做诗,也能画,与一般八旗名士往来。但他的生活非常贫苦,他因不得志,故流为一种纵酒放浪的生活。
  (3)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4)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5)《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6)《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真假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见同书99页)
  胡适的考定,在《红楼梦》研究史上是空前的,不能不承认,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起着一种划时代的作用。


  但是胡适在取得《红楼梦》研究丰硕成果的同时,他便很快滑进了“自叙传”的泥潭,胡适在研究《红楼梦》的问题上同样未能逃出附会一流。
  胡适在研究曹雪芹生平和家世的材料之后这样写道:


  〖HT5K〗以上是关于著者曹雪芹个人和他的家世的材料。我们看了这些材料,大概可以明白《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了。这个见解,本来并没有什么新奇,本来是很自然的。不过因为《红楼梦》被一百多年来的红学大家越说越微妙了,故我们现在对这个极平常的见解反觉得他有证明的必要了。(见同书92页)
  于是胡适开始列举自叙传的“几条重要的证据”,实际上也是一种附会的证据。


  第一,胡适在录用《红楼梦》开端写的“作者自云曾经历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之天下”之后认为:“这话说得何等明白!《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自我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的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


  第二,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一回中的“……莫如我石头所记……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和“……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之后认为曹雪芹“这样明白清楚的说‘这书是我自己的事体情理’‘是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胡适的含义很简单,作者是自己在写自己。


  第三、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十六回谈论“独他家接驾四次”一段文字之后认为,“康熙帝南巡六次,曹寅当了四次接驾的差……曹雪芹不知不觉的——或是有意的——把他家这桩最阔的大典说出来”。
  第四、胡适在录用《红楼梦》第二回叙述荣国府的“世次”中的“长子贾赦袭了官……次子贾政……如今升了员外郎”一段文字和查对曹雪芹之父曹頫亦是“员外郎”亦是“次子”和他做的“织造内务府的差吏,故不算做官”的几处文字之后认为《红楼梦》中的贾政即是曹雪芹之父曹頫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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