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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2010-07-07 17:38:18 623 浏览
 【导语】
  本书作者张曼菱长期潜心于红学研究,本书是她的得力之作,她也是中国女性评红出集之第一人!红学世家潜心两代人痴求红楼魂,张氏点评惊世三十篇情解群芳谱!篇篇文章充满了真知灼见,可谓字字珠玑,展示了其作为承前启后的一代红学奇才的绝代风华。在这里,你将看到另一个别样的“红楼梦”!
内容提要

  【内容提要】
  本书是张曼菱多年来潜心于红学研究的结晶,为近来“红学研究热”中之奇葩。其中充满了真知灼见,可谓字字珠玑。作为中国女性评红出集之第一人,张氏文化视野宽阔,才贯中西,情通现实,展示了其作为承前启后的一代红学奇才的绝代风华。
前言

  【前言】
  假如没有《红楼梦》 自从回到故乡,劳碌已久。因为写这本书,而得以重归《红楼梦》的情感季节,这是我岁月中难得悠然的一个夏天。 半生良伴,今日执笔。如今我的生命也进入了夏末秋初。不必思虑取悦于饱学之士,只是作为一种愉悦自己的犒劳,作为与九泉下父亲的相叙。还有友情的回报。 太虚幻境,大观园中的故事,那是一部低回迷离在我灵魂深处的音乐旋律。它使得每日银屏上那冷硬的世界,世界上血海弹雾的报复事件,变得遥远和陌生。大地上疫病的阴影也不再令我绝望。怀抱一部《红楼梦》,生生死死有归途。 这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所能拥有的无价之宝。我愿永远地悲鸣着那“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之歌,而淡漠于那些自称为王者和战争者的自颂。 此刻,母亲正在风琴旁弹着她所喜爱的“夏天最后一朵玫瑰”。家里总是提前熄灯,使人可以在宁静的夜光下,行走,更衣,饮水,闲聊,然后铺被就卧。这是父母的习惯。 每到晚间,只要不看书,他们总是暗灯和熄灯。这不是只为了省,更是为了静。父亲曾说,“太强的灯光使人燥”。现在我也学会了这习惯,才明白在暗夜中有一种解脱之感。没有外在的注视,人回到自己,感觉踏实和从容多了。 倚楼望月。窗外一片和悦的虫鸣声。岁月、古老、与今日,仿佛是这流萤和细鸣声织成的一条银河。 生命的最终成功即在于人性的恢复与完善,中国文化中所说的“正果” 是也。 人生无论如何遭遇,如若能够回归到自然态,与春秋大地同心,如纤草幽菊淡然,生则自呈个性,死则从容奔赴。这就接近了正果。 说不清这是曹雪芹的宗旨,还是父亲对我的影响。 假如当初家中没有《红楼梦》,当那哺育我灵魂的父亲被突然遣往边地,父爱会在一夜间被人夺走,我会完全孤独。天伦的延续将没有一座联想之桥。 如果没有文学的濡养,没有《红楼梦》这长线话题,这游思的安置,我肯定不是今天的我,会更少才华更少快乐,更少一些人性的深与柔。 父亲被放逐蛮荒,骨肉离散,一部《红楼》伴凄清。但《红楼》诸君,依然如在近邻。父女们千里之隔,而神魂相依,同游大观园。 文革始,中学里一张大字报说我“晚上在女生宿舍讲《红楼梦》”,并命我交出父亲从远方寄来的剪报“《葬花诗》和《白头吟》”。这两首诗我都背诵下来了。 面对暴力,心中暗自鄙薄:这是一座属于我父女的山中宫阙,尤如书中那“太虚幻境”。世俗之力如何剥夺? 劳役之外,沉吟着“孤标傲世偕谁隐”,红尘疯狂,自矜有“质本洁来还洁去”。为宝钗黛玉辩迟疑,替探春晴雯叹命运,往往令人忘却自己的逆境。 在那个肆意胡言的小丑时代,在乡下的茅屋竹篱下我依然写着“《红楼梦》辨”。这是一种对自己的犒劳。它成为心灵的秘诀,一种自由的意识。野芳相伴妙文章,虽身处竹篱茅舍,亦无可惧虑。 这一代人中,有许多女孩与我同一个命运。她们都在后半生中被烙上了失父失衡的烙印。红颜薄命我亦然。但是在我的烙印上,有文学的止痛剂。 在《红楼梦》这片芬芳的人性花园里,安顿着一颗稚嫩失落的女儿心,使她能够面对这个世界的冷酷无情,编织起一层隔离网。 那是一个柔情蜜意被蔑视的时代。《红楼梦》使我可以不为自己的多深 多思和一往情深而感到无端羞愧和心理犯罪;反而使我拥有了一份秘密的骄傲和尊贵。 在一个个性被铲除的异质年代,心有一部《红楼梦》,曾经成为我保存自己、区别于他人的内心凭籍。 是《红楼梦》使我将自己的人生感受融人到美的追求中,变成一种生命的实践。我已经将此视为一种与生俱来的状态,就如同空气,给我呼吸。 假如没有《红楼梦》这部书,别人会怎样?天下会怎样? 这我不知道。但对于我和父亲,假如没有《红楼梦》,也许我们就都不是现在这样的我们,而是更孤单,更凄冷,更飘零,生活中的苦痛愁绪更多。心中的宝库一旦空失,人生的脚步也不知会在何处停顿。 感谢《红楼梦》,使我经历苦难而依然存留着对人生的眷恋与执著。
假如没有《红楼梦》

  假如没有《红楼梦》
  自从回到故乡,劳碌已久。因为写这本书,而得以重归《红楼梦》的情感季节,这是我岁月中难得悠然的一个夏天。
  半生良伴,今日执笔。如今我的生命也进入了夏末秋初。 不必思虑取悦于饱学之士,只是作为一种愉悦自己的犒劳,作为与九泉下父亲的相叙。还有友情的回报。
  太虚幻境,大观园中的故事,那是一部低回迷离在我灵魂深处的音乐旋律。它使得每日银屏上那冷硬的世界,世界上血海弹雾的报复事件,变得遥远和陌生。大地上疫病的阴影也不再令我绝望。怀抱一部《红楼梦》,生生死死有归途。
  这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所能拥有的无价之宝。我愿永远地悲鸣着那“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之歌,而淡漠于那些自称为王者和战争者的自颂。

 此刻,母亲正在风琴旁弹着她所喜爱的“夏天最后一朵玫瑰”。家里总是提前熄灯,使人可以在宁静的夜光下,行走,更衣,饮水,闲聊,然后铺被就卧。这是父母的习惯。
 每到晚间,只要不看书,他们总是暗灯和熄灯。这不是只为了省,更是为了静。父亲曾说,“太强的灯光使人燥”。现在我也学会了这习惯,才明白在暗夜中有一种解脱之感。    没有外在的注视,人回到自己,感觉踏实和从容多了。
  倚楼望月。窗外一片和悦的虫鸣声。岁月、古老、与今日,仿佛是这流萤和细鸣声织成的一条银河。
  生命的最终成功即在于人性的恢复与完善,中国文化中所说的“正果”是也。
  人生无论如何遭遇,如若能够回归到自然态,与春秋大地同心,如纤草幽菊淡然,生则自呈个性,死则从容奔赴。这就接近了正果。
  说不清这是曹雪芹的宗旨,还是父亲对我的影响。
  假如当初家中没有《红楼梦》,当那哺育我灵魂的父亲被突然遣往边地,父爱会在一夜间被人夺走,我会完全孤独。天伦的延续将没有一座联想之桥。
  如果没有文学的濡养,没有《红楼梦》这长线话题,这游思的安置,我肯定不是今天的我,会更少才华更少快乐,更少一些人性的深与柔。
  父亲被放逐蛮荒,骨肉离散,一部《红楼》伴凄清。但《红楼》诸君,依然如在近邻。父女们千里之隔,而神魂相依,同游大观园。
  文革始,中学里一张大字报说我“晚上在女生宿舍讲《红楼梦》”,并命我交出父亲从远方寄来的剪报“《葬花诗》和《白头吟》”。这两首诗我都背诵下来了。
  面对暴力,心中暗自鄙薄:这是一座属于我父女的山中宫阙,尤如书中那“太虚幻境”。世俗之力如何剥夺?
  劳役之外,沉吟着“孤标傲世偕谁隐”,红尘疯狂,自矜有“质本洁来还洁去”。为宝钗黛玉辩迟疑,替探春晴雯叹命运,往往令人忘却自己的逆境。
  在那个肆意胡言的小丑时代,在乡下的茅屋竹篱下我依然写着“《红楼梦》辨”。这是一种对自己的犒劳。它成为心灵的秘诀,一种自由的意识。野芳相伴妙文章,虽身处竹篱茅舍,亦无可惧虑。

  这一代人中,有许多女孩与我同一个命运。她们都在后半生中被烙上了失父失衡的烙印。红颜薄命我亦然。但是在我的烙印上,有文学的止痛剂。
  在《红楼梦》这片芬芳的人性花园里,安顿着一颗稚嫩失落的女儿心,使她能够面对这个世界的冷酷无情,编织起一层隔离网。
  那是一个柔情蜜意被蔑视的时代。《红楼梦》使我可以不为自己的多深多思和一往情深而感到无端羞愧和心理犯罪;反而使我拥有了一份秘密的骄傲和尊贵。
  在一个个性被铲除的异质年代,心有一部《红楼梦》,曾经成为我保存自己、区别于他人的内心凭籍。
  是《红楼梦》使我将自己的人生感受融入到美的追求中,变成一种生命的实践。我已经将此视为一种与生俱来的状态,就如同空气,给我呼吸。
  假如没有《红楼梦》这部书,别人会怎样?天下会怎样?
  这我不知道。但对于我和父亲,假如没有《红楼梦》,也许我们就都不是现在这样的我们,而是更孤单,更凄冷,更飘零,生活中的苦痛愁绪更多。心中的宝库一旦空失,人生的脚步也不知会在何处停顿。
  感谢《红楼梦》,使我经历苦难而依然存留着对人生的眷恋与执著。
“根并荷花”解

  “根并荷花”解
  荷花,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品位极高,有“君子”之称。亭亭玉立,风骨风姿尽占。荷花立身池塘水中,清香远艳,只能心赏而不可亲亵。
  虽为花,却有松品竹韵,并不全凭籍新鲜色香以诱人,是为清品。
  相形之下,牡丹艳而富贵,却有迎合世俗之嫌。故合宝钗身份。杏花与杏林、杏坛相关,意味着济世之才,合探春气质。梅花是李纨虚占,其实这位青年寡妇倒没有多少梅花的傲气和香雪气,但有孤洁在。余者闲花,辅佐之意也。
  在《红楼梦》一书之中,名花各有主,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通过制花签行酒令,作者已经将她们的名份派定。
  而荷花,在《红楼梦》全书中却没有正面出场。
  “根并荷花一茎香”,在太虚幻境中是香菱册子上的诗歌首句。
  那么有没有人物象征荷花?谁是这一茎荷花呢?
  我的答案是,《红楼梦》当然不可少荷花,而且占据书中重要位置。那位与荷花相对应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之首林黛玉。
  且看,“黛玉默默地想到,‘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一面伸手取了一根,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
  莫怨东风当自嗟。
  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众人笑道:‘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这里将“牡丹”宝钗作为陪衬,可见“芙蓉”地位之高。
  荷花又有别名为“水芙蓉”。
  秋天游大观园时,黛玉又说,她只喜欢李贺诗中“留得残荷听雨声”这一句。可见爱荷爱到残荷。殒残之际,也挺拔池中,风中叹息,情归大地。
  这都是虚笔,都是补笔。那么说明黛玉是荷花的“正笔”在哪里呢?
  警幻仙册诗云“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这第二句,不用解释,幼时被拐子带离了温馨尔雅之家,痛煞父母,一个好端端的家从此败落。而她自己则被卖来卖去,最后落在了无行无德的薛蟠之手。
  而第一句“根并荷花一茎香”作何解释和推衍呢?
  对此,续作者高鹗无甚说头。他已经丢开此笔伏线。也无力引导下去。后世论者也尚未顾及。
  须知《红楼梦》一书无虚设之语,不可能只是一句空头赞颂香菱的话。
  《红楼梦》中有荷花,以及“谁是荷花”,已经有案可查。
  而香菱所“根并”之“荷花”,乃是黛玉。非她莫属,必须落实在她身上。
  《红楼梦》开宗明义,最先出场的正经人物,一个是“十二钗”之首黛玉,一个是“副十二钗”之首香菱。香菱的根在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黛玉的根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香黛二人,俱出自“书香之族”,籍贯都明点是“姑苏”。这就是“根并荷花”之来由。
  而书中十二钗以及上下多少女孩,无一是如此明白的来处。李纨、宝钗写的是金陵籍人,三春姐妹名在京都,性情与金陵来人无二。二位姑苏小姐,却都列于金陵裙钗之榜首。
  林黛玉不仅在开卷第二回中就与甄英莲——香菱同时出场,并且她与香菱同命。其父林如海虽为宦海官员,却是探花出身的书生,故于世事单纯极矣,亦如甄士隐。而尊贵的黛玉亦如被卖入薛家的香菱,是无依的。
  她们才是同一品格的清香、正香,这就是书香。一切香之正品。出身极雅,家世极清,品性极幽,姿容极佳。所以说是“一茎香”。
  香、黛各自的家庭、家风、家父之为人,并与林下奸雄贾雨村之相处关系,竟如同葫芦画瓢一样类同,其状况、气氛、细事简直有雷同之嫌。
  甚至,香菱、黛玉二人,皆有在幼年被和尚要求化去出家的事情。
  他们二位的父亲,甄士隐与林如海,都是在贾雨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以儒雅之风,古道热肠,主动地给予他最周到的资助和权门依仗。
  而贾雨村对此二位则亦都是掩藏其奸诈之性,以浑然不觉之态,来承接这他渴望已久的机遇。并同样此后对二位遗下的千金小姐,不管不问,昧心昧肝。
  那甄士隐与林如海,亦都在资助贾雨村之后,女儿就离去了。
  香菱被拐,黛玉则由外祖母家接走。女儿一走,则一个出家无迹,一个猝然病逝。于是二位姑苏小姐,亦几乎同时在这人世上就没有了亲人。
  这样踩着影子走路的描写,在丰富磅礴的《红楼梦》中是绝无仅有的。而且就并列在一开头的一、二回中。不可能是一开头作者就江郎才尽吧?不可能是一开头就发生错乱失误吧?更不可能第一、二回就文稿拼凑吧?
  这是作者蓄意而为的。就是要她们“根并荷花”,同发“一茎”幽香。
  香菱乃黛玉身世之影子,而晴雯为黛玉性情之附线。黛玉“十二钗”之首,香菱“副十二钗”之首,晴雯为“又副”之首。
  《红楼梦》之神秘气味,也在于它总带着一种“双影“的描写效果,似暗示,如隐喻,作预兆,证前缘。使得一种生命的生存,个性和精神的生存,获得多种方式,多个幻象,以及多发性的启示。
  有宾有主,宾主之间,浓淡相映。同而不合,合而不同。仿佛水墨国画,于点墨轻重间,竟为云石之别。俱为墨色,不用五色之乱,反韵节层次清明。
  此书第一回、第二回中,写出香菱、黛玉身世,她们的父亲,香黛同属清纯慧女;同时一枝笔,又写出贾府、甄府,同样家势,同样子弟,贾宝玉与甄宝玉,同属奇诡秉性。
  以贾雨村为串线,貌似流水,实则已经完成了两个“套中套“的内容。使此书一开首便已显现出“镜花水月”之风采风格,“风月宝鉴”的双面意味。
  菱角与荷花,俱属于清冷之物,却可互相作伴。故书中特别安排黛玉竟教香菱学诗,且毫无骄矜之态,竟是状如姐妹也。
  特引一段:
  黛玉笑道:“共记得多少首?”香菱笑道:“凡红圈的我都尽读了。”黛玉道:“可领略了些滋味没有?”香菱笑道:“领略了些滋味,不知可是不是,说与你听听。”黛玉笑道:“正要讲究讨论,方能长进。你且说来我听。”……
  湘妃子之诚恳亲切,香菱之快乐与遵从,通篇未有也。
多情、同情 、至情(1)

  多情、同情 、至情
  贾宝玉这一人物,是转动《红楼梦》全书的主枢纽。
  贾府中男女人物,从秦可卿到贾政、贾芸,从薛蟠到茗烟,皆围绕他出台演绎成故事。
  他仿佛是群芳的春神。黛玉与宝钗,为争夺对他的感情拥有权,而各有归路。“金陵十二钗”,正册以及副册、又副册中人物,都与他有蛛丝马迹的真情关系。
  贾宝玉最可贵的一点就是他有“至性”。无论什么关系,甚至无论主仆上下,他最本质的一点就是将人当“人”看待,将人当人来欣赏,来爱慕,来维护,来悼惜。用现代语言说,他是人性至上者。
  在血亲构成的关系中,他的出发点也以“人性关爱”为本质,而非为封建的“伦理原则”所左右。诸如:迎春出嫁时,宝玉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瞻顾,吟诗,惋惜这位秉性温柔的二姐姐结束了幽静的闺阁生活,从此前途莫测。闻邢岫烟受聘,他又立在杏子荫下,想象着岫烟将如花结子,继而白发满头,感慨万般。
  宝玉的这些在别人看来是近乎痴魔的疯想,却是最永恒最深刻的人生的悲哀,女性面对男权世界的无奈。可以涵盖及全人类的女性。如果《红楼梦》能够成功翻译,全世界的女性皆会为得到来自男性世界的这种真情的体贴珍惜,而芳心有慰。
  他为香菱想出替换石榴裙的主意;将受辱后的平儿引到怡红院中梳装;他为彩云瞒脏,是不想扯出赵姨娘来,深处更为了保护探春的自尊心。他为藕官遮挡烧纸钱事,也含有维护黛玉之心。所以鲁迅说他“爱博而心劳”。
  无论是湘云还是司棋,有了急难都向他求援,知道他一定会放在心上尽力去做;做不到,也会在心里牵念着她们,令她们在受难中灵魂不受孤单。
  更不用说,晴雯临死时向他的表白。红颜薄命唯自领,却有知音送香魂。一篇《芙蓉女儿诔》,哭遍天下清白。宝玉知道她们所受的委屈,将此恨比为“长沙”,将此烈喻为“羽野”,惊天动地。
  宝玉此一人物,并非单单为一个黛玉所设,也并非只为他个人的爱情遭遇所设。此乃为《红楼梦》世界中一切青年女性的知音天使。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贾宝玉,这是一个女性命运的深思者。他看透了封建制度下女性的压抑和牺牲,苦于没有出路,因此想延长她们“做女儿”的时间,想让她们在污染较少,损害尤轻的世界里多呆一宿。这个世界也不过是贾政、王夫人等暂时未及管束的大观园。他哪有什么真正解救女性们的良方呢?
  贾宝玉时常长吁短叹,无故自寻愁,其实都是因为无力解放诸多美丽女性,只能是替她们当差服役,为她们焚香祭奠,聊以自慰。
  难能的一点,宝玉是从对她们性格,经历的理解,对她们命运的同情,对她们美质的赞叹而来维护她们的。这其中基本上没有那种男权世界的占有心理。
  书中警幻仙姑称他为“意淫”。这个词是曹雪芹的一大发明,本来有丰厚的人文含量。但是后世没有流传沿用。可能因为一个“淫”字犯了大忌。
  中国人其实是一个被语言恐吓的民族。非常好的意思,非常尖锐的思想,只因为表述的语言“不雅”,有时就是不习惯,就会连同思想一起被抛弃。这一点是很致命的,阻挡前进,压抑优秀。
  而曹雪芹亦是承当了这一命运的。《红楼梦》虽然家喻户晓了,可他所创造的最重要的人物,最关键的词,却被人们回避了二百多年。
  按书中警幻仙姑的解释:“‘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大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这明明是一位女性的欣赏家、审美家,一位女性美的追求与研究者兼维护者。并且被警幻仙子封为“天下第一”,并说这就是他能够来到仙境和受到优待的原因。
  “意淫”二字,和一般意义上的“淫”有区别。仙姑指出了一条界限严格的区别,她说:“意淫”者决不是那种“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的“皮肤淫滥之蠢物”。
  此二字亦没有深入分辨和定义。曹雪芹是要我们从书中故事,从宝玉之行止情绪上去理解。此乃一种博爱与陶醉。是对人们的品性容貌才华气质个性乃至生命的欣赏与痛惜。
  王国维有过所谓“玉”即“欲”之说,不是没有道理。《红楼梦》中诸多的名字都用了谐音双关,宝玉为主角,为何不双关?何不理解为他的欲望、欲念都是宝贵的稀罕的不同于俗的?故“宝欲”也。
  至于仙姑又说了些话,所谓启谛贾宝玉“初试云雨”的原因,是遇宁荣二公所嘱,最终要达到让宝玉走“经济仕途”的目的,则是真正“假语村言”了。
  《红楼梦》中有很多暧昧而含混双关的词语。证明中国人有着丰富莫测、深厚如海的感情世界。且看一个“情”字,便有多么丰富和“剪不断,理还乱”啊!
  淫情——贾瑞对凤姐;
  滥情——薛蟠对湘莲;
  云雨情——宝玉对可卿、袭人;
  不了情——宝玉对金钏、对晴雯;
  风流情——宝玉对秦钟、对蒋玉涵;
  幻情——冯渊对英莲;
  隐情——妙玉对宝玉;
  相思情——小红对贾芸、龄官对贾蔷;
  浪荡情——贾琏对尤二姐;
  耻情——尤三姐对柳湘莲;
  幽情与痴情——林黛玉对宝玉;
  肺腑情——宝玉对黛玉;
  同命相怜之情——鸳鸯对司棋;
  手足情——宝玉对迎春;
  故里情——黛玉怀姑苏;
  主仆情——紫鹃对黛玉;等等。
  凡人都有情,尽可以使用这个“情”字,此乃人之性也。但因人之品的不同,则“情”的内涵品味,层次不一。
  就是在被仙姑赞美的贾宝玉身上,也存在着各种不统一的情。最初童贞应该是失身于侄媳秦可卿,又出于生理所需,与袭人作床第事。与金钏调情,与麝月戏水,皆含肉欲。另外,他也存在着当时世家子弟的同性恋的癖病。
  从《红楼梦》中的情况看,当时同性恋相当普遍并且时尚,成为富贵风流的标志。书中一开首,因买英莲被薛蟠打死的冯渊,一个乡绅子弟,就是“酷爱男风,最厌女子”;接下来是贾宝玉与秦钟,与家塾内的子弟们的交往;薛蟠调戏柳湘莲;贾珍、贾蓉与贾蔷;宝玉与蒋玉函等,都属公然的同性恋行为。并且同性恋与异性恋并行不悖,角色亦交换当然。
多情、同情 、至情(2)

  目前,同性恋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人权问题,而越出了道德的范畴。在《红楼梦》中,同性恋的表现也因人而异。贾宝玉仍然是一种钟情与尊重的姿态,与他在异性恋中的诚挚相同。甚至“以同性恋行为来表达他对社会的平等博爱思想”,如因与戏子蒋玉涵交往而受到鞭笞。这与别人将同性恋对象视为人格贬低者,完全不同。
  可见曹雪芹对同性恋现象已颇具现代观,即是:重在对于双方人格人权的尊重平行愿,在生理上没有什么贵贱之分。同性恋享有与异性恋同等的标准,就是说,不能是强迫的侮辱的单方面的。所以,薛蟠要吃柳湘莲一顿痛打;而宝玉却为了蒋玉函忍受父亲贾政的狠毒鞭笞。
  贾宝玉讲“伦理”,是人性化了的伦理,而对非人性化的伦理则一律排斥。对贾政等以父权身份强加于他的封建科举,宝玉一贯阳奉阴违,或攻击否定。贾雨村之流所谓“经济仕途”中的雅客,为他所不耐烦相见。
  而戏子琪官儿,他却可以结为知音。连乡村一个灵巧的二丫头,亦令他回首留恋。从媒人口里闻知的,未见过面的“傅家妹子”亦令他爱惜有加。刘老老瞎编的“抽柴禾”的女孩,亦令他记挂,盘问。
  书中宝玉与诸女性的关系,各有隐情,而作者所推崇与赞赏的,是他与黛玉那种互视为知己的,默契如神、相共生死的爱情。
  而恰恰是黛玉与晴雯这两个最富灵慧美质的女性,宝玉独没有与她们有任何的床弟关系和产生性逗挑的迷惑。宝玉与黛玉、晴雯间演绎的这种异性爱,正是作者所追求的情天情海的最高境界,也是以通灵玉为灵魂的这个人物的最本性的追求。
  如果说其他各种尘缘不过是顽石之壳,或石上之灰土,那么这种至性的追求,正是顽石内中的美玉。
  贾宝玉在人世上所受到的臧否,常常会令人想到中国春秋《左传》故事里的“和氏璧”。
  一个叫和氏的人,怀揣价值连城的璞玉,却不被人识,而反被诬为有欺君之罪,祸及截肢酷刑。然他持其璞,终不悔。经历改朝换代,终于遇上识货的人,终于从这璞中分剖出一块价值连城的晶莹美玉。从此“和氏璧”成为镇国之宝。
  贾宝玉所具有的诸多为众人否定的异质行为,不为人所理解的思想情愫,就象是这块和氏所怀的美玉,外面有顽石尘土所作的包裹;而作者蕴藏于他身上的那种高超于世的思想与理想,就象包在顽石之内不为人所识的和氏璧。
  联想到《红楼梦》这本书在社会上曾经几禁几开,既使“洛阳纸贵”,又屡遭铲除。联想到在那个时代里,李贽一类启蒙思想家所受到的异端诘难,排斥诬蔑,就会完全理解了书中对贾宝玉的批诗:“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那完全是一种自嘲啊。
  然而,书中又借林黛玉谈禅机说出:“至坚者宝,至贵者玉。尔有何坚?尔有何贵?”
  面对如此强大系统的封建压力,宝玉是坚者,坚若顽石,绝不倒退和妥协,亦无怨无悔。他“空对着,山路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而面对众多被压迫被摆布的女性,宝玉是可贵的知音与救星,具有精神上的通灵之妙。
  将宝玉比为顽石,比为美玉,皆是对他这种品格与不屈服的人性思想之赞美。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珠与玉在中国文化中历来是被人格化与人间化的。
  石头化为了扇坠大小的一块美玉。玉又重新还原成一方大顽石。这里面蕴含着中国的“玉文化”。
  看书中,通灵玉昏蒙,则宝玉亦昏蒙病倒,玉晶莹,则宝玉清醒病愈。看似奇诡杜撰,其实,这也源自中国的玉文化。中国自来有“玉能养身辟邪”之说。也有“玉饰能随所佩者气色变化”一说。
  黛玉其实也归在了玉之列。在宝玉初会林妹妹时就引过西方有石名黛可画眉之典。中国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故黛玉在“葬花诗”中有“质本洁来还洁去”这一说。她也是一块自然干净的石头。
  中国文化中,对“石”是独有情结的。《西游记》中,孙悟空出生于石,原生时就叫石猴,这是本真的名字。“悟空”是唐僧救他收徒之后,为之取的法名。
  这倒有点像《红楼梦》中的宝玉,原来是混混茫茫中的一个天然生命,进入红尘世界,接受红尘制约,后来又悟而出家为“情僧”。故《红楼梦》又名《情僧录》。
  《水浒》第一回“洪太尉误走妖魔”,也是起源于“石”。一块石碣被人揭起,因而放出一百零八条好汉,都是天上星宿,出来演绎故事。
  今宝玉由石转世,变成一位衔玉而生的公子,最后则复归青梗峰下,还原为一块镌了字的顽石。
  《红楼梦》一书中扑朔迷离的笔法,以贾宝玉这个形象为最典型。这是一个在艺术上最纯粹,在个性上最真实,而在来龙去脉上又最富于幻想力的,古今中外,独一无二的文学形象。
  贾宝玉既是大观园中的贵公子,又是大荒山上的顽石;既是多情有染的血肉之躯,又有一颗虔诚坚贞的至爱之心;既是一个来完成尘缘的混世魔王,又是一位清醒伤感,记叙往事的石兄;既是被作者调笑嘲弄的书中痴人,又是作者自己在俗世上的代言人。
  如果我们再细一点推敲,《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空灵”,写大荒山下那块石头、石头被渺渺真人化为的美玉,这二者与宝玉其人是交叉的关系,而并非是完全对应的。而是因真人大士们要送一批冤家下凡历劫,那绛珠草与神瑛侍者都在案中,这石头是夹带进去的。
  也就是说,宝玉的前身是赤霞宫神瑛侍者,石头也好宝玉也好,都是被命运安排夹带下凡的。石头的使命主要是纪录。而生活情感阅历则由神瑛侍者所创造。
  这种写法,这种通过神话仙境不断转换的角度,在文学史上也是举世无双的。而又能够达到读者的理解和勾起更加浓郁的兴趣。
  它不会因为转换的无稽,引起混乱,而抛下读这本书的念头,反而因为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线索,产生“剪不断理还乱”的二百年《红楼梦》情结。这是中国文学中情、理、哲、诗合一的美学风格的一个旷世创造。
  《红楼梦》所创造的成功之丰碑,不是一块人为的花岗石,而是一条滚滚不尽的东逝春水,流淌在世世代代、年年月月的中国人心坎,滋润中国人古往今来的感情花园,灌溉中国人生生不息的爱恨情仇之花蕊。
  可以说,我们这个民族,虽在当代经历“浩劫”,但《红楼梦》还在;石头城不在了,石兄尤在,纪录的故事在,文化与人性就在。这是曹雪芹与宝玉的珠联璧合。
  《红楼梦》所留下的,决不仅止是那一片“情切切良宵花解语”与“意绵绵静日玉生香”的个人世界,这是一个博大的感知的世界。
  贾宝玉也决不是一般花花公子的代名词,而是揭示了我们这个民族在数千年封建压抑之下,人性情感之大海不仅没有为之干枯,反而更加深沉和丰富,细腻与生动。
  贾宝玉展示了我们这个严肃的民族多情的一面,那一块通灵玉,那一个与天地同在的补天遗石,乃是人性不灭的象征。
  石兄在,则人性在,则大观园在。
  因而,我们仍能够成为世界上最懂得感情价值,女性风采与命运,人生无常,人如草木,终当复归自然等至高知性与知识的民族;因为有《红楼梦》,我们仍然是世界上最懂得享受文明之美,珍视缘份,善待人生的文明之族;是世界上民族之林中的智者与善者。
  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出现在具有数千年“男尊女卑”传统的东方中国,是一个奇迹,故书中亦称其为“异端”。西方十九世纪骑士精神曾经风靡一时。但那其实仍是以女性为筹码,为装点男性胜利的花瓶。而贾宝玉对女性的充分肯定和理解,维护,则站在一个更为平等博爱的人性的高度。
  呜呼!世有解语之人,遂有浮生之叹。人生如梦,此梦强如他梦。愿为此梦,勿复为别梦。
  中国传统小说所创造出的艺术,决不只是那种“依着葫芦画瓢”照相式的做法。我们何苦临渊空羡,生硬模仿外国《尤利西斯》之流的新颖别致,何不退而结网,将这《红楼梦》重读深思?
  在中国,有多少文人一生梦想着自己也写出一部《红楼梦》式的书来。
  吾父亦早嘱咐于我:可从《红楼梦》中学习艺术。但我一直在犯古人“学而不思则殆,思而不学则惘”之训戒。读时贪图美受,不复深思,偶有所思,又无暇复读。终为竖子也。
谁主《红楼梦》?

  谁主《红楼梦》?
  ——林黛玉价值取向
  一部《红楼梦》,谁来入主沉浮?
  谁的气息透纸背?谁的灵性贯全书?
  历来以“宝黛悲剧”为主,似成公论。
  但近来有行家兼长者周汝昌先生著书《〈红楼〉夺目红》,说:湘云才是整部《红楼梦》之“主角”。
  笔者以为,这似太牵强了。书中又以“小性子”贬斥尽了黛玉,说其不如宝钗。
  想不到,林黛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文坛,又有此种“风刀霜剑严相逼”的遭遇。我以为那些说法,完全无视林黛玉作为一个才女,一个孤女,一个叛逆女性的思想和行为价值,有点儿封建世故的味道。
  这些说法,用在经典名著的经典人物评价中,是很不公平,很不文化的,是庸俗的。 从本质上,在笔者看来,这种“以湘排黛”和“以钗贬黛”的论点,是对一部《红楼梦》倡导人性自由思想思潮的一个反向运动。
  究竟金陵十二钗中,谁是一部《红楼梦》的主角?这问题,不管读者或专家有何种见解,都得撇开个人好恶,都得从这一部客观存在的《红楼梦》小说说起吧?
  且从小说说小说:
  一、从曹雪芹所著此小说的前八十回来看,专门写黛玉事,或写他人事挂黛玉,无疑是占了巨大数量比重的。但据说在量上面,还不是最多,凤姐是最多。
  然而,就写精神活动,心理心情心境,林黛玉却是全书中无一个可以匹敌的。可以说人间七情:喜怒哀思惊恐悲,无一不写到了。令我们体会之怜悯之珍惜之慨叹之怀念之。
  林黛玉大量的精神寄托,通过那些长篇的诗歌,已经成为传世不朽之作。这无疑也是曹雪芹赋予这一人物的精神财富和千古生命力。
  湘云是大观园中过客,不可同度春秋。宝琴是画中美人,不可知其心底。贾府的正主三春,总体平淡,除探春出色。但探春的篇幅份量自不能与黛玉相提并论。
  二、从作者所倾注的艺术功力看,同时也表现出了作者自己的情感倾斜。
  黛玉生存于大观园中,晴雯是其个性之影,香菱是其身世之根。
  曹雪芹之爱重黛玉,用了如此双重的美好形象来陪衬她,令其不再孤单于人世,而令大观园更多清气之人。
  对宝钗与湘云等,却是热闹于现实而却孤立于艺术之苑。雪芹没有在她们的气质中派生出其他出色的人物来。
  而现实生活中,其实宝钗湘云一类人,远比黛玉晴雯香菱一类要多得多,适者生存,她们是适者。但恰恰《红楼梦》中所写出的人物,光是黛玉一类人齐全完整的就有在三个:晴雯、黛玉与香菱。用了“霁月”“荷花”“菱花”来比拟,重头戏一部接一部,
  设一宝钗,其实为颦儿之反衬法。也是世情之使然,命运之使然。
  颦儿先逝不尽怪她,宝钗近人,黛玉远人,性格决定命运也。
  黛玉为世所弃,而弃世。宝钗为世所择,而择世。这种双向选择早就开始,中国人说命中注定也。这一对双峰对峙的形象,除了世俗意义艺术意义,还有着更深刻的哲学意义。
  人们在选择中往往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宝钗与黛玉的活法正是鱼与熊掌这两个极端的代表。叹惋之际真的不知道人生应当选择什么最好?
  当然社会进步社会宽松,也体现在这种选择不是那么绝对,那么残酷了。但是这种矛盾却永远是存在的,存在于艺术人生和情感人生,存在于世俗与人际,利益与精神之间。
  三、以在宝玉心中的位置而论。
  作者就是宝玉,宝玉就是作者。
  《芙蓉女儿诔》其实祭黛玉。其中用了大禹的父亲鲲来比喻其惨烈,提出“直烈遭危”的见解。可见,宝玉所重的是黛玉,雪芹所重的亦是黛玉。
  如果作者重宝钗而轻黛玉,警幻册子上又何苦说:“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莫林”?岂不乐哉美哉,正中下怀?
  如果作者不认为黛玉是无可替代无可比拟的,为何令宝玉喊出了“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的如痴如醉的真言?
  其四、从作者曹雪芹所追求的自由思想人性色彩和文化价值取向看。
  这其实与前面统一,宝玉的追求与怀疑就代表作者。
  黛玉时常说起的是:“我们不过是草木人儿罢了。”
  宝玉则从梦中喊出:“什么金玉良缘?我偏说木石良缘。”
  贾宝玉著名的话:“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
  黛玉是他否定仕途经济时的知己,故宝玉说:“林妹妹从来不说这些混帐话”。
  每逢大观园中结社作诗,宝玉总是格外推崇黛玉之作,如不能评为头卷,他就说:“还要斟酌”。如果黛玉夺魁,宝玉会说:“极公”。
  而黛玉的诗中所具有的那种独立自尊的人格力量,悲天悯人的广阔视野,视生命的自由与纯净为真谛,正是对她人生处境的最好注释。对此,宝玉一向敬重之,并自叹不如。故当她将宝玉转送她的皇帝王爷之珠串时,宝玉亦无话可说。
  《红楼梦》这部沉甸甸的名著就摆在我们每个人的手边,时光也不能抢走它。
  而倘若我们连这本由曹雪芹披阅十载,泪尽而逝的心血八十回,都不能尊重它的分量它的内容它的实在,而却子虚乌有的臆测,想当然地改变它的宗旨与倾向,还说什么研究?
  就宝钗与湘云之性格追求,决不可能支撑这一部伟大的悲剧。
  如果是写错了,那曹雪芹不如去另作一部梦来赞美宝钗和湘云,何苦将那么多的笔墨放错了地方,放到黛玉身上?更何必泪尽而逝?
  黛玉乃是整部《红楼梦》当之无愧的女主角。
  这就是《红楼梦》一书自己作出的结论。
人前薛宝钗(1)

  薛宝钗这个人,不知是我对她有看法,还是曹雪芹对她有看法。但见她在《红楼梦》一书中,几无独处之时,亦少见她的独思独想与独感。似乎她永远是合群的存在,永远是顺应着潮流和气氛在表现。
  她总在“人前”,总拢人堆,似乎没有自我,没有私情私意,一派浑厚。
  自从薛姑娘入住荣国府梨香院,我们就总是从人们的口中听到她,从人们的眼中看到她,如一出接出的好戏。
  “……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一尘,故比黛玉大得人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亦多喜与宝钗去顽。”
  薛宝钗哪里是真的看得起那些小丫头子,其实她装拙从俗,隐藏个性。
  只看她在金钏儿投井死后,劝王夫人的不必在意的那些话,还说金钏儿“不知好歹”,不值怜悯等等,就可以知道,在她的内心深处,对这些下人是无情冷酷的。
  而林黛玉仅仅是天性的高傲,并没有如此多的面具,从不作戏和作秀。故为宝玉深所敬重。而世人偏不能谅解。
  元妃省亲前,贾蔷从苏州采买了十二个女孩子学戏,“那时薛姨妈另迁至东北角上一所幽静房舍居住,将梨香院早已腾挪出来,另行修理了,就令教习在此教演女戏。”
  看来,曹雪芹安排宝钗所住的梨香院作戏班排练场所,不会没有深意吧?
  《红楼梦》一开首就已经提醒人们注意:其中有不少话,不是作者的由衷之言,而是“真事隐”去的敷衍之词。
  例如那些称赞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大得下人之心”等语,就是从俗人口中所出,而并非真实作者评语。薛宝钗内心极其无情自私,超过王夫人与薛姨妈。除上述金钏儿死,王夫人还掉泪,宝钗却道是“不值”。后来柳湘莲与尤三姐婚变,一个猝死,一个出家,薛姨妈惊诧,薛蟠掉泪,而宝钗则冷漠地说这是别人的事,还是管好自家的伙计要紧云云。
  前人对此曾有不少批注,早看出奥妙。只是今人懒怠深读书,故多从浮言取意。导致现在戏台上银幕影屏上的钗黛形象发生歪曲,钗正而黛邪。此大谬也!
  宝钗自树“淑女”之楷模。但凡贾府有人去看她,总见到宝姑娘时常在家中做些针线,带着丫环莺儿也不得闲,不是编绦子就是绣花。
  因为薛父去世,家道衰落,故薛家举家进京,一是宝钗原想走“选妃”入宫去伺候皇上的路子,二是薛母想依附京中亲戚。
  后来为何没有去选?还是没选上?书中一无交代。
  总之,宝钗出现在贾府时,已将自己做成一个淑女表率。而在她“选妃”之前是什么样的,我们不知道,只有几句说她的父亲甚喜其慧,幼时常教授一些诗书。可见上京前,她也不是完全女红型的。所以其吟诗作对,在大观园中颇能应景。
  第四十五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黛玉在宴席上说走了嘴,引用《西厢》词,别人不觉,而宝钗独知。可见她原来在商人家中,早就读知这些“闲杂书”的。但到了贾府却将她的这一面完全掩盖起来。
  宝钗其实有一个“真正的自己”,只是在暗处。在明处和“人前”的这个薛宝钗,是合着“金玉良缘”的步子来行事的。
  她甚至将针线做到了宝玉床边,“绣鸳鸯”一回,落得宝玉的一番无情梦话。更未免令人嫌她有“作秀”之意。
  绛芸轩午睡时,宝玉曾在梦中叫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明指向宝钗母女杜撰出的“金锁理论”。
  而宝钗恰坐其畔,亲耳所闻,竟依然还要谋嫁其人,可见她非性情中人也,所图者乃权势地位。
  贾母凡论起宝玉亲事,总是强调“根基”。其实宝钗根基岂如黛玉?
  薛宝钗其人,可谓是身世糊涂,根基浅薄,来路突兀,并还挟带着命案。其兄是打死人进京的。
  哪里能比黛玉的出身正大清洁,应祖母之招而来,除天伦而无它。
  黛玉入府是听从外祖母的召唤。明明白白,无须解释找借口。她一片率真之气,以此为家,凭自己的才华秉性和宝玉结成同心。从不设计,概无圈套。
  而宝钗,先是说入京待“选妃”寄住贾府,后来就不提这个话题。总之“入京来把自己打发掉”这一点是最终目的。当她到了贾府,一看,“选妃”之渺茫,绝不如嫁给宝二爷可行。再则,看到元春省亲时的悲戚状,一家人的无奈,也意识到入宫的艰险和不幸。绝不像就在贾府当二奶奶舒服和可能施展。
  也许“选妃”是虚,归宿其实是落到了贾府里。薛姨妈与王夫人,这是一对亦官亦商的老姐妹。虽说当时距离遥遥,书信不便,而进京之后,既住在一处,岂能没有沟通、设计、默契?
  面对黛玉的优势,宝钗不可企及。于是“金锁之说”便应运而生。
  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宝钗提出要看通灵玉,又发出声来念玉上的字,似非她平时含蓄性情所为。这完全是一场演戏。
  锁上的话与玉上的话明明就是一对。她故意念将出来,又用话教唆小丫环点明。
  金锁,在她进京待宫中“选妃”时没有提及,而此时却金灿灿沉甸甸地吊在颈上。分明是相机行事,伺候皇上无份,便打起了贾府的主意。
  金锁来由不明不白。如果说宝钗真的是所谓“金命”,“非有玉的不嫁”,那当初何必有“进京选妃”一说?难道皇上也有玉?
  如此“前言不搭后语”,何等鬼祟不堪。谎话编得拙劣,堂皇,目标如此明确,不愧有商家广告的水平。令二百年来读者为之所欺,以为真有“金玉良缘”。
  然而在太虚幻境中,却没有显示宝钗与宝玉的天缘。可见此说系人为牵强。
  那宝玉衔玉而生,为京城奇谈。冷子兴都知道。宝钗母为王夫人之姊妹,焉有不知道宝玉通灵上所镌之文字?
  商人家有的是金子,配着宝玉的来,杜撰而錾字。实为鬼伎。
  同是“和尚道士”,空空茫茫为真,而宝钗母女的所谓“送药留言者”为假。“假作真是真亦假”。
  第三十四回“错里错以错劝哥哥”,那位做哥哥的“呆霸王”薛蟠情急中曾一语道破:“好妹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
  薛姨太与王夫人合谋,以和尚道士为晃子,将枪口对准了宝玉的意中人黛玉。此话编造出之日,黛玉之死已定。“金玉良缘论”就是一道黛玉的催命符。所以她总记在心中口上,是知有其说必有其图,有其谋必有其终也。
  第十九回“意绵绵静日玉生香”里,黛玉调侃宝玉说:“你有玉,人家就有金来配你,人家有‘冷香’,你就没有‘暖香’去配?”
人前薛宝钗(2)

  薛家母女的伎俩,在贾府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被黛玉视为笑柄。宝玉置之不屑,顺便就编出一个“盐课林老爷的小姐才是真正的香玉”的故典来,借此表示黛玉在他心目中的位置。
  是时,宝黛的状态是乐观的,认为他们间的感情是有保障的,因此只是将“金玉之说”尽情取笑了一番。谁料到,就是这些鬼话,竟然能够成为最后拆散他俩的强大依据。
  十九回,从题目到内容是典型的曹雪芹笔法。故事温香软玉,杀机暗伏。清新怡人,情节递进。正谐相辅。雅谑中,褒贬不露。题目则写意化而非纪实。
  类似的还有:“蜂腰桥设言传心事潇湘馆春困发幽情”;“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柳叶渚边嗔莺咤燕绛云轩里召将飞符”。
  如此回目,皆是妙语,俱含深意。此种情意绵绵的章法,是其他小说如《水浒》、《^金**》、《拍案惊奇》等所没有的。它散发着一种独有的梦境气息和艺术天地的神驰,使人绝对不会将它与别书混同起来。它就是《红楼梦》之独特语系。
  精华所在,作者亦自知道珍惜,因此并不强求一律,以避卖弄之嫌。其他回目,依然按照章回故事,实话实说的套路。更显出大家气派。
  黛玉真情处处可以捉摸。黛玉,所谓“性情中人”是也。
  与宝钗比较,她心中的不快,点点滴滴,常当宝玉面或当众人面,直说出。更有几场重头戏,将颦儿心曲如辞赋一般铺陈出来,如泣如诉,感人至情。
  例如从第二十六回“潇湘馆春困发幽情”末了,到第二十七回“埋香冢飞燕泣红妆”开首,写她夜访宝玉,却遭丫环们拒之院门外。此一大段文字,一般人以为闲笔,不经意。却不知这正是雪芹对黛玉的揭示及评价。
  请勿厌冗长,容引于下:
  晴雯……说道:“凭你是谁,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林黛玉听了,不觉气怔在门外。待要高声问他,逗起气来,自己又回思一番:“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真淘气,也觉没趣。”一面想,一面又滚下泪珠来。正是回去不是,站着不是。正没主意,只听里面一阵笑语之声,细听一听,竟是宝玉宝钗二人,林黛玉心中一发动了气。左思右想,忽然想起了早起的事来:必竟是宝玉恼我告他的原故。——“但只我何尝告你去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就恼我到这步田地。你今儿不叫我进来,难道明儿就不见面了!”越想越伤感起来,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
  黛玉直抒胸臆,揭示心灵,向天哭泣,向地询问。次日即作有葬花诗,一气不折,毫无弯曲,颇有耿介之士风。
  而其中亦夹有一段宝钗的心理描写:
  宝钗……逶迤往湘潇馆来。忽然抬头见宝玉进去了,宝钗便站住,低头想了想:宝玉和林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的,他兄妹间多有不避嫌疑之处,嘲笑喜怒无常;况且林黛玉素性猜忌,好弄小性儿的。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罢了,倒是回来的妙。想毕,抽身回来。
  宝钗的心理活动是明智型的,算计型的,总虑到后果,虑到自己的处境和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不是率性所为,呈现自我。与黛玉是两个品种。
  能够成为“人前”的人物,即现在说的“会做人”,也是一种公关能力。
  宝玉挨打后,黛玉探望时,闻众人至而退走。恐人见自己哭红眼睛。她只能是一种真情的奉献。
  宝钗做的张扬,手托丸药送去,在袭人失言提及薛蟠时,又不失时宜地说了一番外圆内方的话,收服了袭人内应,遂为贾母等所赞。
  宝钗具有收拾局面的能力,也有务实的生活知识。
  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由湘云出面招待的菊花大会,吃螃蟹这个场面就是宝钗安排的。她有实力,铺子里伙计送来了大螃蟹,她有观察,平素这府里上上下下都爱吃螃蟹。她更有安排事务的能力。一场赏菊吃蟹大会,博得贾府中众人欢心赞服。这种能力黛玉没有。
  那黛玉虽然夺得了菊花诗的魁首,但这一场劳师动众的聚会中,真正的赢家是宝钗。
  这是一个市场心理完全成熟的经营型人物。可惜也是受社会限制,反而是让她哥哥薛蟠在外继承皇商之业。正如探春不能顶替那些不成器的子弟去入仕,宝钗也是屈才的。她还不仅仅是具备妇德。
  从来宝钗的心思慎密,偶有泄漏。第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密意”。她扑蝶到水边,听到丫环们的密语。小红正对坠儿编话,传送与贾芸的心意。
  宝钗一听即明白就里,不只是丢失手帕的事情,而是事关风化私情。这时候的行为能有三:一是当场撞破,教训。二是记下她们,以告诉王夫人与凤姐。三是避之。
  而宝钗立即一箭双雕地处理此事。可见她的“正经面孔”是看场所和效果的。最切要的是自我维护,避开奴婢们的怀恨,甚至将这种怀恨转移到黛玉头上。
  公然地贾府没有管家时,把宝钗也牵了进来,协同管理。“小惠全大体”这一回,则体现了她洞察下人,深知利之所系,责任才能落实的道理。
  依前面原著推断,宝钗最后结局,应是生子难产而死,留下孤儿。其时生活景况已经相当凄寒。
  “金簪雪里埋”。一方面指她嫁给宝玉后,并不幸福,因为宝玉一心思念林黛玉。一方面指她后来在贫寒中与宝玉度日。
  本想“上青云”,谁知“雪里埋”。宝钗应当是死在冬季,宝玉葬她,也感到深对不起她,从感情上,从生活待遇上,冷冰冰地死去了。
  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贾母一伙人游玩到宝钗住所,见清厦旷朗,异香扑鼻。“那些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都结了实”,“及进了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
  惹得贾母叹息不已,但也批评她“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并且说:“有现成的东西,为什么不摆。”
  老太太毕竟厉害,其实看出宝钗有些矫情的成分,一面也感觉不是吉兆。
  这一段描写,除了表现宝钗在贾府中谨小慎行,企图抹掉她哥哥薛蟠给人们带来的骄奢淫逸的印象,作出淑女态;其中也暗含了宝钗日后的命运,总之是冷的。不过她能耐贫寒,并在冷中苍翠结子,为宝玉生有后代。
  那一无所有,唯有土瓶茶杯,雪洞一般的寒贱的生活正在未来等着她。
  如果再翻回到前面,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看作者自云的“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那么宝钗是与作者共过一段贫寒岁月的结发妻子的,后来继续陪伴作者写下去的则是湘云。
  贾府的无常命运,是宝钗无法算计得到的。她只能够接受的了。
  当宝玉在?神庙,被小红贾芸搭救出来,就将她从人口市场上赎回,在蒋玉涵等她素日不屑的朋友帮助下,两口子过起了百姓日子。
  宝玉留有人情,难中遇友人,贫寒倒无妨他的襟怀笔墨。他是为黛玉和那些姐妹们深怀痛惜,并不是非荣华富贵不能度日的。这种痛惜反而增加了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
  所以,宝玉是在宝钗死后,完成了刻石补天之著作,娶湘云为新妇不久后,才“泪尽而逝”的。
  今世之电视剧中,将宝玉末路写成完全没有生活能力的贵公子,且意志崩溃方走入空门,其实贬低了宝玉形象,并非书中雪芹之意,违背了书上明明白白写着的,石头是刻满了故事,石兄是没有辜负这一段尘世经历的内容。
  贾宝玉并没有辜负他的人生。
  中国社会今天也成为了一个“人前社会”,忽视性灵,忽视真情与自然,而掩饰炒作,日益地庸俗化、实用化。
  故今人喜欢薛宝钗者居多,而器重林黛玉与晴雯者鲜寡。
诗人之死(1)

  诗人之死
  ——花魂鸟魂总难留
  “没有人能够阻止真正的才能奔赴命定的归宿。”
  当我在一篇译著中看到这句话时,心中一惊。
  西方人对宿命的感觉不比我们差。这句惊心动魄的话,正揭示出黛玉之命运。
  黛玉之死,是诗人之死。但历来只被看作是“情死”。
  潇湘妃子死于她的爱情,更死于她的“才情”。
  她是诗人。“花魂鸟魂总难留”。
  退一步说,即使贾母有心,作主将她配与了宝玉,这宝二奶奶也是做不稳的。
  爱情与知音是无法剥夺的,但爱的结合却可能被剥夺。这种剥夺的原因有时恰恰正是他们相爱的原因。
  一首名词《钗头凤》,记载了宋大诗人陆游及夫人唐婉儿,因为与丈夫酬唱和谐,却招致婆婆妒恨,最后竟被逐出家门的故事。更早的还有《孔雀东南飞》。可见,在封建大家庭中,夫妻和谐并不能保障婚姻长久。决定婚姻的不是双方而是家长。
  令宝玉最为欣赏与钦敬的黛玉之人品,恰恰是封建家长所忌讳的东西。孤高傲世,鄙薄功名,是与“宝二奶奶”的历史使命背道而驰的。建立在这种品性上的才气,亦当然地被封建正统所排斥。
  从这一点上说,贾府最后不让宝玉与黛玉结合,选择了宝钗,亦有另一种公正,是符合他们的价值观的。这里头除了文学故事的合理性,更含有历史的真实性。
  社会的律条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在“蘅芜君兰言解疑癖”一回里,宝钗劝黛玉道,“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你我只该作些针黹纺绩的事才是”;“最怕见了这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当时也说得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服”。
  但黛玉之性情乃是天性,并非“为杂书所移”。当她从书中找到知音,咀嚼起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之至情至性来,便如醉如痴。诗人自由的天性是难以转移的。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各人所得的签都是薄命司中命运册上判词的补充。黛玉得了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一句旧诗“莫怨东风当自嗟”。这即是告诉读者,勿要怨这怨那,黛玉的结局,自有她气质中的必然。
  大观园内众人游湖时,人们埋怨池塘里的残荷未除,那黛玉却说,“留得残荷听雨声”。此一吟便显出了她高超逸群的诗人气质,以及她对人生意境中一种凄美的钟爱。
  对于诗人兼哲人的黛玉,永恒之意境并非是花开粉白绯红时,而是那承受了一切风华之后的孤独。此乃永恒之境。
  黛玉以诗为心,哀其爱情,更哀天地万物,哀花鸟春秋,哀风雨朝夕。中国古诗中自有一种诗哲,含有道佛之性,悲天悯人之情。真诗人皆兼有哲人心态。黛玉在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里,透露了她有淡然尘世之意,亦深蕴其有谢世辞世之心理准备。而在她一贯所作的诗中,从咏海棠到咏菊,到《秋窗风雨夕》,境界都是极高标孤傲的,目光是极深邃透彻的。
  诗人俱真率。黛玉既以千金之质,归至外祖母家,就不会察言观色来改变自己,何况也无从改变。她禀性爱琴棋诗书,通体文人气质,不喜庸俗脂粉。即使大观园中无诗会,她一个人也是日夜沉吟。
  午觉醒来,张口便是“每日家情思睡昏昏”。秋风秋雨袭来,她一气呵成“秋窗风雨夕”。“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秋雨助凄凉”,一部长歌送群芳。
  世人过花神节,她独荷锄葬花。《葬花诗》,实为《红楼梦》中诗中之诗:“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用现在的话讲是此一部小说的“主题歌”,是一首可以单独流传的艺术之歌。黛玉则是这部大书中的的诗魂。所以曹雪芹令她有“冷月葬诗魂”之句也。
  黛玉完全地生活在诗里头。可谓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她的病,咳嗽,夜醒,虚弱等,皆与苦吟有关。苦吟更苦恋,苦恋愈苦吟。她执迷不悟,仍然“煎首年年复月月”。病体稍好,手不释卷,口不绝吟。连袭人也说,我们宝二爷读书要像姑娘这样,就少操心了。
  书上说她为泪而生,泪尽而逝。其实她是为诗而生。与诗同归。那泪,就是灵性与才情。林黛玉就是这一部《红楼梦》的诗魂。
  黛玉与宝玉之恋,人谓之“小心眼”,直至今天,仍不能为世俗之人所理解。其实这是诗人之恋。她是以诗的敏感,诗的温柔,诗的表达,诗的相通在恋爱。所以众人不恼时,她偏恼,众人计较,她却不计较。
  黛玉的性格及其表达方式,只有宝玉懂得。因为她是紧紧地与诗,与才情连在一起的。与世俗功利有隔。厌烦庶务,远离世故,本是古今中外诗人的天性。
  至于艺术家的神经质和脆弱感,更是早为艺术界所认知的。然而黛玉在世俗的贾府中却不可能得此理解。
  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众人去看《桃花行》的诗篇:“若将人泪比桃花,泪自长流花自媚;……一声杜宇春归尽,寂莫帘栊空月痕!”,“宝玉看了并不称赞,却滚下泪来,便知出自黛玉,因此落泪。又怕别人看见,又忙自己擦了。”
  宝琴骗他说是自己作的,但宝玉不信,以为虽有此才,亦断不会作。而非得有过离丧之哀,才能作出。可见他对黛玉的特质理解之深。
  真才情者,莫不是以天性为源头。黛玉那掩不住的冰雪聪明,锋利口角,敏感气质,如“葬花”之类的古怪行为,俱为才情之表现。情不改性难移。她的命运只能是拥抱着天赋的绝代之才归去。所以形式上她是死于情,本质上却是死于诗,毁于才。
  种种迹象透露,她并非是一个“缠绵”二字可以了得之女性,也决非只是一个“殉情者”的材料。
  她与宝玉相通,但比宝玉更加成熟。透过黛玉的悲凉,其实她胸怀着对整个世界,以至对宇宙的一种空灵意识,对万物易逝的无奈悲凉。她的性格里所含有的伤春悲秋的元素,决非只是一个热烈专注于爱情的少女之敏感,而是对这大千世界,对历史过去未来之敏感。
  宝玉虽为其知音,却属弱势,有护花之心而无护花之力。恰恰因为与黛玉具有共同的叛逆思想,宝玉也游离于那个权势世界之外,失去了操作自己命运的能力。他连自己还顾不上,哪里能保护黛玉呢?
  他也曾乞怜于贾母等上辈人的慈悲。但这种慈悲一直是模糊的,是隔着面纱的。黛玉在这一点上就比他清醒。对宝玉个性和生存的局限性,不自由,不自主,不由自主等等客观现实,她亦是早了如指掌的。
  悲哉!秋之气也。中国人认为四时节气与人的兴衰状态是合一的。自宋玉作秋声赋后,千古秋歌不绝。纳兰性德也是其中一个。“才听夜雨,便觉秋如许”;“握手西风泪不干,年来多在别离间”,秋是四季中最有穿透力和涵纳量的。它令人感觉到冬的寂灭,却又存留着成熟的春夏艳丽之痕迹。它是一个有延续性的季节,一个思想收获的季节,可以象征人生与社会的某种转折与预兆。刚刚沦亡了的明末王朝,就在秦淮河上发生过一股悲秋的文化余波。
  如果以秋来比人生,那么它相当于一个人最可贵的“知天命”之年。所以,大凡能领略秋意的人,也就领略了人生,领略了历史与古今。
  黛玉是浸透着秋气的清冷的诗魂,却不是冬天,不应凛冽,而是伤感,她是在一种清秋的气息中死去的,甚至将死作为归宿,有视死如归之气概。一句“质本洁来还洁去”,便是她早已经有所依恃和精神准备的映证。
  她应是死于体弱者的秋风中,而或许已经感到“人间姻缘”和嫁入贾府,其实并不适合于自己。她早悟出,人生贵在逗留,而非“终极”。所谓“终极”,不是虚空,便近乎骗局。最真实的内容,已尽在中途体现了。
  所以她对人生对宝玉都日渐地撒手,正是为这撒手而流着无尽的眼泪。在前八十回中,就有许多时候,二人相对时,泪垂无言,只说“保重”。
诗人之死(2)

  她的爱情是太纯了,可谓是有“水清无鱼”之嫌。这是诗化的爱情。在环绕宝玉的这个被声色所包围的世界上,黛玉却几乎不可能有过洞房花烛之梦。
  原因一,是她与宝玉属青梅竹马,是以童稚之情为基础,而不是以异性诱惑为引媒的。故二人坐卧不避嫌。
  原因二,她以太多的心力放在诗意传情的关系上头。而自视清高,反而人事未开。那宝玉亦太重她,未敢有造次之念。
  原因三,寄居他人篱下,心态压抑,故肉体之爱没有完全觉醒,青春之花未曾怒放。对情,总是曲折以文。
  在黛玉短暂的生存里,没有表现出她对性事之类发生兴趣与冲动。她曾与人同来恭喜袭人,被暗立为“二房”。而当宝玉祭奠晴雯时,她对“芙蓉女儿诔”提出润色之建议。
  她所要求宝玉的东西太清纯,太自信,有一种穿透力,穿透于一般的男女之情。因此平素她对于宝玉的男女事,便常用冷嘲与禅意解之。如在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回里,宝玉为宝钗的玉腕而意马心猿。黛玉投以手帕,以“呆雁”喻之。
  黛玉自尊如雪。其实此人才是“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她在走向一种恬淡,渐自悟出了自己另外的归宿。故她亦不会那么死恨着宝玉和深妒于宝钗。
  宝玉对林妹妹,首先是识其性知其才,为其才情所征服。看书中,无论作诗对禅,他处处表示甘服于黛玉下风。黛玉对宝玉情之所依,多是知己相依,孤独相伴。虽然含有终身相托之意,其实一直内中男女性爱的成分不足。而对床帏之想,她比宝钗袭人等要想得更少。
  在宝黛之间的性爱,其实尚未成熟。倘若其能够在人间成熟,则将是一颗人生硕果,当为神仙所羡。
  宝玉应当是在她死后娶宝钗的,而后家破,宝钗则于贫困中逝世,这才符合“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宝玉最终是与患难中的湘云相逢的。这才近乎雪芹本意。
  作为一个诗人,本来就具有不为世人认识的悲剧性。由于诗意对物质世界的排斥,诗人便多具有病死穷死的命运。在黛玉的时代,以林黛玉这样孤高的性格,敢说王爷皇帝是“臭男人”,即使她身是男诗人,也注定不能得意。亦不能入科举之途,而被人视为无用者。
  诗意的男性如宝玉,被父亲贾政视为不正之才,在崇尚仕途的社会中知音稀绝,生计断绝。何况是一个嗜诗如命的少女?
  如宝钗所言,闺阁诗词尚不能外传。那黛玉泼天才华,也只是任凭“稻香老农”(李纨评一个公道);在姐妹们中夺一个诗魁,如梦如烟,丝毫也不会改变她的任何命运,更不能在世俗的竞争中为她争得任何生存与爱的保障。
  关于宝玉的亲事择人,老祖宗贾母是常常强调“根底”的。而论根底,比黛玉,那宝钗是商家出身,气质则次一畴。商家以“实用”为略,故她的“淑女”也不是本源上的,是实用型的。她的文采更是应酬型的。这与本质上的诗人才女林黛玉是完全分流的。
  封建社会到了末世,是自己也不认得自己了。那黛玉出身于“学而优则仕”的家庭。其父为“探花”出身,为五岁幼女专门请了蒙师。贾雨村虽系袅雄,其才学功底,作启蒙私垫足矣。林家独有此千金,生长于苏杭之天堂。黛玉的“根底”可想而知。
  黛玉之母贾敏,为贾母之独女。以贾母的根底,乃史家名门闺秀,资质宏丽,弥雅弥博;而又秉受贾府之世泽,则当年贾敏之美慧,绝不弱于元、迎、探、惜等人。所以到了黛玉,其外秀内慧之资,应该是盐中之盐,结晶之顶,只能用“花魂鸟魂”来形容了。
  那贾府中人上下都说她“不如宝钗”。“曲高和寡”之故。这是“人才”的悲剧,而不止是爱情婚姻的悲剧。
  在“太虚幻境”中“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有判词说:“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曹雪芹在此处也点出了,黛玉之悲剧,很大程度上是没有人来珍惜和爱惜她的才华,反而被视为“另类”。
  “金簪雪里埋”,那有妇德的宝钗后来虽被丈夫宝玉所淡漠。可她继续为荣国府所容。“雪满山中高士卧”,仍可以持续她表面尊贵而 内里凄凉的生活。
  而“玉带林中挂”,“寂寞林下美人来”,则是说黛玉注定为整个社会所弃的。 她只能是带着自己的才华死去,“质本洁来还洁去”,不留下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一生竟与这尘世无干。
  历来“高处不胜寒”,“自古英才多磨难”,这句话用于男儿,磨难终究还可以出头。而对于女子来说,就不仅是磨难,简直就只是灾难了。黛玉也曾幻想着:“胁下生双翼,随风飞到天尽头”,但即使是飞到了天尽头,偌大世界依然找不到她才情的出路。只能是“一抔净土掩风流”。
  “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的幸福,自古与似才华无关。甚至因才害命。
  黛玉之恋是以她的诗人气质为前提的。她执著于爱,更执著于自己的个性。这与在以往爱情经典中的女主角莺莺和杜丽娘等皆不同。
  对于莺莺与杜丽娘等,是只要让她们能够与中意的男子结合,则没有任何其他思想与理想的条件的。爱情就是她们的唯一个性,追随和依附自然就是这种个性的特征。此外没有其他独立的个性。应该说莺莺与杜丽娘,只要自身丽质,想要这个层次的幸福是有现实性的,并非是必然悲剧。
  而林黛玉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人物。那种以知音为基础的爱情,以诗意缔结的婚姻,即使社会发展至今,在现实中也一直是鲜而有之。人类的可悲,就在于它首先是物质性的动物,而使纯粹的灵性从来成为一种历史的祭品。
  执著于诗意追求的黛玉,决不可能选择自弃妥协之途。试想林黛玉若真的变成了以针线女红巧于逢迎的袭人之类,只要能成“美眷”,即能顺应环境,巧媚于世。那《红楼梦》这部书也就不存在了。
  千年牢笼囚才女,黛玉之悲剧,不仅仅限于爱情,而是一个绝代才女在男权世界中的必然悲剧,是叛逆者的必然归宿。
  而叛逆者在执著于命运中被毁灭,永远是最美丽和具有恒久魅力的。
移花接木难永寿

  移花接木难永寿
  黛玉以病为友,以药为伴,以花鸟为魂,以诗琴为消遣,实为活得自我。
  在药香与独思中奄奄一息,清爽别人世,走得也自我。
  强若“死马当成活马医”式的救治,本知为顽症,命中不可治,何必再受摆布与捉弄?
  好命不拖,如可卿也。
  虽则一淫一洁,二女之死,俱是顾及内心自尊与对外尊严,选择完整离世。
  黛玉如草枯花落之自然,而不受强制留世之苦。
  那黛玉先在江南,必无囚笼的感觉。那时随诗意的父亲,体贴的母亲,尽赏江南美景,二十四桥踏遍。
  其文化功底,自幼父亲启蒙,已经延请西宾。而贾府中诸女却是只自学了一系列女传之类。修养层次和宽度自不可比。
  而在贾府中的女眷,除寺庙活动,一天不能外出。即使凤姐亦只能两府中走动。江南才女囚于斯,春来秋去只园中,心灵苦闷难以言传。焉得不病?
  更不必说园中饮食,北方口味,竟无人问,黛玉远来可适然?
  而一入贾府,从饭后茶饮起,即改其习。见出江南林家与都中贾府不一样。饭后不能即茶,是其父之教诲。而贾府北方气派,水土不同,且以繁礼代替养生。
  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只得随和,还唯恐让人笑话了去。压抑之中,勉强自己。如此下来,弱体岂得滋养?
  正如黛玉玩笑间对宝玉所言,自己是草木人儿,如何担当得起?
  她原本是一株自然生长的绛珠草。却南株北移,从幽幽温馨中来到风刀霜剑之下。自然气候与人文气候都徒然改变。生存危机至矣。
  贾府,富而欠雅,丽而非文,繁复的大家族生活,岂能培养出诗人?
  故黛玉之诗才,根源于林家濡养。贾府的孤寂催发了这朵早逝仙葩。
  大环境与其身体心性之种种不适,造成与病为伴的不健康生活。
  宝钗之夺爱争宠,乃属儿女常情,青春故事,但后来皇妃指婚,却致逼命。
  黛玉之死,病为其孤也。孤寂幼弱,岂有不夭折之理?
  欲黛玉不死,除非换一环境。而要换一环境,须换一命运,即其父母不亡。不离江南。
  黛玉从敏感病弱至死亡,俱因移花接木,由南到北,由家到戚,不能适应而至也。
性灵岂能入深宫(1)

  性灵岂能入深宫
  ——“潇湘妃子”辩
  清代才子袁枚提出“性灵说”,后来王国维又提出“意境说”。
  此二说,是历经数千年形成的中国文化传统的特质。经他们二位提炼总结,令后人豁然洞开。“性灵说”与“意境说”,从此成为后人进入独立于世的东方文化瑰宝的窗口和途径。
  《红楼梦》一书,较之前前后后所出现的其他中国小说,至今拥有至高的文化品位和无可企及的艺术成就,这与它对于“性灵说”和“意境说”的大统接受,融会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小说,本是应市井茶楼的需要而生,从“说书”一类演变而来,讲究的是热闹、紧张、神奇,也就是要通俗,靠“悬念”抓人。
  而“性灵说”与“意境说”,则是顺着诗歌词赋以及性情散文的脉络而来的,欣赏范畴更窄更高,属清雅散淡的逸品。
  而扬扬洒洒此一大部小说——《红楼梦》,却恰恰淡化了那些原来故事中具备的“悬念”与热闹,而发生重心转移;转移到用“性灵”与“意境”作为思想内容和人物个性、情节发展的主干支撑。从此使此书横空出世,成为千载奇书。
  诸如“黛玉葬花”,“晴雯撕扇”,“宝玉乞梅”等典型的《红楼》性格,《红楼》情节,莫不是以“性灵”和“意境”来作为双向支撑的。
  在小说中,凡是刻骨铭心,一唱三叹的场面,则皆是以其“意境”的悠远而独占《红楼》篇章的。如黛玉夜立怡红院外一场,如宝玉痴想于杏子树荫下一场。
  凡曹雪芹所喜爱的人物,则俱是讲究性灵,重视性灵的。而其对立面,皆是以抹杀性灵,趋附礼教为本份的,如袭人之告密王夫人,如宝钗之教训林黛玉“不可读杂书”云云。
  宝钗扑蝶,则是以一种貌似潇洒悠闲,内则含有“机心”的淑女画面,来体现其复杂的善于生存和获取的个性。此人本质是商人,文化只属“涵养”。
  甚至薛蟠,性灵毕露时也有可爱的时候,因为宝钗怀疑他与宝玉挨打有关,将“呆霸王”逼急了,一气喊出了她母女的藏心:“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一如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男性注定比女性放纵。宝玉的人性是比较多面的,他与袭人有性爱,对晴雯却珍爱,他将黛玉放在至要地位,可以誓言“天诛地灭”,但对于其他女性,亦有若干情感之举。
  但在宝玉同诸多人的关系中,是重“性灵”而轻其他的。其他类的感情和欲望,不是不存在,例如宝玉对宝钗也动情,但是在深度和份量上,不能与对黛玉相比。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宝钗刚坐在宝玉睡塌上,那个她想坐的位置上,绣起了她想绣的鸳鸯物件,宝玉却用梦话给了她迎头一击:“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在中国文化中,“金”象征尊贵,财富、地位等等。
  金是冶炼而得。而“玉”则是生于天然,包于石内,靠识别发掘而得。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的价值是天然生成的,不可能再次提炼。
  玉,一贯被认为是与人的性灵相通的。《红楼梦》中说,宝玉有祸时,那块玉石会晦暗。直到现代,人们仍然认为,从所佩戴玉石的色泽变幻,可以看出人的健康情况。
  就是说,金是没有生命的,而玉是有生命和性灵的。所以,这两样东西的结合,表面上看都是尊贵同类,其实内涵却完全不能相容相近,是两种性质别异的个性。
  木石之盟,含有生命和性灵的成分。在《红楼梦》创造的传说中,宝黛之盟,始于一个“性灵”的神话。绛珠草生于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这三生石,本身就蕴含了一个“因性灵相投,转世后,化为牧童走过以了结重逢之缘”的故事。这是一个在同性间的思想性格而知音的故事。
  可见雪芹设计的宝黛之盟,并不是以男女性爱为最初基石的,而是以三生石上的性灵相知为基础的。绛珠草“还泪”一说,,始于性灵的获得,并在尘世过程中也充满着性灵。
  天上的绛珠饮灌愁水,餐蜜情果,不食人间烟火。这也意味着黛玉性格的不入世,不为世俗计,亦不为世俗相容的本质。黛玉时常说自己是“草木人儿”,也就是一个自然人,一个性灵人,而无其他俗世可托。
  按“木”的市场价值,如何也不能与“金”来作比。但木却是带有生命的,这一点,又是再贵重的黄金也无法获得的。而且木与石,在地质上还可以相互转化。
  树化石,石化玉是一种千万年的地质过程,所形成的材质十分稀罕。目前在东南亚一带有发掘。景观壮美,气质绝伦。笔者藏有一块。不知道曹雪芹在设计书中的“木石前盟”时,是否知道这种气象,见过这种化石?
  而石头与草木在“投胎转世”后相处的现实基础,仍是“性灵”。“林妹妹从来不说这些混帐话”。这是宝玉对其知音的确信。
  宝黛之间性灵的关系,浩瀚的内涵,已非是《孔雀东南飞》、《梁祝》、《牡丹亭》等可以类同的。如果只是男女结合,“同床同穴”的意义,那么就不会有宝玉一娶宝钗于奉旨命,二娶湘云于患难中的阅历,然后才终于入空门的了。那么黛玉一死,立刻他就得同死或出家。否则岂不成为讽刺?
  宝玉后来坚持着人生追寻,走上那“将此生阅历志于石头,求为天下一观”的漫长道路。报答了红颜知己,于是也渺渺无踪。
  正因为宝黛关系中赋有太高太泛的人文价值,天地追寻,无极探讨,所以仅是一场恋爱甚至一场婚姻的终结,都远远不是终结。所以有太虚幻境,有无穷的追寻。
  而成为《红楼梦》重要内容和特征的太虚幻境,则正是“意境”派生出来的一个性灵之大环境。中国诗词中的那些虚情元素,离恨,灌愁,放春,遣香,成了天、地、山、洞,一种自然景观;而古往今来所慨叹的令人们难以摆脱的“孽海情天”,也就真的成了一重天。
  在这里,情人们的情愫,痴情,结怨,朝啼,夜哭,春感,愁悲,薄命等等,俱都化成了一个个实在的处所,竟各自成了一个司衙。
  这还嫌有点“官僚化”的痕迹。曹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还是模拟人间制度,或借助于国子监一类的书生集团之体制,把普天下情人与情怀,都登记上册入了衙司。将人们一哭一笑一相思,极自我极隐密的感情自由,命运归宿都划分了范畴,归人管束。还都有了“档案”,就是那些册子。
  引愁、度恨,钟情,痴梦等,这些美貌温柔的仙女,自身既是管理者,又是情海之中的人物,就是说这些多情女子已经实现了“自己管理自己”。
  这幻境,可能就是林黛玉诗中所唱的:“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
  这里所出现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地面上无处不在的男性主宰的世界。这里没有一个男人,而且对男人是嫌弃排斥的。这里是一个女儿国,一个女性们自由烂漫的世界。
  曹雪芹在这里显示了一种巨大深沉的矛盾,即:女儿们的伤春悲秋,相思啼哭是神圣的,宝贵和尊严的。而作为她们所思念与悲伤的对象——男性,则是被排斥于这座太虚幻境之外的,是污浊的。这也许是对数千年来压迫女性和给女性带来如此深重苦难的男性们一种报复吧。
  在这里,在女性的主持下,贾宝玉完成了他的性启谛。这种以“性实践”来检验和完成一名男子的成年大典,在古代希腊罗马,现代非洲和我国少数民族中是存在的,它具有一定的自然性,也是一种对于承担传宗接代任务的男性的性启蒙课程。
性灵岂能入深宫(2)

  太虚幻境中所含的文化、伦理、宗教、宿命等等,内容是很复杂的。曹雪芹企图用这些多元的东西来解释和构建他所感触到的人生。有虚有实,而“意境”则帮了他的大忙,将那些尚未清晰的部分意示出来。
  在幻境中,道、佛的成分在里面很明显,而儒家的东西却是以“恐吓”形式表现,那夜叉海鬼来拖宝玉下迷津去,就是对他不醒悟的惩罚,也是曹雪芹无可奈何所用的正面教育法吧。
  其实,他是很欣赏沉溺在迷津中的贾宝玉的,而对于那位摆脱迷津得到正果,满口科举进仕的甄宝玉,则才是真正的辜负了一副好皮囊。
  总上所述,太虚幻境不可能是一座深宫,更不可能是人世间贾元春所居的那种貌似尊贵,实则冷酷的皇家宫殿。它没有那种声势显赫,奴仆众多,层次森严的封建级别特征,它只是一种性灵的花园,情感的天堂。
  然而高鹗的续写,却将林黛玉的结局变成了深宫中的贵妃。
  高续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说林黛玉死去时,身边的人们“只听得远远一阵音乐之声,侧耳一听,却又没有了”。此处伏下了一条后来所谓宝玉到幻境中看望林妹妹,却见到一位深宫中的潇湘妃子的线索。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写宝玉再入太虚,重阅册子,那心情竟有了一种算命占卦式的心理,极其市侩,毫无伤感,简直就不再是宝玉了。
  然后是一段杂七杂八,半通不通之文字,写宝玉见黛玉,试摘云之:
  宝玉“待要往后再看,听见有人说道:‘你又发呆了,林妹妹请你呢。’好似鸳鸯的声气。回头却不见人。……忽见别有一洞天,楼阁高耸,殿角玲珑,且有好些宫女隐约其间。……宝玉顺步走入一座宫门,内有奇花异卉,都也认不明白。唯有白石花阑围着一颗青草,叶头上略有红色,但不知是何名草,这样矜贵。只见微风动处,那青草已摇摆不休。虽说是一枝小草,又无花朵,其妩媚之态不禁心动神怡,魂消魄散。……只听见旁边有一人说道:‘你是那里来的蠢物,在此窥探仙草!’……“那草本在灵河岸上,名曰‘绛珠草’……警幻仙子命我看守,不令蜂缠蝶恋。”
  ……那仙女道:‘我主人是潇湘妃子,’宝玉听道:“是了,你不知道这位妃子就是我的表妹林黛玉。”那仙女道:“胡说!此地乃上界神女之所,虽号为潇湘妃子,并不是娥皇女英之辈,何得与凡人有亲。你少来混说,瞧着叫力士打你出去。”
  ……又听见有人赶来说道:“里面叫请神瑛侍者。”……晴雯道:“侍者不必多疑,我非晴雯,我是奉妃子之命特来请你一会……”……到了一个所在,只见殿宇精致,彩色辉煌,庭中一丛翠竹,户外数本苍松。廊檐下立着几个侍女,都是宫妆打扮。见了宝玉进来,便悄悄地说道:“这就是神瑛侍者么?”引着宝玉的说道:“就是,你快进去通报罢。”有一侍女笑着招手,宝玉便跟着进去。过了几层房舍,见一正房,珠帘高挂。那侍女说:“站着候旨。”宝玉听了,也不敢则声,只得在外等着。那侍女进去不多时,出来说:“请侍者参见。”又有一人卷起珠帘,只见一女子头戴花冠,身穿绣服,端坐在内。宝玉略一抬头,见是黛玉的形容,便不禁的说道:‘妹妹在这里,叫我好想!’那帘外的侍女悄叱道:“这侍者无礼,快快出去!”说犹未了,又见一个侍者将珠帘放下。宝玉此时欲进去又不敢,要走又不舍……。
  虽也由仙女之口,说潇湘妃子非娥皇女英之辈,与凡人无亲可言。但观其处所、装扮、派场、仪式,无一不是皇宫中当年贾元春的格局。那种“六亲不认“的冷漠,动不动要“叫力士来打了出去”的森严,也与皇宫规矩无二。
  宝玉走入时,则又有些摹仿前面黛玉初入贾府之情景,又夹上几竿翠竹,房舍,宫殿中又跑出“正房”来,写得不伦不类。足见高鹗之没有见过大家世面。
  而绛珠草,也竟然成了被白石栏所围住,被人看守着,甚至不准蜂蝶来往的宫中名贵植物,全然失去了灵河岸畔的自由天然。
  绛珠与黛玉本来“草木人儿”是一体的,高鹗在此又将其形魂分离,分出“主子奴才”,俨然又是一座大观园。哪儿还有幻境的仙意?也与《红楼梦》开首所设计的木石前盟故事生出分叉,故意混乱。不要说宝玉糊涂,就是读者也糊涂了。
  贵为妃子的林黛玉变得骄矜讨厌,毫不念旧,比起尘世中的林妹妹来,真是俗不可耐。那有一点儿太虚幻境的气象。
  而更可骇的是,宝玉在幻境中遭到尤三姐执剑追赶,口中还说什么“妃子命我一剑斩断你的尘缘”。就是说黛玉还能指使人动刀剑。哪里还有一点儿引愁、度恨,钟情,痴梦等仙女的个性。倒有些像是旧式封建神话里的瑶池王母一流。
  这简直是颠倒错乱之至!按前书说,宝玉与黛玉不是尘缘,而是仙缘。复归上界,有什么一剑之仇?林妹妹竟然令其部下执剑追斩宝玉,非夷所思!
  这倒有些照应了高鹗写的黛玉归天时,口中喊道:“宝玉你好……”的恨语。此为另部《红楼》,其间魂魄精神,笔者不能苟同。
  这就是高鹗以为,黛玉在历尽苦难之后应该获得的皇权式的结局吧?这真是以俗人之见,补高人之憾,令人更觉遗憾。
  高鹗这段续书,使宝玉见到珠帘后慷懒的潇湘妃子,既违背了前面曹雪芹的意境与性灵,又没有自己的新鲜东西。他东拉西扯的这几笔,笔者以为是从“长恨歌”中杨玉环见方士,春困于蓬莱仙境的情节模仿而来。
  试看此段《长恨歌》:
  “……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成双。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
  只是高鹗的语言差劲,人物也呆板势利,没有一丝情意。此番宫廷富贵景象,与宝黛口中始终贬斥的“金玉之命”相悖也!亦与太虚幻境之“意境”,和黛玉之“性灵”大相违背。深宫黛玉,性情全失,难道连元春都不如了吗?
  此深宫非太虚,此妃子非黛玉也!
  在《红楼梦》书中,对皇宫生活中的无奈,违背人性而使贵妃悲戚的情节,应是首披其真象,在各种书籍中都是开先河的。就在那鲜花灿烂,红火轰烈的省亲过程中,“贾妃满眼垂泪,……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叹、惜三姊妹,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初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里,不禁又哽咽起来。”
  元妃冒大逆不道之罪,对亲人们说出了:“当初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字字血泪。这是贾元春留给人们最深刻最有价值的印象。
  这“不得见人的去处”,绝不会是曹雪芹的理想境地。哪里可能又将黛玉之灵送进深宫,还自鸣得意?此高鹗之俗也!
  看那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贾雪芹几行字说尽了当时势利劲头:“于是宁荣两处上下里外,莫不欣然踊跃,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言笑鼎沸不绝”。而当“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艹脊苓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而不取。”
  在黛玉的眼中,什么“王爷”,不过臭男人。这里还暗将“圣上”也骂了在里头。因在北静王赠宝玉香串时就说明,“此系前日圣上亲赐艹脊苓香念珠一串”。黛玉如此超逸,其实与她奔父丧回来后,看见贾府以元妃为荣耀,上下张扬之势头有关。
  黛玉,所谓不同时俗,不识时务者也。故宝玉深敬之。此是雪芹笔法。
  岂有日后绛珠之魂又去做“妃子”之理?
  “选妃”是宝钗“上青云”之梦,而非黛玉神归之处。
  潇湘妃子,仍是诗人的美号,源起于洒泪竹枝的幽怨典故,犹如“枕霞旧友”、“怡红公子”、“蕉下客”之类,如此穿凿附会,难道贾探春前世是一只鹿吗?
  这些雅号本身带有诗社中极强的戏谑风趣,“潇湘妃子”之美称,强调了黛玉的孤高独贵气质,并不须要杜撰一座深宫,一群宫女来安置林黛玉。
  这是高鹗的心理需要和思维局限。
  此段描写,与曹公开首就写明的龙脉并无相干。按前面所书,绛珠草木,合当永归天露苍穹下。从来处来,回来处去。清灵的神魂,依然归于世界的原始元素,水与土、木与石之中。盖取之于自然之气,因而生生不灭。
  林黛玉之终结,在那白茫茫大地,混沌太虚中;上有不尽云天,漫漫灵河,下有木石相伴。乃得在大自然中永存其精华毓秀也。
“杏花”遐思(1)

  “杏花”遐思
  《红楼梦》中描写过许多的花,诸如海棠、梅花、桃花、菊花等等,以及叫不出名来的奇葩,又常常以花怀人,诗赋俱佳。
  但书中“第一枝花”,实为那并不起眼的杏花。
  见第一回“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当甄士隐出前厅会客时,坐在他书房里的贾雨村却有一段艳遇:
  “这里雨村正翻弄书籍解闷。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雨村遂起身往窗外一看,原来是一个丫鬟在那里掐花,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明 ,虽无十分姿色,却也有动人之处,雨村不觉看得呆了。……雨村见他回头,便以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禁,自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也。”
  中秋赏月之夜,那贾雨村急功追利,不辞而别。翌晨,士隐还曾“意欲再写两封荐书与雨村带至都中去,使雨村投谒个仕宦之家,为寄足之地”。可见其待人之厚。
  此位甄家大丫鬟名为“娇杏”。
  甄士隐之为善者,定不止一桩,其交往也不可谓不多。比如其正在接待贾雨村时,亦有“严老爷”来访并留饭。可是后来士隐因失其爱女英莲,又被葫芦庙失火秧及,病困之中,竟无有什么人救助。他素日交往以及家门亲属,俱都有些背景。而灾难之后,却无一言再叙及。
  那士隐于落魄时,亦没有什么“投靠”之图。去找岳父也是带了钱的。而竟被岳父封肃小人所图,最后自己隐避病困之中。
  世情浮滑,善无所报。而清静的人亦无所求。这位善良儒雅的绅士,终于走入空门。
  等贾雨村于街巷之间,再遇甄家丫鬟娇杏。此时杏花已开二度,而主人失踪无着。
  “这日甄家大丫鬟在门前买线,忽听街上喝道之声,众人都说新太爷到任。丫鬟于是隐在门内看时,只见军牢快手一对一对的过去,俄尔大轿抬着一个乌纱猩袍的官府过去。丫鬟倒发了个怔,自思这官好面善,倒象在那里见过的。”
  紧接着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雨村便通过封肃,“托他向那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乘夜只用一乘小轿,便把娇杏送进去了。”
  那娇杏不久就生子,又扶正作正室夫人。
  脂批只说“娇杏”字射“侥幸”,后来得作了正室夫人,变仆为主。而英莲却化主为奴。人世无常,可见于此。
  更有深意者,那士隐对雨村一番厚恩,而在最关键的时候,当雨村审案时已经明知,被拐卖少女就是英莲,而却没有半点要认取和通报那甄夫人之意思。反而为薛霸开脱,令英莲再陷虎狼之口。
  他既然娶娇杏,不会不知道,英莲母亲的落脚之处就在封肃家中。
  而这娇杏不过是一段阴差阳错之缘,当年回头看了雨村一眼,便令他铭刻于心。此可谓是“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大恩无报,重色轻友之事比比皆是。
  家父素喜陆游一首《临安春雨初霁》,今录于此: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我以为此段文字,撰写甄士隐的前景后况,在文思感触上与陆游这首《临安春雨初霁》有通感的关系。在甄士隐的故事里融进了此首诗的情调意境,有“化诗入文”之妙趣。
  甄士隐偏居于葫芦庙旁,修竹养花,原是恬静于“小楼一夜听春雨”的“以性读书”之人。而他又能容纳和资助世人“以功利之读书”如贾雨村者。可谓是虚怀若谷。
  那士隐俱有“宁可我施于人,不求人施于我”之古风,亦令他尝尽了“世味年来薄似纱”之叹。其间,贾雨村也是发迹了的。但士隐“素衣莫起风尘叹”。他不去有求于昔交。
  如以“深巷明日卖杏花”为题,作江南小巷“杏花图”,记丫鬟买线,侥幸得姻缘的故事。又是货郎担,又是官仗。杏花枝头下,那娇杏正挑丝线。而官轿中人顺春色看过去,恰见意中红粉。
  以陆游诗画,点活了雪芹之叙事,遐想套用,应别有意趣。
  《红》的巨大艺术魅力,亦在于它拥有诸多的此类对以往脍炙人口的艺术情境,进行再次创造与加工、铺陈。例如纳兰性德词中的一句“葬花天气”,竟至于演绎成了“葬花”的实际行为和一首杰出的《葬花诗》。
  曹雪芹通古融今之才华,驾驭于广袤的艺术之海,实非一般腐儒可能想象得出,亦非一般庸才能够理解和联想到的。
  家父当年曾经收集过《葬花诗》与《白头吟》这二首诗的联系比较。记得后首中旧句:“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可引证《红楼》所汲取于文学厚土之滋养,确为“厚积而薄发”之作。
“杏花”遐思(2)

  《红楼》化中国文化中万千意象思想之陈旧为神奇,无愧是一座打开中国文学诸扇窗子的巍峨红楼。
  以雪芹之诗才诗兴,以《红楼》一书中明引诸多名诗,遍及多个时代,推测他会引诗入文,以诗造意,造事造景,奇才奇文;我遐思之:作者在进行上述文字描述时,与陆游这一首《临安春雨霁》是有意象衍生的关系的。不排除,这是作者深厚的积淀,无意中动用所产生的艺术效应,而非有意套用。但它们间的意境情景确存在着文化传统的联系。
  再说书中之“杏花”。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贾探春于宴席上,掷出一枝杏花签,上言“可得贵婿”之命。
  古诗云“红杏枝头春意闹”,“探春”度其名,果然探得第一春——杏花。
  那甄家的丫鬟娇杏,其品格自不可比于探春,但“命”却相仿。
  到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风泣虚凰”,写宝玉步行于园中:
  “只见柳垂金线,桃吐丹霞,山石之后,一枝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阴翠,上面已结了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
  令宝玉不禁悲叹那即将出嫁的女儿邢岫烟,“不到两年,便也要‘绿叶成荫子满枝’了”。转眼也要失去红颜而白发苍苍。于是发呆流泪叹息。
  其实,由花而果,这倒也是娇杏、探春、岫烟这三个务实型的女性可能达到的阶段。这倒是她们命运不薄的一种结局。这种生活的变化,对于她们这一类守本份和识时务的女性,是有思想和现实所准备的。
  生儿育女并非人生悲剧,唯美主义的宝玉一味追求青春与自由,达到极致时,也是反人生反人性的。
  青春的赞歌要求永存,这只可能存在于艺术中。“花谢花飞飞满天”时,黛玉所想的也只是美的消逝,而不认为花与香的飘失,最终是为果实所必然的牺牲。
  非如此岂有生命的延续?非如此岂有“岁岁年年花相似”?
  所以,宝玉、黛玉皆非人间客。因为他们不考虑人生的后半段,不接受杏花结果的健康生活。他们代表着一种灵性生活,而不是世俗生活。
  宝黛俱是完美主义者,当那人生的后半段不由他们把握时,他们便对人生完全失去兴趣与欲望。而任人摆布的生活在他们宁可没有。所以他们拒绝考虑人生的后半段。于是他们重落花而哀结子。
  黛玉进入了一种纯精神化的生活,由于她失去了物质的生活,她无法去把握,又不能迁就。她只能是在精神生活中保持着人格的自由。
  而纯精神化的生活,对于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毁灭。所以,黛玉最终是选择了毁灭的。
  杏花,本来有世俗热闹的一面,它以春色之先出现,是为《红楼梦》中第一点红,又应了那句名诗“一枝红杏出墙来”。又以宝玉之悲悼,结成满树杏子而收场。首尾相照,可谓丝毫入扣。
探春与风

  探春与风
  风,在中国文化中又有风骨,风采的意思,“高台多悲风”。
  探春的图画,总与“风”相关联。或是放风筝,风紧时,一刀剪去,凭自飘远到不见;或是乘风帆,一帆风雨,行路三千。
  风花雪月中,她占的是“风”。
  “月”为黛玉所占。“冷月葬诗魂”。
  “雪”,是薛宝钗,她是冷美人,从贾府仆人兴儿说出“还有一位姨太太的女儿,姓薛,叫什么宝钗,竟是雪堆出来的”,可见其人肌肤晶莹如雪。
  她住的房子“如雪洞一般”,吃的药是“冷香丸”,家庭在“护官符”上被人称为:“丰年好大雪”。而她在幻境中册子上的命运之词是:“雪满山中高士卧”,“金簪雪里埋”。最后嫁宝玉则过的是贫寒日子,又在贫寒中生子而死。
  “花”,则为诸女所分,各得其花。书中“群芳开夜宴”一回已经明叙。此处不赘。
  “风花雪月”中,唯有“风”是流动的,是有力度的。所以探春会走出贾府,并且一直力图把握自己的命运。
  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探春一出场,那相貌“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就是有动感的,带着风声。黛玉初到,贾母在堂。满场中,除了凤姐无忌,谁也不敢啃声。而探春独不卑不亢。
  宝黛初会时的一番对话,至关重要。宝玉为黛玉的气质所动,赠她表字为“颦颦”,而探春独步其间,质询宝玉:“只恐又是你的杜撰”。一出语,每带着自己的推想追问。
  可见在宝钗入府前,探春是一个仅次于黛玉的角色。
  无论堂前还是私下,她敢作敢为,又动有章法。
  探春平素的言行、作为,莫不带着风声,英气昂然,从她管家时遇上赵姨娘扯皮,旁人说情时,她所发出的冷笑,不吝直言;从她斥责平儿李纨等人,不拘长幼;从她在抄检大观园之夜,处乱不惊,镇坐大堂,当机立断,扇了王善保家的一个耳光;等等言止,无不带着风气习习,所谓风生水起,风骨凛凛。
  湘云有爽气,探春有英气。
  爽气只是天性,而英气则融混着思想锋芒、胆识、志向,以及不可遮掩的过人才干。
  故湘云虽穿戴小子衣服,却只是扮相游戏。而探春有真男子气,是一个能挑大梁的女中豪杰。
  惜乎探春之英风,已属末世,“阴盛阳衰”,而其时女子虽然暂可当家,却仍不可以“当道”,于家于国,只能哀叹,而不可以向前去有所作为。
  而即使就在闺帏之列,三小姐还有一个不可改变的弱势,就是她“不是从太太肚子里面出来的”。“庶出”,身份令她在世道上必然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探春一生,注定逆风而行。
  故造化先令她自身带风,以丽质自保也。
带刺玫瑰花(1)

  带刺玫瑰花
  ——贾探春
  贾府中三姑娘探春,是宝玉之姊,元春之妹。
  第六十五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仆人兴儿在小花枝巷向尤家姐妹介绍贾府人物,是这样说探春的:“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
  下人的语言颇生动,看得也准,几句俗话,将她的能力、风貌、性格都说全了。论贾府中正牌的小姐,上有迎春下有惜春,探春居中,而以其美艳尊严,思维明晰,在大观园中颇为人所敬重。
  “十二钗”中,贾探春可谓是才貌志节俱全。《红楼梦》第三回上,探春出场时,曾有一段压倒其姐妹的描写:“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其美貌应是来自奴才赵姨娘的。
  探春是一个生命力旺盛的少女。她才情敏捷,极有创意,大观园中第一个诗的组织——海棠诗社,就是她发起的。而又曾因凤姐生病,受命与李纨、宝钗及平儿组成“四驾马车”,协同管理荣国府,兴利除宿弊,表现出超人的干练,可谓实干家。
  读这个人物,总令人有一种莫大的欠缺:可敬多于可爱,威严胜于温情。尤其是她压根儿不认自己的生母赵姨娘,亦不照料胞弟贾环。无论赵姨娘如何不堪,中国人重孝道,有“儿不嫌母丑”之说,探春如此不认血亲关系,令人对这位尊贵的三小姐确实有点心寒。
  凡是关乎到她最敏感的庶出问题,关乎到她真正的生母赵姨娘和兄弟贾环,她界限分明,寸步不让,让人讨好不是,亲近不得。
  她是带着刺生活的,也根刺与生俱来,注定要带一辈子。这根刺就是她无法改变也无法回避的庶出身份。
  探春得势当家时,正碰上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办丧拨银两,又有贾环要装修书房,两件事情赶在探春手里,都被她压得比一般人还要低。赵姨娘来讨面子,倒被她当众斥为“奴才”。探春并不承认有此门舅舅,说她的舅舅“年下才选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
  而当凤姐派平儿来,说“请姑娘裁夺着,再添些也使得”时,探春立马驳回。那平儿会意,表示恭敬。
  平儿所会何意?即是探春现在是最需要主子尊严的时候,最不愿意与奴才拉扯的时候,最要彻底抹掉她的庶出烙印的时候。所以平儿“不敢以往日喜乐之时相待,只一边垂手默待”。
  其实暗中谁不同情此时故作威严,压抑内心矛盾的探春呢?
  此一事碰得好!从此件事上,倒令人对赵姨娘有所体悯。她在这个府里虽已经有儿有女,却“越发熬的连个人都不是了”。她的亲戚不被亲生女儿承认。这个感触非常令人同情。如此“不得脸”,就别怪她要“有心生嫌隙”了。
  出自母爱,赵姨娘想为自己的儿女在贾府中争一个平等的生存地位,不过她想要扳正儿子正统地位的方法太拙劣,就是叫马道婆来用巫术。她一直希望探春也和她站到一条战线上,使用同样的斗法。然而这“从她的肠子里爬出来的”探春,却令她一点不能理解。
  探春不认其母,是人性的瑕点,却又是她要维护自己尊严的必然。所以令人叹喟。贾府上的教育,唯对探春是成功的。成功地让她“忘却”其贱母愚弟,成功地让她长成一位俨然识大体的大家闺秀,成功地让她懂得自己的身份地位。最成功的是,让她面对一位不可能有任何尊严的母亲,而独拥有最强烈的贵族尊严。
  平儿教训老妈子们时说:“那三姑娘虽是个姑娘,你们都横看了她。二奶奶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畏她五分。”
  深谙世道的凤姐曾叹息过:可惜这位三小姐命薄,没有托生在太太肚子里。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的,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这在探春的身世与内心中,是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她没有投胎在太太肚子里,却是从赵姨娘肠子里爬出来的。生母赵姨娘不能理解女儿要跳出烦恼与卑微的苦心,“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当探春说出:“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一语,其心底是酸苦与寒彻的。
  生母与女儿的关系,就这样成了三姑娘一生做人的把柄,这探春非常明白。所以母女关系在贾府里竟仿佛冤家对头,是一块心病。
  故此,探春最好的命运也就只有远嫁,去到那让人们弄不清这层底里的异乡去,才能按照她的个性尊严地生活。对于她,这应该是最好的命运了。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红楼梦曲子给了探春一首“分骨肉”。
  分骨肉,不只是在出嫁时,是早就分的了。探春与其愚母弱弟一直是泾渭分明的。首先是在主奴的地位上,然后在一系列的做人处世标准上,在生活方式与趣味上。
  似乎她们根本不像是母女,就像是无关之路人。在探春这一面,甚至比路人还要有意显得疏远。这看来像是她忘了生养之恩,其实有难以告人之苦衷。在“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回里,忠厚的李纨在为她母女劝架时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她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探春急忙否认,更说明不是她不想“拉扯”,而是她有忌讳。
  实际上,探春与赵姨娘的那种不能示弱的个性又是非常相像的。只是层次与命运已经由另一半血统决定出差异,文化与教养又由后天所形成。所以看起来,其行事之道反而一点不象母女。好惹事不服输的赵姨娘给了她一种刚气与血气,还有美貌。
  从不被赞美的赵姨娘无疑是贾府女奴中最美貌者,否则以她的气质禀性,贾政不会找她做姨娘。书上每每写贾政“与王夫人商议事毕,便到赵姨娘的房中歇下”。赵姨娘因此总在以王夫人为首的一干人的妒恨中“捱日子”,此是要因。
  迎春的母亲周姨娘是一个早被老爷忘记了的人物,个性容貌无甚突出,所以女眷们容忍了她。
  赵姨娘是荣府中最为不堪的人物,亲女尚且嫌避,曹雪芹称之为“嫌隙人”。而满府之中,又是贾政最为正经,道学面孔,自命为治国传家第一人。偏这赵姨娘,却是贾政之妾。
  曹之笔法恶辣,出人之想。以贾琏之放荡,私多姑娘,却娶一温柔尤二姐。贾政何苦比贾琏尤不及?贾政之爱,正是“吾未见好德如好色也”。
带刺玫瑰花(2)

  赵姨娘是对贾政的一个讽刺。赵姨娘又是个艺术上最成功的“人物”。什么多姑娘,鲍二家的,以及被凤姐借刀杀人的秋桐,以及高续本的金桂等等,都“脸谱化”和“漫画化”了,只是一个丑的符号而已,引人厌恨,而不能使人同情。但赵姨娘却使人矛盾有之。
  赵姨娘其实是一个毫无半点担待,心里无存货的人。她始终没有学会在贾府里生活,那处处机关,步步设计,嘻笑藏心的技艺。相反地,她处处要戳穿这些面纱,要把话说在明处,说到外面。她一语道破,说:“这府里上下都拿她母子当眼中钉,拿宝玉当凤凰。”说凤姐“专横独揽贪财”。
  《红楼梦》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上,贾环因游戏事被莺儿嘲弄,回到母亲处诉委屈,赵姨娘因之勾起身份之忿,借说儿子发泄一番。不料被凤姐听见,遭受弹压。这件事在这一回中其实只占了极小的篇幅,可是却成为这一回的主目。可见其实它的份量不一般,正体现了这个大家庭里天伦的畸形。
  且听王熙凤对赵姨娘的话:“凭他怎么去,还有太太老爷管他呢,就大口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了,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什么相干!”
  一面叫走了“环兄弟”,赵姨娘也不敢则声。而凤姐继续地骂,说他:“你不听我的话,反叫这些人教的歪心邪意,狐媚子霸道的。自己不尊重,要往下流走”。直指他的亲娘是歪心,是狐媚子,是下流。
  凤姐的正言,对赵姨娘,是彻底否认她在自己儿子面前作为母亲的身份;对贾环则是一顿假意拉拢,一面承认贾环为主子行列里的人,一面作贱其母。
  作为人性,这番话是极其狠毒的。而作为封建大家庭中的伦理,却又是赵姨娘母子必然时时刻刻面对的现实。
  贾环之所以受到众人排斥,与他年纪幼小,只能与弱母相依为命有关。他还也许没有意识到,与母亲的亲近,便是他地位日益降低的一个原因。也许意识到了也不想摆脱。但我以为,这正是贾环反而强胜探春的惟一处。至少,他还知道有一个亲娘,还认这个亲娘,有了委屈来对自己的生母诉说,与母亲共同承受着贾府里的歧视与虐待。这是他的人性未泯的表现。“人之初,性本善”,指的就是这个最初的天性。
  在这种扭曲的环境里成长的贾环,心态岂能正常?他自幼非仆非主,只能是不确定性地发展着,投机着,怀恨着,怀疑着。伺机报复成为他性格的必然。“天道好还“,这种报应是贾府应该受到的惩罚。贾府对贾环及其母亲是恶贯满盈的。
  与贾环相比,那人人称赞的探春却是代表了一种人性的扭曲。
  探春曾下功夫亲自做了一双鞋,不给亲生的弟弟贾环,却送给那位有万人伺候的宝玉哥哥。无怪乎赵姨娘说她是“拣高枝儿飞”。探春曾教训过贾环,说他自己是个爷们主子,倒成天跟着那不上进的奴才学。“不上进的奴才”,即是指她们俩的亲生母亲赵姨娘了。
  一个不爱母亲也不爱弟弟的三小姐,尽讲空话,这自然很难令贾环心服。环兄弟最需要的是真心的爱与保护。姐姐没有给他半点。
  也许,探春是被她的亲生母亲所误解的。她只是不愿意以卑琐的手段和方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实际上那也是不会成功的。贾府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恶,只是代表着封建等级的强大体系,这是无人能够逃脱和对抗不了的。
  然而,无论是用什么手段谋略,如果是直接伤害生母,未免犯下伤天害理之大忌。所以探春必是于两难中不断地深思熟虑来完成她的成长的。
  探春曾说过:“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个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
  立得一番事业,那时自有她一番道理,是何道理?不外乎是扬眉吐气,也应该包括能够拉扯上她的母亲弟弟的道理吧?甚至赵姨娘说的:“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这些期待,自会暗中存在于她那敏慧深邃的心底里。
  《红楼梦》中有几次谈到阴阳之气。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就讲世界分阴阳二气,一切人物皆从这二气上来。并没有把“阴阳”的划分简单地与男女性别等同起来。这里面有一种古典的辩证思维,更含有曹雪芹对于男女在素质禀赋上平等看待的观念。他并不排除女子也具有阳刚气质。
  在气韵的品味上,也是很见出“男尊女卑”观的。道学如薛宝钗之辈,总是以“柔顺”为标准来要求妇女作德言工貌。多想一点多念一书都是违背了礼教的。
  而《红楼梦》中,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在主子群中,宁折不弯的要数贾探春了。原因之一,恐怕正是由于在她身上流着一半奴才的血。她的母亲赵姨娘是一个倔犟不驯的奴才。
  赵姨娘其实一生都在反抗和争取一种做人的地位尊严,当然只能是封建的地位及尊严。透过那些令君子不屑的手段,她所争的仍是神圣之人权。
  同是庶出的二小姐贾迎春之母周姨娘却是一个驯顺的奴才。驯顺到了在大观园中几乎不存在的地步。所以,温柔的迎春后来悄无声息地出嫁,做了一块喂狼的弱肉,一去不复返了。
  探春别有胆识,敢作敢为。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在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无愧于册子上给她的赞语:“才自精明志自高”。
  当那位一向吃斋念佛、闭目养神的王夫人,在春天的花园中发现一只春宫荷包,作出“自我抄家”这种决策,以此发泄她对世俗欢乐与青春儿女们长期积压的仇视,从而形成了贾府家祚败亡的一次最大自毁。
  读《红楼梦》的人,一般只看见长房媳妇邢氏之偏狭自私,不成体统。曹雪芹这狂飚一笔,使这位貌似菩萨的王夫人掀开面纱。逐金钏致其死,是她初露狰狞。而这一回,则是杀人如麻,镇吓了所有的主子姑娘及少爷们。
  抄检之夜,群芳惊慌。凤姐受命带一伙无情老妈子长驱直入,敲开无数金闺门,击碎多少温柔梦。夜色之中,拖人出去,当堂会审,犹如一阵秋风秋雨扫秋窗,可谓是揉碎桃花红满地。
  此举令凤姐也甚为尴尬,此后她在大观园姐妹们中亦难以为人。
  正当这批贾府内自组的特警队一路肃杀,气势炎炎冲到秋爽斋时。“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后来没有交代是什么人报的。但就凭这有人作耳目,探春便不是简单的千金小姐。
  只见她“遂命丫鬟秉烛开门而待”。院内灯火通明,探春大义凛然,严阵以待,显出大将风度。颇有一点诸葛孔明独坐城楼,弹琴待敌的架势。
  她始作明知故问,凤姐只有“笑着回话”。探春则冷笑道:“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他们所有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说着便命丫头们把她自己的那些箱箱柜柜,大大小小一齐打开,请凤姐抄阅。
  此举令凤姐不由却步。抄自己的姐妹,本来不是一件光采的事情,虽然一路上杀来,都无人敢问津,但毕竟她知世故,心是虚的。
带刺玫瑰花(3)

  探春是凤姐在全家闺阁姐妹中最为器重与内惧的,也是唯一放在眼中的人物。她深知,探春此人从不做先发制人之事,并比她更把握得住正统的尺度。一旦宣战,决无败兵之理。
  果然,这次较量,以探春痛打了抄家主力王善保家一个耳光,抄家大军连声告饶,凤姐不停地赔礼,而宣告结束。好个三姑娘,每临大事有静谋,为众姐妹出了这一口恶气,争了尊严。
  如果说,贾政只是重笞了宝玉,贾母就要与他拼命,要与他决裂,那么,王夫人作为贾府的次媳妇,竟然胆敢决定“抄家”,冒天下之大不韪,其实质才是对贾家时运的一次大叛逆和大破坏。
  早已经失去丈夫恩爱的王夫人,可谓是憋足这一口“更年期”的老来气。她违背了贾母的那种见怪不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雍容气度,一夜之间掀翻了荣国府的一口大锅,粉碎了这个家庭残余的人性与人气。
  从此清平之气去也。告密攀咬之人得势,偷鸡窃狗之风大兴。花柳地,富贵乡结束了,遂变成了一座由恶毒妇看押的监狱。大观园从此人气尽失,鬼怪作祟。
  奇怪,此事贾母倒没有后话,似乎也一直不知情。
  笔者疑为,此处传书或有笔误与忽略。难道探春等竟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提及?晴雯死,贾母倒过问了一下,纳闷过。看来整场的风波是蒙在鼓里的,也无人敢去捅出来。
  抄家之胆,揭出王夫人心中“权力至上”的自我感觉,其实表面软和的她,并没有把这个家的任何人放在眼里。
  她一个二房媳妇,前面本来还放着大房,且又有老太太。为何竟如此放肆?
  这是因为,仗着女儿元春的贵妃之势,炙手可热,仗着每月里进宫探视皇帝娘娘的待遇和方便,没有人敢于违她的命行事。贾母是不可能每月进宫的,全由王夫人独秉圣意了。
  这些细节书中虽没有详说,而仅是宫中娘娘给家人送来礼物,各各分等一事,独偏袒宝钗,王夫人之作用,就昭然若揭了。元春至关心她自幼带大的宝玉弟弟和诸家事,垂问必细,指示必密。连给兄弟和妹妹们的礼品,都分了等级,一看就是王夫人心中的等级,通过元妃传达出去。
  从宫中送礼将黛玉与宝玉隔开,而撮合宝钗与宝玉。宝玉已经生了疑。宝钗黛玉俱为元春的表妹,论理黛玉更亲些。贵妃如此偏向内家,姻缘之患伏于后也。
  自从女儿才选凤藻宫,又得以不断进宫探视亲近的机会,王夫人的羽翼完全地硬扎。她要为自己的长期压抑复仇,要向那些平时目中无她的上上下下亮出威风。从元春口里出来的话,也是“次圣旨”了。这位失宠于丈夫、只能念佛自解的半老妇人,终于有了一个让众人不敢小瞧她的靠背。
  探春在抄家之夜就悲伤地预见到:“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说着流下泪来。显然,对于这场抄家的主谋,她名义上的母亲王夫人,她的内心并无好感和亲近。她已经明白“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原是一个“补天”的人才。 她的确是一位巾帼才俊,不仅有实干之才,且有远虑之见。贾府上所有这些男人,谁能比得过?太虚幻境中薄命司册子上说她“才自精明志自高”,是有其事迹映证的。
  贾府大抄检后出现了末路之势。令人联想起,这中国社会亦有如一座大观园。一旦干起文化自毁来,总能超过外敌入侵数倍。那八国联军和英法联军甚至日本人抢不到烧不到的文化珍藏,都被知情知里的内部人抄将出来了。正所谓比外头人干得还彻底。
  在警幻仙境中,探春的册子上是一首“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此是点睛之笔,表明在探春内心深处的骨肉之情,骨肉之痛。
  谁是她的骨肉,自然是赵姨娘与贾环,而不是王夫人之类。
  赵姨娘连个正牌的母亲资格也没有,但她却是“骨肉”,用她的话,探春是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贾环也无疑是更亲于宝玉的。不是因为探春为宝哥哥做了一双鞋,就可以界定亲疏的。
  所以“分骨肉”所指,“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所指,以及清明的泪水,千里外的遥遥梦思,都针对“骨肉”,都是为了对自己生母和胞弟的牵挂和为当初硬起心肠的愧悔。
  她的生母兄弟内心中,仍然窃以为探春将是可以依靠的。从赵姨娘的吵骂中可知,她以为可以沾光,却相反。而即使外人也体谅得出来,探春焉知不是存了“先站稳了自己的位置才能顾及他们”的苦心?
  在高续本中,写探春被贾政许给海边人家,赵姨娘闻之则上门讽刺。此为败笔也。要知道“分骨肉”即在眼前,正是母女真情毕现时。赵姨娘心中的依靠将失。爱女探春,这惟一能够给她争面子的女儿要被送上长路远门,不知何日相见。悲恸之情嘴拙难以表白。一反平时滔滔口舌。
  而探春将走,第一牵心挂肠的也只能是母亲和弟弟。
  此正有一场好戏可写。岂能是“照前面的葫芦画后面的瓢”?依然母女不露真情,还是赵姨娘对探春嘲讽如昔?高续本差矣!
  高续本的一大得意之笔是这“照葫芦画瓢”,而最大的败笔也在这“照葫芦画瓢”上。人物的关系老是重复,抄袭前面情节,却不知曹雪芹的笔意关键在变。一个“幻”字,一个梦境,早就拟定了这变的格局。
  高鹗却常常只能一条路跑到黑地写人物,写事件,所以魅力大减。令人有狗尾续貂之叹!他没有看到在骨肉分离的时刻,探春与她母亲兄弟间的真情,将会奔流而洗涮旧日的扭曲。
  “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高本又改其“江”为“海”,亦不合原著。
  探春是曹雪芹笔下“女子有其才不能伸其志”的一个抱屈形象。理家,让她小施展。远嫁,让她长抱恨。有后续说,探春远嫁后帮助丈夫立业之类。曹雪芹明明说:“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哪有“立业”之说?
  探春曾经抽得花签,上说:“命中该得贵婿”,是何贵婿不知,但是肯定嫁出去后,结局不错。贵婿的结局是得了,但内心的痛苦思念与悔恨却永远相伴着这位庶出的贵族小姐。
  对愚母弱弟的思念与负疚永远追随着这位尊贵的三小姐,今生她终未能再有机会来报答这骨肉相连的恩情。
  玫瑰花儿的刺首先是戳在她自己的心灵深处的。
  曹雪芹正是以如此深刻复杂真实的人物关系,来揭示封建礼教下的非人性,封建伦理的不道德本质的。
湘云与侠妓

  湘云与侠妓
  忽然联想到,在史湘云的身上似有秦淮名妓柳如是的影子。
  柳如是在秦淮诸名妓中,以奇行卓节著称于世。在当时的“秦淮八艳”中,柳如是并非美貌若仙,她“为人短小,结束俏利,性机警,饶胆略”。她是以其才华、豪侠,甚至颇有男子气度的一种刚劲风神,令众人倾倒的。
  可以说,柳如是独树中国女性的阳刚之美一帜。
  柳如是后来嫁给名士钱谦益。钱对其身世曾有过推测,他认为:柳如是过目成诵且肤色白皙,必生于书香门弟,幼时不幸为歹人所掠,沦入青楼。
  此说也恰与《红楼梦》中湘云后来从豪门“流落在烟花巷”的际遇相映。
  《红楼梦》曲子《乐中悲》说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风光耀玉堂。”
  柳如是的传记说她初访钱谦益时:“幅巾弓鞋,著男子服,口便给,神情洒落,有林下风。”清代并有她的男将小影。画像上恂恂一儒生也。
  大凡女子要突出她的尊严,强调平等,总有些独行特立之举。穿男装是一种选择。西方女性解放的先驱有乔治·桑,用男士名,着绅士装。著名的勃朗特姐妹也是以男士名字发表作品的。
  中国古代倒还没有限制女子的作品署名权。但是有礼教约束,女性的作品不能越出闺阁流传于世。
  《红楼梦》中,有史湘云“好扮成小子”,令得贾母看花眼,将他当作宝玉的描写。第十九回黛玉对她的男装评说道:“你们瞧瞧,孙行者来了。他一般的也拿着雪褂子,故意装出个小骚达子来。”……众人都笑道:“偏他只爱打扮成个小子的样儿,原比他打扮女儿更俏丽了些。”
  柳如是嫁与钱谦益时,正值其仕途失意,又遭丁丑狱案的一番折磨。正退居乡间咄咄书空之际。
  《红楼梦》曲子说湘云是:“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按原著之意,她应该是嫁给落魄了的宝玉。
  柳如是虽身落风尘,在择婿标准上,对“膏粱纨绔”与“幸窃科第者”,她一律看不上,提出“唯博学好古,旷代逸才,我乃从之。” 那蔑视科举,天性纵然的宝玉也可谓一旷世奇才。
  柳如是先后以杨、柳为姓。
  看《红楼梦》第七十回“史湘云偶填柳絮词”,湘云曾作有一首非常别致的《如梦令》:“且住,且住,莫放春光别去。”
  至于她眠芍药,割腥膻,月夜联句,皆名士所为,而非一般闺阁风气。总之,湘云给人的感觉是名妓随名士的不修边幅,追求个性的风范。
  湘云侠义,中秋独陪黛玉,劝解其悲凉。自己其实身世相类,却说这时候“想上船吃酒”。也呈现出闺中少见之自由气度。
  看一段描写,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衤因”:
  众人……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掉在地上,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嚷嚷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众人看了又是爱,又是笑,忙上来推唤挽扶。湘云口中犹作睡语说酒令,唧唧嘟嘟说道:“泉香而酒冽……
  少女柳如是,则常与一般忧国忧民之士,且是“雅好谈兵者”同游,诗歌唱酬,吊古思今,作长夜饮。其情怀开阔宏大,旷代少有。时人有文字纪云“凡所叙述,感慨激昂,绝不类闺房语。”
  令人联想起《红楼梦》上第四十九回“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宝钗评湘云的话:“我实在聒噪的受不得了。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一个香菱没闹清,偏又添了你这么个话口袋子,满嘴里说的是什么:怎么是杜工部之沉郁,韦苏州之淡雅,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避。……”
  第三十七回“蘅芜苑夜拟菊花题”,史湘云穷而不失其趣,还兴致勃勃要办菊花大会,后来在宝钗的实物赞助下,成功地请完合府上下女眷吃螃蟹宴,然后雅人留下作诗。
  此回令人赞叹。以宝钗之家当,可谓是有其力而无其意趣。湘云则一派豪迈,一无所有,却要大请客。此番举止,此番邀请,又岂不是带有名士和侠妓之风?
  《红楼梦》上第三十一回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留下伏笔,写宝玉得到佩物金麒麟,而另有一只雌性麒麟却是由史湘云佩带着。
  这两只麒麟俨然是一对信物,并且原属于史家。此伏笔一是溯前,伏贾母与张道士当年有麒麟传情之过节。一是预示后面,伏宝玉与湘云终当会合成双。
  而柳如是在嫁前有多恋之史,其中一位名士李存我曾赠与她玉篆“问郎”一印。柳出嫁后,有当众将此信物送还李之举。还其情缘。可见当年人们对情爱信物的重视。
  书中湘云毕竟贵族女,比柳如是更娇憨和天真烂漫。
  这个光辉特异的形象,可惜在高续本的后四十回中渐俗,面貌几等于迎春之类,不过说些套话,令人无趣。
铁门槛外(1)

  铁门槛外
  ——妙玉、芳官、智能儿等
  《红楼梦》书中一串出家人,唯妙玉的形象较完整。
  她一出现就是一位佳人型的女尼,已经在“铁门槛外”。
  在书中诸多的出家女性中,也唯有她,进入了“十二钗”的“正册”。可见曹雪芹对她的看重。
  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冬天赏雪,因宝玉联句落第,李纨罚他去栊翠庵向妙玉讨一枝红梅。“宝玉忙吃一杯,冒雪而去。李纨命人好好跟着。黛玉忙拦说:‘不必,有了人反不得了。’李纨点头说:‘是。’”
  可见妙玉对宝玉独厚之意,众人尽自会意。然而中间并无多少铺垫。那妙玉在惜春处下棋,见宝公子来,便红了脸。只写到此为止。
  《红楼梦》一书及书中人物的可爱之处就在于:能“容情”。大观园中的小姐们芳心剔透,无所不觉,但恻隐暗怀。能不点破时,尽量不点破。即使李纨说她“为人可厌”,也没有嘲笑她到“对宝玉独厚”这一点。黛玉的话中也含有关爱。
  这其实是中国古人的一种做人原则,也是美学法则。
  所谓温柔敦厚,温文尔雅者,自《诗经》始。
  眼睛干净,见“有”若“无”,乃真佳人。
  此与袭人那种“无”中看“有”,无中生有,并用一些无凭据的话去进谗于王夫人,品性相悖,故袭人不能算“佳人”。
  第十七至十八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贾家仆人介绍妙玉时,说她:“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文墨也极通,……模样又极好”。可见那妙玉本也是佳人队伍中人,据说是因为“自小多病”所以“带发修行”,才到了尼庵。
  昨天的妙玉曾是今日的众千金,而明天的她们又焉知不会成为另一个妙玉呢?那惜春后来果然如此。所以,众人对妙玉,多有惺惺相惜之意。
  书中没有下面描写,那大雪满山时,宝二爷与妙玉二人,在园中摘梅相赠时,如何相对。细节省略。想那妙玉见宝玉来讨梅花,必是亲到园中选择,又不失其身份。一番交往,是为雅事。
  一会儿,宝玉便擎了一枝极丰美的梅枝归来。这边李纨已经准备了美女耸肩瓶,贮了水准备插梅。接下来,宝玉所作红梅诗,则句句是对妙玉孤身清冷的赞美与怜惜。
  他把妙玉比作了一枝嫦娥“槛外梅”。
  “不求大士瓶中露,为乞嫦娥槛外梅。”
  佛教中的莲花金刚,俱喻含男女性事。那观音菩萨的杨枝露,也不排除有男女云雨甘露的意思。而对于这些,妙玉已经无可求。
  唯有那独居于广寒宫内的嫦娥,才是妙玉的写照。嫦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美丽超凡,寂寞无边的形象。在这里宝玉表现了对妙玉命运的理解。
  事隔经年,宝玉过生日时,意外地接到妙玉祝贺的帖子:“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心中暗自称奇,颇有受宠若惊之感。
  记住别人的生日,并来祝贺,对于俗人尚且是一种亲近之举;而对于一个庵中的出家女尼,则更有芳心独诉之嫌。何况这被贺者又是一个满园春色的年少貌俊的公子哥儿。
  怡红院中那花团锦簇的生日宴上,妙玉去不了。只能是在她那山高月小的栊翠庵修行房中,写下这言犹未尽的帖子。且这也有一点担风险的意思。
  宝玉对这一张突兀的帖子,会采取什么举动?万一在姐妹们中随意取笑,遇上口角尖刻的,不免要受些嘲弄,亦无人保护,岂不是自讨无趣?
  但妙玉还是投了这一帖子。
  且看她并不是每一位过生日都投帖子,甚至对那些比宝玉更见熟的姐妹也没有此举。就知道她在寂寞的青灯古佛下,已经将宝玉引以为知音。
  也许在雪里赠梅时,二人曾面对面地有过“个人化”的交流?不过宝玉的性灵,还在于不必口舌相告,自然便能意会青年女性的万般细腻。
  但宝二爷爱忘事,哪有她庵中度年如日的单纯,一往专注的重情?
  投帖与赠梅,成为妙玉清寂人生中的一插曲,一诗句,一点缀。就这么一点点,安慰着她那情窦初开的青春。何其稀贵。
  为了躲避伤害,她逃离凡尘。然青春正茂,情缘尚未展开,岂能就真正厌倦了人世?
  宝玉在接到她贺生日的帖子时,不胜荣幸,曾请教于邢岫烟。
  曾与妙玉作邻居的岫烟,便引出了妙玉所喜爱的诗句:“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借岫烟之口,讲出妙玉崇尚庄子,赞叹率性而为,和不随俗的天性。
  知道了“槛外人”的由来。宝玉便冠以“槛内人”之名回帖。虽以“槛”为界,却依然表达出双方那种欲近却远的心情。
  宝玉的爱护态度,表现了曹雪芹对于女尼处境的深切理解和同情。
  册子上说她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这段判词不应该看作是对妙玉的讽刺,而应该是对她这种边缘处境,迷惘情怀的担心牵挂。
  但除了能够替妙玉冲洗一下被刘姥姥弄脏的地面,宝玉实际上不能为她做得更多。此处写出了妙玉的“为人可厌”之处。对待刘姥姥显得不厚道。
  妙玉小姐固有洁癖和贵族脾气,厌恶粗人俗俚,有自恋倾向。恐怕,这也是作为她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吧。
  她要将刘姥姥站的地用水洗过,将其喝过的茶盅拿出去,不过是她的任性比较外露而已。洁癖非恶性,何必以为怪?
  现代社会心理学承认,人皆有气息之别,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一种文化,不可抹杀。妙玉做出的事情,我等亦可能做出。比如一位不速之客十分放肆,又与我生活气息悬殊很大,我必不喜欢,必要清洁居室。
  妙玉作为一位风雅少女的尊严,是一向只能用宗教的形式来维护的。失去的昔日尊贵,也只能用宗教方式来支持。但世人则要求她像一个标准的尼姑一样,谦逊随和。所以常有人批评她“矫情”“可厌”。其实是不许妙玉保留有自己的昔日小姐架子、身份及个性。
铁门槛外(2)

  尼院非天国,妙玉乃思春。面对着栊翠庵外面,眼皮子底下,那么多的同龄人在享受着春深如海的生活,她却无分。作为一位含苞少女的风情,不能有空间释放。内心岂能平静?何况园中同性异性都不俗,颇有些与她情趣相当者。
  她曾经主动邀请黛玉宝钗品茶,取出宝盅古器,以示珍重。在中秋月夜,湘云与黛玉联诗时,妙玉从山石后转出来喝彩,并请她们到庵中烹茶续句,通宵达旦。等等这些,都表现出她那“求其友声”的愿望。可是这只能是偶然为之。终究她要被一道铁门槛所隔离的。
  但若没有这道铁门槛,她可能就是一个为奴者,这又是其高傲个性不可能接受的。这道铁门槛对于她是一道安全线。
  实在不该讨厌妙玉。对待妙玉应该如对待正常青春少女。其受压抑尤深,何必责备求全?
  判词上末二句说妙玉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妙玉到最后是遭劫了,失去洁身自好的生活。这是一个无背景而又有姿色的女儿在那个社会上的必然。妙玉依托的依然是权门,而在权门内又仗佛门分野。贾府败落,千金们落花飘泥,为娼尚且有之。何况妙尼?
  但到底是陷于何种泥坑?此处还要商榷。
  续书上所写的“被强盗轻薄”一节,实令人心下不忍。
  《红楼梦》中的寺庙尼院,竟几乎全是情场之地。
  张道士与贾母有旧情,第三十二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张道士捧出来送给宝玉的“金麒麟”,令贾母说“眼熟”。这可能就是二人旧物。二位古稀之人对叹当年荣国公的品貌,何尝又不是回忆他们自己年青时候的情意?
  这一回里的麒麟,又埋伏下了宝玉与湘云后来成双的引子。
  在贾琏偷情时,贾母曾说过“打小谁不是这么过来的”。
  这位老祖宗的可爱之处,是记得自己走过来的路。她不仅能时时与青春儿女相沟通,更有一种千秋之叹,大家风范。她就是贾府的一部历史,是底蕴,是精神背景。
  《红楼梦》中有一个因率性而为,始于风流,终于寺尼的人,是芳官。
  贾府为迎元妃省亲,到姑苏买了十二个女孩子来学戏。芳官是其中一个明艳顽强的代表。她“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那一夜为祝贺宝玉生日,怡红院内热闹通宵。芳官装扮出色,又能唱曲,尽显其率真稚气。从此得到宝玉的喜爱,为她另作打扮,为她取了名号“耶律雄奴”。
  就在那个狂欢之夜里,芳官在醉后“被袭人放到了宝玉的床上”。此举含阴险。如系晴雯所为,可理解为无心者和恶作剧。但袭人是已经与宝玉有过性事之染的人,防别人还来不及,岂有成就别人卧于宝玉之塌之理?
  此举实与袭人告密王夫人事相呼应。故王夫人说,我的好好的一个宝玉,岂能让你们勾引坏了?焉不知正是被袭人“勾引坏了的”。
  大观园中明争暗斗,都以接近宝玉这个中心为目的。那位十岁进府的晴雯,针线出众,又是贾母挑选来放在宝玉房中,尚且要被清除。何况一个买来的小戏子?
  芳官接近宝玉并得其宠爱之日,便引起了袭人的警觉,也埋下了她日后要被逐出的下场。
  大观园抄检之日,凡露过风头的女孩一律大限来到,芳官的作为亦有耳目细作纪录。王夫人亲临怡红院一一点名,当面指她为“狐狸精”。并且芳官与干娘冲突的事情都知道。连宝玉尚且纳闷,怎么平时的玩笑话一概都被这位“视青春为天敌”的母亲知道了。是谁?
  这个曹雪芹一直没有明说,我们只知道王夫人一口一个“我的儿”,将她的宝玉交给了袭人。袭人与宝玉做下的床第间初试云雨之事,有人知情却无人告发。而凡是与宝玉关系上升,可能越过她的女孩,全都干净地扫荡了。
  几乎就在同时,芳官与蕊官、藕官三个孩气未脱的小戏子,一齐要求为尼。终于被两个拐子似的老尼带走,算是出家了。“后来”怎样了?书上没有写。
  其实,她们的不幸早就开始了。
  在那“杏子荫假凤泣虚凰”一回中,藕官曾经烧纸祭情,被宝玉所袒护。内含着小女孩们因演戏而模拟夫妻情分的故事。这里有同性恋的倾向,是被封闭被逼押的青春少女间所发生的畸形变态。
  芳官幸运,得近宝玉。但很快破灭。
  三个少女走投无路而出家。实际上她们心如柔水,意比春花,并非真的“空空”如也。对尘世的理想还没有来得及设计,便被迫出家。书上说“斩情”,乃此一时彼一时之举也。
  不由令人联想起,第十五回“秦鲸卿得趣馒头庵”里,那个妍媚的小尼智能。她出家时年岁更小,谈不上自愿不自愿。当秦钟欲与之幽会时,智能说:“除非等我出了这牢坑,离了这些人,才依你。”一语蔽之将把尼庵叫做“牢坑”。
  智能其实就是芳官、藕官等的“后来”。她的青春,伶俐与美丽、勇敢,与芳官等何其相似?而当她逃出尼庵,来到秦钟家,结果是被秦父逐出,笞杖秦钟,导致父子双亡。智能亦踪影了无。
铁门槛外(3)

  芳官等俱属稚嫩之人,岂能真正“斩情”?而日后若有情遇,亦逃不出智能的模式。“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也几无例外地是她们挣扎于空门中的写照。
  那智能与秦钟悲惨的爱情邂逅,对于正在准备元妃晋封庆典的贾府众人,是几乎不存在的。唯有宝玉“怅然如有所失”,独守凄凉,而对元春带来的荣华“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因此众人嘲他越发呆了。”
  这就是贾宝玉这个人物的价值所在,他的心镜透明,如同一座人性遭遇的气象所,观测与纪录着所有被吞噬的青春与人性;也像气象员一样,对天气的恶变毫无办法。
  这些所有以各种原因进入空门的女性,包括惜春,无一不曾得到过他的关注与同情。
  宝玉自己最后是由“槛内人”变成了“槛外人”,这一点各家说法倒都没有异议。穷困也罢,“情破”也罢;成仙也罢,苟活也罢,总之是成了一和尚。
  而槛外人者如妙玉,则又遭大劫,重入槛内颠簸。
  想那千年的“铁门槛”也不过是一道山门,任凭清风明月来去,亦挡不住洪水猛兽。凤姐受贿在铁槛寺内拆散情侣之事,亦是槛内槛外相勾结而成。可见槛内槛外,风光是连成一片的。
  王国维则以为:紫鹃惜春之入空门不能与宝玉相比。
  故宝玉为《红楼》之主角而她们不是。
  《红楼梦》以“不悟”表现“悟”的美学至道。内中人俱为痴性。痴于钱、情、利、名、气、性。一条路走完才算悟。
  走,就是美,悟则是深。那“好了歌”中,“好”就是不悟,“了”就是悟。按书中的字面解:悟就是“白茫茫”,就是“真干净”。悟就是散,就是“大厦倾”和“灯将尽”。就是在人世生活的一切迷恋和线索的消失中断。
  作者对书人人的这些各种痴迷,并无标定的褒与贬,写来都是至性,天生人成这样。他和她的活法,想头就是这么一种,没有这一种和这种种,就没有人和人世。
  那贾瑞因为贪淫,进入到道人所送的“风月宝鉴”中,纵欲而死。故《红楼梦》又名《情僧录》,也叫《风月宝鉴》。
  作者并没有让高雅的活法战胜低俗的活法这种意图,都是花,都属于花开花落。都是鸟,都属于末世鸟。其实,这才是作者对世界和人生探索的某种领悟,才是真正的大悟。
  曹雪芹在书中多次贬斥炼丹修行登仙术,说明其对于成仙之说,亦甚徘徊。书中所说的太虚幻境,仙姑世界,与正统的佛道宗教殿堂也不相干;是他创意的自由灵魂的幻想乐园。
  “千年铁门槛”只是一道人人都要结束生命的归宿,所谓“大限”者也。
  “槛内”“槛外”俱是人间游戏,并无更大奥秘。
  观曹雪芹本人,其经历红尘而归隐清静,超脱,献身心目中的文学创作,达成一种中国式的理想人生观。这是一个完整的生命过程。
  故此,书中的“太虚幻境”,可以认为是一种对人生体验后的艺术升华,艺术体验。即是他在世俗生活结束之后,所投身的那一种灵性生活。
末世《红楼》末世魂(1)

  末世《红楼》末世魂
  ——赏戴敦邦画册
  一日上街淘书,得上海古籍出版社所出戴郭邦新绘全本《红楼梦》。
  回家选得月朗风清之日,无人干扰之时,便翻开细细玩看。
  一上来,有突兀感。另一派气氛,另一种格调。
  开头一幅,“贾夫人仙逝扬州城”,是一叟一幼女嚎哭于一窄床边上。穷极四壁之感。写意不像写意,写实不像写实。
  林夫人之寝室是此等格局吗?林如海再不济贾府,也是探花出身,官及盐务使。虽则死丧乃悲哀事,但悲哀也是有品有位的。
  贾敏发丧不如秦可卿那么形式的庄重,但江南家室,书香之雅,另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处。
  于是觉“黛玉丧母”图太寒酸。而“贾母行乐”图太臃肿。男性人物似拟北方风味,却嫌笨拙。如柳湘莲训薛蟠图,完全没有了才艺柳郞的气韵。粗鲁,无丰神。而女性人物之风情妖娆,则为过去《红楼》画中闻所未闻。如“龄官呕蔷”图,如“迎女归元”图。
  故事与人物倒画出了,但使我想起的却是“三言”“二拍”之流的插画。看出的是市井间奔涌的喜怒哀乐,仿佛财主日子的折腾,而不像世家深宅大院。处处有小家窄门,内外不分,一股子男女混杂的浊气。
  而《红楼梦》的特殊气息,大观园的幽深女儿国景象,以及那一种荣衰之落差,那一番富丽与凄凉的交织却找不到了。
  失落惘然之际,不妨放下两日,过后又看。
  也许,须得一个过程。因为心中有许多《红楼梦》的版图积累在那里,一上来,总是希望一种顺,像喝水一样,习惯性地欣赏。
  对于一个对《红楼梦》怀有年深月久的眷恋和成见乃至偏见的人,必须怀着开放的胸襟来看戴画,才会有新的收获纳入心扉。
  令我钦佩的是,画家戴郭邦不甘于只让人家以怀旧之情来欣赏画册《红楼梦》,他不是那种只想借助于曹雪芹神力影响来敷衍自己的画卷的画匠。
  戴君是想画出他心目中《红楼梦》,他心目中的诸人和诸种世态表情。在他笔下的《红楼》情态,有的甚至是为文学家所忽略,有的则是作为文学,尤其是含蓄的中国传统文学难以表达的。
  在画家的笔下,也应当允许“另部《红楼》另样魂”的生发创造。这正如在文学家的眼中,已经有了,而且还要有,继续地有许多部依各种不同性情不同理解的《红楼梦》一样。
  《红楼梦》本来就不只是一部小说,它是中国历史长河的一段,它当然地属于热爱它的读者、学者、画者和全世界愿意诠释它的人们。它必将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氛围的人群中,翻卷起不断的波澜,散发出万古常新的信息。
  翻看着戴氏这本画册,我渐渐脱出窠臼,发现了许多幅自己喜爱的画面。
  总体上看,男性比我想象中的慓悍,女性也更显妩媚妖娆。这使得《红楼梦》脱出那一股宛如叹息的丝竹之气,而充盈起血肉之躯,仿佛有了呼吸,有了气味,有了喘息和呻吟,有了欢叫声和强烈的动作,爱抚与打斗。
  最为醒目的是“宝玉入幻”图,共有两幅。
  一幅是宝玉以被动的方式接受仙姑的爱抚。背景是巨大的金刚魔女欢媾图。
  这显然引入了佛教密宗派的内容。在密宗认为,男女之交欢是达到极乐修炼的途径。这是画家的创意。
  在《红楼梦》原书中并无关于密宗的描写。在警幻仙境中亦无提及。书中所说,仙姑所以引导宝玉进行性爱,借口是受他祖先“荣宁二公之托”,为警示他日后从功名路上走。
  画家在此画上密宗行乐图,是一种对《红楼梦》思想理解上的创意。从形式逻辑上看,警幻仙姑用云雨之事来传授仙境之意,也可与密宗相通。
  这幅画还暗示了宝玉在与仙姑妹妹可卿结合之前,先与警幻仙姑有过性的尝试。书上说仙姑密授以云雨事,恐怕不只是嘴上言语。
  另一幅“入幻”,则画得有如希腊神话之爱神图。画中人俱为全祼,动作姿势亦全在爱俗之中。
  警幻仙姑和她所派来的仙姝可卿,本身就是两位爱的启蒙者。中国传统中没有这样的神。神仙要动了欲念,就要被打下凡尘。中国人的观念是把情的萌动看作孽缘孽债。总之困扰,“情欲”是要被解除了才会幸福的一种负面的东西。可曹雪芹却用文学为我们创造了这样的美与爱之女神。
  画家戴氏将警幻仙姑展示爱欲的祼体放在醒目的位置,表示她在指导下面的一对少男少女进行初交。这再次强调了警幻密授云雨的前提。这位警幻仙姑是一位什么样的角色呢?
  人们分析《红楼》隐事,认为宝玉这一次午休于宁国府,实际上是与秦可卿有了私情。仙境中的仙姝也叫可卿,就是明示。
  那么仙境中的警幻仙姑其人又是谁呢?是谁在可卿之前与宝玉先试云雨?
  而将宝玉引入宁府看可卿并与可卿私交最深的人是凤姐。在仆人焦大的嘴里也骂过:“扒灰的扒灰,偷小叔子的偷小叔子”。人们一般以为的是凤姐与贾蓉的暧昧。是否还有其他?不敢妄写。
  戴敦邦这二幅画,引人深省,表明他对《红楼梦》有自己的阅读与思考。
  就《红楼梦》文字上的明确描写,宝玉的初情,不是被竹马青梅的黛玉所得,也不是为新婚妻子宝钗所得,因为她们都是“非礼勿动”的上层女性。而是在仙姑的启导下,情不自禁,就近找那本来在身边相就的伺候者袭人试验一番。初欢的果实就这样送给了仆人。
  在这一点上,东方西方一样,都不重视男性的贞操感。那黛玉与湘云、宝钗等还来祝贺袭人,祝贺她得到一种暗示性的侍妾地位。
  就这一点说,男性与下层的女性更容易亲近。那上层的女性是吃亏了。终要白纸之身心,来嫁一个风情熟练的男人。不能取得情感上的对等。
  这两幅图其实标志着宝玉作为一个男性的成熟。同时,也表示着男女性事在《红楼梦》一书中所占的重要位置。不同的人不同的层次,以不同的方式进行他们的追求和试验。即使是想回避它抹杀它的妙玉,也终逃脱不了为外界的欲念所陷。
  性常常上升到政治,尤其家庭的政治。如此,“迎春归元”图竟也颇具春色。
末世《红楼》末世魂(2)

  前面有“迎春遭遇中山狼”一幅,画中的孙绍祖,高壮如异兽,十分可怕。此人习武出身,在体格气质上与迎春全不相般配。弱柳狂风,遇此必死。“中山狼”之形态毕出也。在这桩弱女悍夫的不幸婚姻的室内细节,文字没有写到之处,似乎都可从画中窥出。
  看见这样不和谐的室内图,不禁令人痛恨贾赦枉为人父,竟将弱柳般的女儿,送到这禽兽般的孙绍祖面前。这哪里是为女儿寻夫婿选婆家?何尝考虑过自己女儿的性格与幸福的可能性?
  用孙绍祖的话说,是迎春的父亲借了他的钱,赔不起,将女儿送来抵债的。是否真的如此?尚难考据。但既然举大礼迎入孙门,本来就是娶为夫人的。却没有任何的地位和生存保障。
  这令人想起同是在夫家被折磨死的尤二姐。二姐吃亏在所谓“名不正,言不顺”,贾琏孝中娶亲,来路不光明。又说是其在娘家时“名声不好”,许过别人的人。
  可这深闺中的迎春,洁白无辜,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嫁,却也如此惨死,草草发送。可见曹雪芹目光之锐利,看出封建礼教“杀人不用刀”。不管你是违背还是温顺,不需要借口,一律都杀。生杀大权,俱在“夫权”之内。
  故书中用宝玉之口,为女儿出嫁而哭。其中内容,为他口中难言。
  这就是:不出嫁之前,虽有“父权”,一时还管不到那里,况且没有要了女儿性命的父亲。而出嫁,则如货物卖出到夫家,娘家竟不能发一言,诉苦亦无用。对于夫家而言,嫁来的女子是可以任意摆布宰杀的。故出嫁后,轻则个性完全压抑,重则摧残至死。
  “迎春归元”图,咋看令人有些瞠目结舌。图中表现迎春最后的洗礼,由其奶妈哭着凄然进行。死去的迎春展现出她青春少女的美丽身体。而在其后面的床铺上,却是其夫孙绍祖公然搂抱一祼女行欢。
  不可能房屋紧窄到了要将“洗丧”与淫乐在同室进行。
  这显然是画家的对比和愤怒,有“指认凶手”之意图。
  这种格局上的不合理,又是实情上的合理。因为在孙绍祖这头畜牲心中,根本就没有“妻丧”这个概念。新婚之夜,他就不承认迎春是他的夫人。在他看来,妇女无论贵贱,都只是供他玩乐的动物。他自己就是一个动物,没有什么人情伤感。画中的他可以在死人旁边纵欲,一点也不过分。
  迎春的死,正是由于这头野兽的精神与肉体折磨,和这种无伦理的暗无天日的生活。而凶手及其罪恶生活,并不因为这位弱质女儿的夭折而有任何收敛和受到任何指责。
  迎春临嫁时说得很明白,她的好日子就是那段有祖母庇护的,在园子里和众姐妹们生活的时光。第六十五回中通过仆人兴儿的口,将她形容了一番:“二姑娘的浑名是‘二木头’,戳一针也不知哎哟一声。”这位苦命的少女一直是那么安分、忍让。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她有什么独自的主意,甚至没有发过怨言。
  妙龄的她早就是除了清静,别无他求的。奶妈将她的首饰当赌资抵押,她亦不过问。这种怯懦里,应该是含有很深的东西。也许,迎春早就看轻了这些身外之物。这正是她的可敬之处。
  不知道后来伴她出嫁孙家,时常托人捎信来为她诉苦的这位乳母,是否就是大观园时代曾将壘金凤偷去当铺的那位。如果是,那么说明迎春平素的宽厚仁慈,还是得到了一位下人的同情保护的。
  画中的这位乳母一面在为年青的小姐洗丧,一面落泪。迎春善良可爱的一生,尽显她的眼底。乳母作了迎春离开这个世界时的惟一亲人。
  迎春是“庶出”,面上也算是千金小姐,但有许多的软肋和不如人处。而其实决定性的悲剧,是她的生父贾赦本身就是一个与孙绍祖差不多的财色之狼,丝毫不值得人的敬重。而她的兄长贾琏及嫂子凤姐根本没把这个妹妹放在眼中。
  那名份上作为她母亲的邢夫人则是一个狠毒愚味的妇人,就在那贾府内也极难与人沟通。所以迎春是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份关心的。那邢夫人还要敲诈她,让她将每月的银子拿出来,给那八竿子打不着的邢家人。
  温柔的迎春只合躲藏在紫菱洲深处,与燕子落花相处。在这个世界上,真正体贴和悯惜她的人只有一个,就是宝兄弟。所以她临走时只有嘱咐宝玉,千万想着提醒贾母,派人去接她回来。
  在宝玉的眼中,是没有什么“庶出”“正出”的。他只是一视为骨肉同胞。对迎春,平常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但迎春出嫁消息一来,首先“过不去”的就是宝玉。他的二姐姐是何种样人,那孙绍祖是什么德行,宝玉一见而知,岂能不悲?宝玉平常对二姐姐的尊重爱护,此时方溢于言表。
  所以宝玉这个人,大观园中委实少不得。花溅泪鸟惊心的细节,只有他能体谅。有他在,花不枉开枉落,红颜方有辩解之处。宝玉的价值,是普遍注入人性的价值,是泛化人性的价值。宝玉的存在,使得一切被泯灭的价值扭转,重生。
  他仿佛是一个人性的看台。尽管不能改变世界,但使这个世界有了鉴别,有了被虐杀者的回潮,有了感情和文化的弥补,有了净土,有了梦曲。
  迎春的死亡也可以不是注定的。因为贾母不喜欢这门亲事,贾政也对孙家有看法,不是书香门弟的孙氏,生活行事令贾政这等老吏也难以相安,却把一个柔弱的女儿送了进去,明知是虎狼穴,而却为了自己清静,于是都不说话,看着从小在身边长大的少女迎春踏入险境。这种家庭关系,也够险恶的了。
  戴郭邦的图画强化了迎春的命运。本来我是最不愿意深思“中山狼”这一幕的,因为太不堪了。而戴画逼我作了一番深思。我想此画应该叫作“迎春遇狼”图。狼吃人是没有悲悯心的,这个撕吃完了,又在一边开始撕吃别个。在狼眼中,死去的迎春只是一堆啃剩的骨头,此刻它的食欲正旺。
  其余佳篇亦不少,如“潇湘幽情”,画出一对小儿女的可爱。宝玉倚在帘畔,小心而亲密地朝里看去。黛玉则舒适自由,睡梦初醒。这里头全是天真憨态。
  “湘云烤鹿”,书上应该是铁炉子,却画了一个火塘,仿佛野炊,而不是在富家庭院的消闲了。倒是画出平儿在那里褪镯子,伏下后来丢失虾须镯的故事。说明画家十分注意画中情节的表达和线索。也表现了一伙深闺女儿们,趁雪天一时放任的快活心情。
  “魃斗菊花”一幅,画中大家都簪菊,这个细节,倒是书中没有,而画家自杜撰的。但杜撰得好,不离题。本来湘云与宝钗所拟的菊花诗命题中,便有“簪菊”。并且已经题解,是与菊花亲近之意。古人重视与气节相合,佩带香兰蕙草。而黛玉等此时正值享受天时最妙的人和之境,诗意盎然之时,岂有不簪菊之理?
  画家这一笔,为作者读者心中有,而独文字中无有者。故画家此时亦高明于文字者也。
末世《红楼》末世魂(3)

  值得一提的是载画中的李纨风采。李纨是屡屡被人们忽略的角色。即使画中不可缺,也是一缺乏精彩的中年寡妇相,灰丧之色。而戴画中的李纨,从结海堂社起,就风采出众,如玉树临风,有女词人李清照之姿。本来李纨出身金陵儒宦之家,作为众人长嫂,总做诗社评官,必然才学满腹,而早寡课子的生活,亦令其气质清冷。其实李纨才是《红楼梦》中真正标准的淑女。
  最后高鹗有一笔,写黛玉死时李纨在场,倒合适。此人必应送黛玉者。除了她是寡妇不能参加宝玉婚礼,更有她是诗社主持,每评黛玉之诗,知其才情,亦应知其生死,实为一知音也。另外黛玉愿望“质本洁来还洁去”,最后送她的亦应心地清洁的人。届时探春也来了,倒令人对三小姐另有敬意。
  在群画中,宝玉活泼饶舌,黛玉剔透风骨,宝钗一片满月,俱有特征。
  同样情趣的一幅,是描画宝玉与众姐妹们最初搬入大观园,赏心怡目的狂欢时节,我称之为“园中烂漫图”。图中主仆无分,时辰不论,场所合一。但见少女们弹琴吹箫,奕棋作画,摘果斗草,烹茶引鹤,不亦乐乎,不亦忙乎。而怡红公子逍遥其间,得其所哉。
  我以为这幅画非常成功,它有些来历,就是中国传统的那些“仙人行乐图”。例如八仙之类。这些快乐之地不是仙山蓬莱,就是瑶池。甚至桃花源,也不能那么只事嬉游不事耕作的。
  最初的大观园,由于贾府内成人统治的手还不及伸到那里,年青的主子们显然善良温和得多。而园中美景遍布,与青春的人们相呼应,与园中人的文化涵养,和她们的诗情、友谊、集会相协调,所以令大观园产生了短暂的幻境生活。
  正是这短暂的美妙,给予了这些薄命女儿们一生中莫大的安慰和最后的快乐。这幅画是对青春和诗意的歌颂,也是《红楼梦》中最值得人留恋的梦境。
  “凹晶馆联句”一图,中秋深夜湘黛于水边之馆咏月,这是一幅寒意可品。那凹晶馆之凹完全画出,是在园中一个低处看月。鹤、月俱在,二女如仙。有点“青娥素女俱耐冷,月中霜里斗婵娟”的古画意。
  从这个中秋夜,意味着一部“红楼”盛事走向衰凉。蕴“月盈则亏”之含意。此原来曹公之设计也。此恰为《红楼梦》第七十六回,当居全书之中点,所以后人判断原著《红楼梦》应当是一百五十回。
  有些本来在书中是细节的事情,画家却选了出来单画一幅。显出慧眼独具。如“凤姐惠袭人”,就是袭人回家奔母丧时,凤姐特意关照,她走时来辞,凤姐嫌她衣服不气派,特意送她裘皮大衣,以及物件银两,还说有事要她向这边言声。这分明是点出袭人的宝玉侧室身份,赏她脸面。也显出凤姐在家庭中进行勾结的心机。明正言顺的赵姨娘倒从来没有得到过如此惠待。
  那凤姐顺着王夫人的竿子向上爬,知道王夫人已经认可袭人的暧昧地位。日后荣国府应该是宝二爷的天下,那宝二爷不是理家之人,还不是宝钗袭人之类联手?那凤姐在这边不过是代管,其中拉下了多少亏空帐,现在还不得赶快打点?
  “紫菱洲怀姐”是宝玉重骨肉惜弱者的重要一笔。紫菱潇潇,宝玉背影,手扶渐枯的莲蓬,缅怀之情,浸透画面。
  迎春与他其实隔几层,又是堂姐,又是庶出。他自己的同胞姐姐倒是贵妃娘娘元春,却从来没有听见他怀念过。
  那元春因为自幼曾教育宝玉,心心念念,务以这个兄弟为重。但是见面便是大典,不自然,表达不了骨肉情。后来元春送礼又将他与宝钗拉扯,明显是受了王夫人的指使。令宝玉大失亲近之感,只有宫廷之命。所以他倒不看重这个亲生手足的姐姐了。其实宝玉可以称之为“国舅”。连贾琏也被凤姐捧为“国舅大老爷”了,何况真正元春的亲弟弟?
  宝玉从来不怀念那与他已经两重天地,两副人心的贵妃姐姐,提及都没有过。这是他心性高贵之处。与凤姐那种攀扯意识完全相反。宝玉真正怀有姐弟之情的,却是这位生来命苦,少疼失爱,在大观园中默默生活,在贾府中无足轻重的迎春姐姐。平常虽然不见他与迎春多有来往,在这离别之际和离别之后,却一下子调度出了他那平素所积累的对这位温柔可亲的姐姐的爱与敬。
  那迎春也不像探春,还亲手做双布鞋给宝玉。她很安分,不妄想。很随缘,很合群。从来没有什么是非,也不与人有厚薄之分。一开头给初入府的黛玉的印象就是“观之可亲”。她本来是宜室宜家的淑女典范。但贾府中却无人称道她,都去称道那具有商场心机的薛宝钗了。
  花样年华的迎春手握一本《太上感应篇》,不应该是讽刺,而是这位淑女所能找到的惟一安身立命之精神境地。她本来还没有惜春那么决绝,她具有更多的温柔与爱心,对这个世界和亲人们还有留恋。因此她选择道家的超越之说,希望于自我的修养中得到解脱,同时又依恋在现实生活中。而这种选择却被她那丝毫不顾惜于她的所谓父亲贾赦所粉碎了。恐怕从小到大,那贾赦从来不知道自己女儿是什么性格。
  这一切所缺失人性,都为宝玉来补偿了。这一个弟弟,是迎春唯一可以讲出心里话的人,也是唯一可以托付的人。
  “紫菱洲怀姐”,是画家为这位无辜女性所作的缅怀。体现了他对这位茉莉花一样细微芳香的女性的珍惜之心。
  同样格调的是“茗烟拜井”,因是祭奠被自己连累而死的金钏儿,宝玉心怀愧意。
  另一幅“雨中踢袭”,倒画得满解气,那位假贤德的袭人挨了一窝心脚,活该!
  “斥湘褒黛”也画得好,宝公子刚才会见了那个不乐意见的贾雨村回来,大热天,好不耐烦也!一面让袭人脱靴,一面又听见湘云劝他仕途经济的话,不禁忍无可忍,发出一番由衷之言来。却令黛玉走来侧面听到。
  “黛玉葬花”却不如“宝钗扑蝶”。二图一简一繁。戴氏原来善于画生活态,而不善纯诗意的抒发。一到了主观情愫为主,如“金钏投井”,就只能以黑墨浓重,阴影重迭来表现。
  戴氏的《红楼梦》画册内在中有极强的上海文化倾向。但他又不像陈逸飞那样,把人物工艺化,消除了个性,只剩下功能。他是现实主义的创作者。
  那幅作为封面的宝黛二人“共读《西厢》”,看来是为画家最中意的。但我不以为然。我以为这画上的宝黛,尤如弄堂里的一对邻家儿女。宝玉太顽劣,黛玉太世故,不招人喜欢。没有那种欲就半推的《红楼》情调。
  黛玉的孤高其实是一种清雅调,不是那种“拿着”男孩不放的袭人气味。她常常闹气,不是要挟,只是自伤。所以宝玉最怕她陷于此种悲境,常要为她消解。
  “平儿理妆”一幅也过了份。“喜出望外”倒表现了,但画中宝玉的举止,却有些“白相”味道。真真冤枉这位怜香惜玉的宝二爷了。
  其实宝玉对女儿的亲密,带有极强的体贴尊重,一面又极其细腻,不让人家过意不去的。这是他哥哥的伺妾,受了委屈避到怡红院里来梳妆。宝玉虽然有替她簪花之举,但心里对平儿今日遭打和平时处境深所同情,带有沉重感,所以举止决不该是如画上手舞足蹈的。那样子仿佛是拈花惹草之辈得了便宜。
  另外,那平儿刚刚遭了凤姐的打,自己的身世身份感触尤深,也不应当在怡红院如此半祼地打扮。她是个小心的人,连与贾琏说话还要隔着窗户。何况平时帮着凤姐管理府内,也是个有威仪有脸面的人,岂能连香菱都不如?
  那香菱换石榴裙时,还必叫宝玉背过脸去。并且交代他别告诉薛蟠。大家规矩,这些做妾的最有心数。哪有平儿到了宝玉这里,就放诞如此?
末世《红楼》末世魂(4)

  宝玉与平儿的情份,表现在几次怡红院内的下人事情,平儿都遮挡,息事宁人,为护住宝玉的面子,为他不生气。这是一种升华了的友谊,一种难得的大家庭内勾心斗角之外的体贴之情。
  寄身恶人凤姐之侧,平儿这个人还有些可爱处,也就在于她自己能够作主的地方,比如对尤二姐,她能够尽一份人情,没有忘记自己身份,能以善待人。
  对宝玉与众女性的情感度数把握不准,是戴画的通病。
  如一幅“晴雯撕扇”,晴雯之妖冶状,恰似王夫人的指责:“狐狸精”。其实晴雯平时在怡红院内操心勤谨,单纯无邪。她临死时还不服气,对宝玉说:“我虽然生得好些,并没有私情勾引你,怎么一口咬定我是狐狸精?”但戴画的晴雯形貌风骚,却不是芙蓉女儿的冰清玉洁之姿。戴画冤枉晴雯了。
  同样“五儿待夜”图也承其妖娆作派。将宝玉思晴雯偏于“色”了。一篇《芙蓉女儿诔》如何作出?
  按高续,其时宝玉因失通灵,性格呆滞,五儿尚且嫌弃。可见五儿与晴雯不可相比。此意画中无有。本应该是:见其形而思其人,却不得其精魄,知为另外之人也。此画中宝玉神志应为恍惚也。
  人物分寸把握失当的,如“贾母救孙”,画中贾母威严有余,心疼气急不足。
  “鸳鸯抗婚”一幅,书中有说,当鸳鸯突然跪下哭诉,一面打开头发绞断,李纨见势不雅,已经急忙带着众千金规避了。
  而戴画上却是李纨与诸小姐们依然木立凝听。此非贾府大家之礼也。那伯父辈贾赦要娶小老婆的事,岂是小姐们可以凝听的?非礼勿听也。
  描画女奴生活的“小红受斥”,两个大丫头认为小红没有给宝玉倒水的资格,那一副悠然自命的神情,小红则手足无措。画出了“红楼”的另一层世界。历来主子收拾奴才,不如奴才收拾奴才更彻底。正是她们这一副“二主子”的暗威,令小红放弃宝玉之图,另寻贾芸之恋,后来反而跳出火坑,另得生路。
  “袭人告密”,以及“秋桐恶语”等图尤为生动,还有“芳官闹婆”等这些内容,似乎更加符合戴氏活泼的画风。比之“雪中众艳”“贾母赏月”等图之呆笨,更令人感觉画家笔力于雍容不足,于生动浅俗则绰约自如。
  而“妙玉烹茶”、“宝钗扑蝶”、“黛玉葬花”等著名情节,皆未见有新处。
  反而是贾雨村路遇冷子兴这样的情节,设计出郊野“脚店”,表现出一个在下层奔走,伺机而跻身势利场的小人来路。也表现贾府处于京都舆论的轴心,竟至于成为“脚店”话题。这类画意,倒很适合于《老残游记》、《官场现形记》一类故事。戴氏若试画出,必然生机盎然。
  其实,人们一直以为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含蓄典雅凝重,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并不占主导地位。世俗与官场市侩的狡诈油滑,是非多端,泼皮无赖,比比皆是。尤其明清社会,已经小有资本萌芽,市井之风渐入豪门。王熙凤一类人物的产生就早离了《四书》《五经》的谱,社会潮流早已经不是贾政之流可以把握得住的了。
  一个贾雨村在全书中从头到尾左右逢源,忘恩负义,残害善良,却如鱼得水,金钱、美色、门路、气势皆一一到手。形似良儒志士,实则虎狼之徒。贾府的顶梁之柱贾政满口圣人之言,实则善恶不辨,为贪吏大开仕途,为亲戚开脱死罪。周围一班假斯文的小人,竟奉为“清客”。不贤不德、邪门歪道的赵姨娘,则是他的枕边人。
  一个世泽三代的国公贵族府中,上上下下偏爱商人气息小惠小恩的薛宝钗,而冷落一身书香的林黛玉。所谓“诗礼簮缨之族”,却是如此势利浅俗。其传统的精神早已经空空。
  贾琏于家丧国丧中娶二房,王夫人以儿媳之身份决策抄检大观园。这都是有违纲常的败家之象。
  凤姐生日宴后撞见丈夫偷情,并诅咒她早死。秦可卿丧典倍极哀荣,却托梦凤姐准备后来光景。乐极生悲之兆头处处显现。正如本书一开头演说荣国府的冷子兴所言,是表面荣华,内里衰落。看热闹的只道是一部盛世《红楼》,看得透的才知道是一部末世《红楼》。
  戴画属于“看得透”者。故戴画的是一部末世《红楼》
  岂止看透,他处处揭示书中不忍明写或不便明写的“马脚”于“麒麟皮下”。
  《红楼》一书,因出于“文字狱”盛行时代,阴风遍地欲杀文人。所以声明所写“亦非伤时骂世之旨“,皆是“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并明言忌讳“伤时骂世之旨”。
  而戴氏所画,则正是捅出了此书的“伤时骂世之旨”。试问,迎春停尸之室,则其夫拥裸女淫乐。一个混帐透顶的场景。而贾家竟无人与之理论。此等情景,还不该骂吗?而王夫人手拉袭人,密室中定下晴雯死罪,花某人却做稳了怡红院的二房,蛇蝎之人盘据,芙蓉女儿死逐。
  薛宝钗时常执扇,作雍雍大度状,联手花蛇蝎袭人,进军怡红院也。
  可叹黛玉晴雯之类只知道花谢花飞,那里对付得了这般阴谋套路?
  仿高鹗后续之文所画出的“宝玉伴妻妾”,则宝玉已无精打采,妻妾亦皆拙装,显出日子走下坡路的光景。宝玉百无聊赖,灵窍已灰。宝钗也只赢得个“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莫林”。
末世《红楼》末世魂(5)

  至于高鹗续书中“阻超凡佳人双护玉”的情节,我以为本是败笔,宝玉为僧,应是尘埃落定的事情。缘份到处自然僧。而高鹗于后四十回中将“宝玉要出家”写得明目张胆,阻碍重重,人为的因素居多。本来情节就太人为,动手动脚的武戏并非《红楼》风格。所以画家画出来也难以讨好。
  戴画撕开了传统优雅温情的面纱,画出了那些花前柳下,花容玉貌之中人性中的贪婪、奸诈,不体面的耍泼和体面的阴谋算计,画出了一部张扬的《红楼梦》。
  戴画所出旨意,在于画出《红楼》生活中的不和谐,不合理,不优雅,不顺气,不如意的细枝末节。正是这些细枝末节,预示与导致了红楼大厦的坍塌,诸人梦破,导致了最后“只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戴氏有几个大处构思变革。
  他为变传统连环画的全景、远景为中景、近景。舍弃和淡化了许多现代画者难为的场景细节,物件家什。进行了一番场景调度。如“黛玉焚稿”,画的有点象“舞台景”。上有瓦檐,雪花飘飞,下有火盆被炕。将黛玉生命结局的凄寒集中于此。
  芦雪庭联句咏梅,也是“舞台景”的处理法。左右和上方全是白雪包围,宝玉眉飞色舞于姐妹之中。
  他摄其形神,敢于升华,点晴。如太虚云雨,如“三姐殉情”,“迎女归元”。二尤之风采正如没有约束的小家碧玉,艳丽而近乎浪荡。三姐之死,具有揉碎桃花,玉山倾倒之态。至最后得偎依于柳郞之怀,画出一种惋惜之情。
  注重了人物肥与瘦、艳与素、静与骚,及至表情,瞬间动作、关系反应、显出现场的生动气息。一改中国画传统中人物面目呆板,举止若定的风气。眉目传神,行动生风。如黛玉负气剪玉穗的动作,如莺儿与宝玉打格的动作。
  过去的画重庄雅,戴画则不惜市井之笔,泼真。“破好事”一幅中金桂强小叔,更类于《^金**》之风。
  但《红楼梦》毕竟不是《^金**》,其内容、层次,社会内涵和艺术内涵都不相同,是两个领域里的创作和贡献,表现的也是两种社会生活历史内容与艺术情趣。如上述,市井气息在戴氏的《红楼梦》画册中过于浓重,依然会有损于这部名著的内涵与风格。
  “意态由来画不得”,戴画追求的恰恰是这“意态”二字。那么,在这上面的探索与创新中,有所偏颇与过失,也是艺术进程中的必然,洋洋一大部名著,不能要求幅幅画出精品,更不能要求幅幅都是人人眼中的《红楼梦》。
  戴画为一家之画,尤如文章,也是一家之说。在《红楼梦》这一范畴中,拓开画路,拓开思路,戴画是有贡献的。
  戴郭邦的创作使人对古典艺术的创新与发掘有所联想。
  在我家乡昆明筇竹寺有全国著名的五百罗汉雕塑,其造型神态超过我所见到的各地神佛。江南名寺以及敦煌壁画中的人物皆无可比拟。
  这是因为,筇竹寺的罗汉已经全然脱去了宽额厚唇的印度相貌,也不是慈眉善目形的中国式白描人物。塑造它们的大师,早就领悟了艺术之真谛。
  传说当年,他每逢集市,便带着弟子们下山去,在集市间走动,寻找众生各态,将那些挑柴的,卖米的,谈价的,游逛的,饮水的,走累了休息的,种种四方来客,捏出各种小泥人。然后带回寺中,琢磨成形,便化为罗汉的金身。
  所以,现在你置身这五百罗汉中,竟无一人类同,屏息处静,更能够感觉得到这些罗汉具有生命的气息,感觉他们欲言,欲举,欲表达的愿望,感觉他们沐浴着尘世苍凉的躯干与面庞。
  在佛教艺术中,这是创作上的创举。艺术家敢于有如此的思想和做法,来自于他的艺术天才,也来自佛教中大乘流派的思想。这就是:众生即佛,我心即佛心。佛的存在正是要帮助苦难中的众生超出迷茫的心境。佛的指引和境界,正是在众生现实的生活中。佛并不是束之高阁,只会享用鲜花和清雅的偶像。佛是无时不在的,尤其对于那些真诚善良的劳动者,佛与他们同在。
  五百罗汉的塑造者正是崇尚这样的佛家思想,他完成这些塑像,也传达出了自己的佛教信念。佛走向了世俗,在这里直接走向了集市。艺术也走向了众生,走向了民间生活。这是一种回归。
  戴郭邦的画风中透露出这一种古典画向现实“回归”的消息。
  再将其比之蜚声海内外的陈逸飞,陈是将生活元素和文化元素进行“符号提取”,而工艺化,装饰化,淡化了其中社会内容和人物个性。戴却走的是唤醒画中人物生命形态的现实主义路子,所以他与文学更为沟通。
  我以为,戴尤如西方将圣母凡人化的雷诺阿一派画家,而陈逸飞则有些像提香一类的宫廷画者。
  我个人更欣赏戴画这样的道路。
男权世界的报复(1)

  男权世界的报复
  ——凤姐末路考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给凤姐的画是:“一片冰山,山上有一只雌凤。”“其判曰”头二句为:“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这诗头一句,已经先把“王熙凤”这个名字上的光环破了。说她是“凡鸟”,就不是真凤凰。她只是末世冰山上的假凤凰罢了。
  “良禽择木而棲”。这只凡鸟却选择冰山而棲,可见亦非“良禽”,所以更不是凤凰。
  书中有一回,原与凤姐无干,第五十八回“杏子荫假凤泣虚凰”,内容是小戏子烧纸钱,祭奠戏台上的夫妻情份。但我觉得,它也起到了“点题”的作用,即点出了凤姐这个凤是“假凤”。她嫁在贾家,自然是“假”了。并且她注定了要“泣”。“虚凰”可指浮光一现的繁华生活,也可实指贾琏。
  凤姐贾琏是《红楼梦》中最糟糕的夫妻,白昼宣淫,并非恩爱。彼此防范,彼此诬陷,竟如仇家。暗藏大恨,岂有真情?正是一对逢场作戏的“假凤虚凰”。
  有一种说法,凤姐其实是一部《红楼梦》中的正主,那宝黛钗倒在其次。若论起其一出场时的声势,再接下来几回,都是她的表演段子,凤姐的确在内容上一直占据着此书的重要篇幅,用现在的话说是占领了“黄金时段”。
  再论她对于全书中的有活动及故事的参与,决策,甚至园中的诗社也要她来出钱才开得成,要请她来凑句才继续“联句”下去,以至高鹗还请她当了宝黛悲剧的“主策划”;这个人在贾府生活中翻云覆雨的本领,不同凡响。
  而对于凤姐的人生评价及其下场,也就风生水起。有许多角度可选。且看:
  对于老祖宗贾母,王夫人以及大观园中诸人而言:
  凤姐是一个可人,随身带着春风,笑话,甜蜜话,风趣话,少了她则气闷。上面两位夫人和下面几个妹妹都不能周旋于贾母的,由她周旋到了。众人由此感激她。
  凤姐又是一个解人,能看出贾母心事,随即化解,连宝黛吵架也是她去调停,她去拉了来看戏。
  凤姐还是一个能人,大到秦氏祭典,小到生日宴会,只要她一安排,一定有气派有光彩,且能够贴切当事人的心意,还能够表达出那些不可言传的倾向。
  长此以往,她就成为了贾府上层心意的总代表,贾母亦认可了。她的权利也就虚实结合,向各个方向都可以借势讹诈。所以贾琏等人斗不过她。
  这样子的凤姐,在兴旺的贾府里真的就成了一只美丽吉祥的五彩凤。
  掀开彩凤羽毛的内里:
  对于贾琏与尤二姐,凤姐是一毒辣妇人,使丈夫绝后,使弱女丧生。她杀人不眨眼睛,阴谋耍尽后,为了灭口,她甚至叫人追杀张华。可谓天良丧尽。亦不后悔后惧。确实比一个男人更让人害怕。
  因为那不够资格档次的爷们贾端居然敢爱恋唾涎自己,侵犯了凤姐尊贵的心态,她就要他死,也果然治其于死地了。
  有人把凤姐比作贾雨村,而贾雨村也就是把那个知情的门子寻个错处,远远的发落了。还不敢杀死。而凤姐比男性世界的枭雄更胆大妄为,不虑其后。
  凤姐也比不了贾雨村,她没有贾雨村在官场上的才干,会掩饰,能攀附,忽上忽下,还要会闪避开要害。她教唆张华上告时,竟然说出“就告我们家谋反也不怕的”那样的话。就完全没有了底线。
  凤姐的天性独霸,不是贤良女性。她对贾琏的爱,是一种欲望和占有,以及关乎“地位”的争斗。在“情”字上,她不如平儿体贴,更不如尤二姐之温柔。
  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凤姐与贾琏设宴洗尘,奉承“国舅大老爷”之际,她说自己如何“口角又笨”“心肠又直率”,并列举了府内管家奶奶们“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
男权世界的报复(2)

  这些家庭斗争的伎俩,我们在这里完全可以看作是凤姐的自白。在她那才真的是全挂子的武艺。她件件演示给我们看。那贾琏又何尝不是肚里明白,姑且听之的呢?
  虽然野心勃勃,凤姐仍然摆脱不了“做女人“的命运,因没有生下儿子,而在女人的战争中成为弱者。故她杀二姐也由于生存所致。二姐带来了危机。
  她知道自己占据不了男人的心灵深处。她更知道,男人的心灵亦不是什么保险公司。还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她倒不是伤感型的,而是硬拼。她认为自己只能靠手段,网状式的控制,一发现对手就扑灭致死。
  古来丈夫外宠,妇人俱是如此,不能恨男性,只能恨另一个女子。因为她与男权争不了,只能与女人相争。此可悲之态,至今世仍然延续。
  这是一张男权世界的网。凤姐也就在这网里挣扎。当她失去丈夫的爱和信任,她就更加自专和狠毒。此外,就是大量地敛财,以备后手不时之需。
  一个有安全感的女人是不会这么疯狂敛财的。
  凤姐首先就是一个男权世界的受害者。除了对女儿还有一点残存的母性,她已然完全地被异化了,身上人性的东西已经很少,她把自己也“算尽”了。
  对于殉情女儿金哥和她的未婚夫,凤姐完全将人命作为黄金的代价。
  “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都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地作为起来”。
  在封建的制度下本来女子只能主内。“才”还是可能有的,但只能是内才。凤姐却是内外一把抓,她心眼里也小瞧着这班爷们,但她不明白,终归爷们是受过封建的政治教育的,好歹读过些仕途的书,知道些条律。
  封建制度下的女性有着这种先天和后天的局限,它限制了人的活动范围,也就限制了人的活动能力。凤姐偏要去那个男人的范围里去活动,去发挥她所被压抑的能量,这样妇道人家的见识和一味贪婪,发挥了她的弱点弱项,无知无识专揽要害事情。造成她“别人不敢干的事情她敢干”,孤军深入,在“德”与“法”的背向上走得太远。
  收贿赂,放高利贷,兼并土地,随意杀人,凤姐应了一句古训“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她有些干才,而又无更多知识,所以折腾起来,占着夫家前面的势力面子,真是谁也挡不住的。她不是自身在官位上,是没有章法的,所以“眷属作案”更胜一筹,古今相同。
  那在抄家时从她屋内搜出的一箱地契,借据之类,则可能想见,是沾满了多少人间血泪鲜血的了。那贾琏曾说贾雨村,为几把扇子搞得人家家破人亡。这凤姐之甚于雨村,这箱地契到手,更不知她是如何作孽祸害的。
  凤姐这个人的出现,本身就是末世的标志。
  第十三回末,雪芹在凤姐治理宁国府时有两句断语:“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凤姐能够上去当家,也说明贾家男人之败落。
  贾府的男性主子中,贾政其实是个庸人,无真才实学,对外不能执政管理,约束部下;对内不知家务条理,就是贾宝玉所骂的“禄蠹”,误国误家的祸害。贾政虽谨慎克己,痛笞亲子,又怎么能挡得住贾赦之胡为,凤姐之拆墙?
  凤姐加重了冰山的沉没,冰山亦带给凤姐更多的幻想和胡作非为。凤姐正是末世的产物,败家的征兆。应了“牡鸡司晨”这句老话。问题还不在男女生理的性别,而在于在那个社会里,男女教育程度及活动范围的严格区别,使其素质终有高低,见识眼光终有差别,致使凤姐这样的女人不可能胜任贾府这样大的格局,而必然要作弄出许多后患无穷的事情来。
  凤姐没文化,不象探春能知古今,会思考,能分析,故有远见,务虚的一面还多少有点儒家忧国忧民的意思。凤姐却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不知势败如山倒的史训,不知防不胜防的官场,所以做坏事时把柄遍地,不知收拾,不知余地,贪婪没有约束,比贾琏还没有忌讳,还狠毒,贾琏尚且不忍坑害石呆子而谋名扇。
  杀二姐虽巧妙没有落刑法上的罪名,但毁夫妻之情,绝贾琏之后,坏了她自己的本份。她没有想到贾琏有行使夫权的一天。以为自己恃宠荣府,永远在丈夫之上。这又是归结到“没文化”,不懂三纲五常不是闹着玩的。虽然可以一时欺纲,而清算的日子总是有的。
  在张金哥故事中,暴露出她对男女纯情的践踏和冷漠,作为一个青年女性,这是一大人性缺陷。所以后来高鹗将她派为献“掉包计”杀黛玉的主谋,是以此作为根据的。
  以其心狠手毒,以其对贾府中诸类矛盾的深知,还有她想拉扯王氏家门的宝钗,今后共好共揽荣府大权的家庭政治等因素,凤姐都必然是帮王夫人、薛宝钗来图谋林黛玉的。
  还有一说:当年黛玉父亲逝去,贾琏带黛玉奔丧江南,书中只写黛玉回来时带回了她旧家的书房物件,而林家从扬州到苏州的财产如何处置,竟然一笔未提及。
  不可能林如海什么也没有留下给爱女。他为官顺利,又没有遭到什么抄检之类。并且就一个独女,似乎也没有什么林家亲戚要来瓜分侵吞财产。
  当初林黛玉入荣府,也不是林家抚养不起,而是父亲念她孤单,外祖母又来接,自己已经不想续弦,这也是一位重感情的人。林如海不可能是连女儿的后手都没有准备,将她作为孤儿,丢给贾府去收养吧?
  所以林如海留下给黛玉的家产,竟是让凤姐两口子吞没了。趁着满府里正在庆贺元春选入凤藻宫之喜,混过去了。
  黛玉虽不似宝钗,也不可能对父亲的家业没有半点印象和打算。但她难以启齿。即使点破,她一个幼女,也打点不了一个家当。只能盲目地信从于贾母。
  那贾府中势利,人们都将黛玉当作是投靠来的无后路之人,大大损及了林小姐的千金地位。黛玉何等聪明之人?也只能是忍气吞声,郁郁不言。
  此事却不见贾母过问一下,其他人更乐得于糊弄。也许过问了,凤姐有办法敷衍。也许都得了些好处。凭什么得罪当权的凤姐来为孤女黛玉说话争权益呢?
  所以最后,凤姐算家务帐时,就将黛玉的嫁妆算在贾母头上,使黛玉完全成了无产者,活在一种凄凉中。最后将她逼到死路上。
男权世界的报复(3)

  凤姐的没文化,还表现在她的不怕鬼神上面。
  一般没有科举文化的妇人,则有另一种文化约束,即为神鬼僧尼一类的阴司文化的制约。可凤姐连这也没有。她对那水月庵的老尼净虚说,“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
  这是一个危险的人物。
  鬼神迷信也是文化。尤其是凤姐这基本上没有什么心理背景的人,却为自己找来的那么多那么大的压力。干一件事添一个对头,加一份威胁,这种辩证法在迷信中是有的。所谓恶有恶报。
  其实她并不是什么无神论者,而是心理体验也很薄弱的一个贵族妇女。凤姐的胆量是在庇护下滋长的。而阴间却是一个无法庇护到的世界。所以千百年来人们愿意以阴间来弥补世道的不足和偏废。
  凤姐不懂这个厉害。在心理上,在形式上这个阴间的弥补都有一套现在的可循之规则,她恰恰违背和践踏了这些规则。这就是她后来自己在精神上先行崩溃的原因。所以凤姐的势败还不只是失钱财,丢面子,而是精神上完全地被恐惧震慑了。她原来掩饰的那些心理暗虑完全地转化为鬼神了。
  她做人做到对自己都交代不过去了。她在精神上应该认罪了,也就是到了死亡这一步了。她是主客观都输了。
  她其实没有更多的文化武器来对抗鬼神这一说,她只能服罪,正是“欠命的命已还,欠财的财已尽”。
  高鹗的续书写成凤姐临死时被鬼神索命,这仍不能令人满意。对这种人最好的报应就是:让她在现实社会中认识自己。
  凤姐应该是还活着,活着品味自己一生所干下的各种罪孽,并承受那些被伤害过的人的报复。她将被逐出贾府家门,成为封建社会最不为人齿的弃妇。
  暴发事件应该是贾府被告倒抄家,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她有关。然后一切报应接踵而来。
  “正册”上诗的后面二句:“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她是要被贾琏休妻的。
  前首第六十九回“觉大限吞生金自逝”,贾琏在埋葬尤二姐时,搂其大哭道:“你死不不明,都是我坑了你。”彼时贾蓉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道:“我忽略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贾蓉素与凤姐关系暧昧,曾帮她设局害贾瑞。连他也对凤姐看不下去。这一点破,对贾琏日后休凤姐是至关重要的。
  当贾府被抄之日,被凤姐先是唆使告状,后来派旺儿追杀的张华岂能不出头来举告?而那让尤二姐喝了汤药,打下男胎的太医,也是一条人命,或自行揭发凤姐所使,或在贾琏的追查下吐出实情。
  这一桩令丈夫绝后,谋杀二房的事情,则完全有了可以令贾琏休弃她的理由。两件齐发,则府内无人同情。她既为贾府招来弥天大祸,也使自己无有立足之地。
  从本质上说,凤姐不是“补天”的,探春才是补天的。凤姐本身的作为直接违反贾府和朝庭法纪。“哗啦啦似大厦倾”与她有直接关系。
  当王熙凤的敛财结果,那些地契、银票、银两以及诸等宝物都因抄家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时,必将震惊贾府上下,也更令人妒恨,尤其是平素被她排挤到一边去,凡事还得要看她脸色的爷儿们。
  没有人会计算她昔日当家的辛苦与功劳,而是会将贾家犯事的根由大部分清算在她的头上。更没有贾母怜悯她这一说。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红楼梦》上对凤姐的曲子,不无怜悯之意。说她一个青年女性撑持家务,亦得为自己谋,人未死,心已碎。
  秦氏的魂魄曾对凤姐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这个自己也不把男人放在眼中的王熙凤,最终将遭到男权世界的报复和出卖。
  “哭向金陵事更哀”,应当是凤姐被休后,去投王家,又遭到王家的指责和拒绝。
  而她留在贾家的女儿巧姐,也因为贾府败落,而被刘姥姥从人市上救走,后来与板儿为妻,成为纺绩农妇,方与幻境中册子的画相符。
  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中,凤姐带宝玉、秦钟路过乡村作休息时,有一个村姑引起宝玉的注意,就是那个纺纱的“二丫头”。巧姐后来的生活,应当是与这位村姑“二丫头”的状况相呼应。“二丫头”正是为巧姐而留下的伏线。
  巧姐和她的母亲是“物极必反”的一对,幸亏母亲留了点馀庆,托刘姥姥的福,她最终走到一种纯朴的生活中。
  与那些被卖的千金们相比,这田野上有尊严的庄户人家生活是一种幸运和幸福。可谓是回到了白茫茫大地上。也是一种干净。
  至于什么“由刘姥姥说媒,又嫁给周财主家的儿子“的故事,那是高鹗的杜撰。
《芙蓉诔》——青春祭(1)

  《芙蓉诔》——青春祭
  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
《芙蓉诔》——青春祭(2)

  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
  青春的无忌,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
花袭人与“国民性”(1)

  花袭人与“国民性”
  贾母有个女婢叫珍珠,给了宝玉。宝二爷将她易名为“袭人”。
  这袭人在贾府里讨乖得好,人们都认为,宝二爷房里离了她就不行。有关宝玉的事情,贾母王夫人必点名找她,唯她可以负责,唯她可以“向上反映”。
  于是在正式的宝二奶奶未进入之前,她就是怡红院的“当家人”。甚至,宝二奶奶由谁来做,也在她的选择、观察与运作中。
  作为一个才貌并非一流的女婢,袭人在荣国府混到了极致。
  正当她的“姨娘”地位眼看到手时,贾府却崩溃了。于是她另谋生路,另找床铺,正式嫁给戏子蒋玉涵。而这蒋玉涵正是她当年在宝二爷面前极尽诬蔑之词的不屑之流。
  这花袭人随机应变,见风转帆,使自己不陷于任何危机之中,不承担任何风险;任何时候她不吃亏,只把“亏”给别人吃。一辈子算是活得滋润。这一笔帐也没有人来找她算过。
  曹雪芹给她在警幻仙境的册子上画了一床破席,用含蓄之语批评她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后来贾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一文中也提出要“剖悍妇之心”,不过当时他亦迷惑于“枕边风”,直到袭人嫁了蒋玉涵,方才完全看清此人。
  事至今日,仍然有人说喜欢袭人,说她贤良,愿意亲近这样的女性。
  而我今天就要与她来算算这笔帐,捅开她“温柔和顺”下面的狠毒阴险,揭出她那假装兰桂的肮脏生涯。
  一、 她是凶手。杀晴雯,逐惠儿,出芳官,皆是她在王夫人面前的诽谤所致。晴雯册子上那句“寿夭皆因诽谤生”,就指明了袭人的罪状。她就是现代的那些出“黑材料”诬陷同类的人,专门向王夫人提供黑名单。凡是宝玉喜欢的人,就是她的对手,她的威胁,她都要除掉。她借刀杀人,把握了当权者王夫人的心理,将那些美丽聪慧天真又多才艺的同类,一一搜集和罗织罪名,然后,由王夫人来动刀。宝玉曾经怀疑过,为什么平常所讲的玩笑话,太太那里都知道了?她却说什么,也许是太太没有想起来云。真正的凶手其实是花袭人,是这条卧在怡红院花丛中的毒蛇。花蛇蝎。
  二、 她是无耻的伪道德者。她年长于宝玉,已知人事。而在这个小主子尚未成年之时,她就侍机引诱宝玉与之发生性关系,破宝玉之“童贞”者是她。并以此抓住宝玉不放,成为一种要挟手段,动辄以要离去威胁宝玉。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内容是袭人以“性”的方式攻占宝玉的心房。其实一个怡红院内,晴雯芳官等俱是些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宝玉也只把她们当作小妹妹。怡红院内惟一“出轨”的女婢就是花袭人。而她却依然无耻地以道德者的面目出现于众。假如她遇上的对手不如同晴雯等这些本分善良的人,而是像她一样的阴谋者,试想如果有人先把她与宝玉云雨之事告之王夫人,那么该被逐出大观园的恐怕正是袭人。正所谓应了“恶人先告状”这话,因她先下手于宝玉,心虚,故必须立即攀附上王夫人,得到认可。否则,她已经是有罪之婢。用现代的话讲是“马列主义装在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三、 她比主子还要“左”,贵妃姐姐下令宝玉随姐妹们入住园子,谁敢说不妥?那袭人之坏,就坏在一句话:“多早晚让二爷搬出了这园子才好。” 此话原是王夫人与贾政想讲而不敢讲了,让这个奴才讲了出来,一拍即合。试将袭人的原话引几句,知道此人如何不堪:“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姐妹,虽说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别人,只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之后,却雷轰电掣的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王夫人忙感谢袭人“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了。”王夫人因此将她提拔为“暗妾”,将宝玉交给了她,又是许愿,又是放红包,送小吃。这只“西洋点子叭吧狗”,从此有了咬人的身份。这不光采的“暗姨娘”地位也如宝钗之“金锁”的谎言,是经不住推敲,来路不明,代价待考的。袭人一句话否定了园子里的生活和生活在园子里的人们,说别人都是对宝二爷的前程有坏处的。说自己如何为宝二爷的品行名节操心。真真无耻之徒也。换了别的女奴,自己偷偷地与宝二爷上床干了些“没品行”“坏名节”的事情,哪里还有胆子来主子面前说这套正经话?再比比屈死的金钏儿,不过因为和宝二爷说几句笑话。屈死的晴雯,不过因为生得好了些。她们与宝玉的关系都是清白的。真正坏宝二爷品行的正是这大胆无耻的袭人。王夫人听了她的话后,还不敢违背元妃之命,要宝玉搬家是搬不了的,就只有做零碎的。这就是晴雯等人成了“清君侧”的牺牲的原因。此处,袭人已经将枪口对准了林黛玉,瞄了瞄准星,下面将看势头装子弹了。
  四、 她为达目的,手段多端。善于洗涮行凶痕迹,所谓安排人为被逐出的晴雯送衣服包袱,以继续欺骗宝玉及他人。其行为周密,掩藏之深。她谗言黛玉,笼络宝钗,结谋麝月秋纹。满园子人,唯宝玉的奶娘李嬷嬷将她看出,痛骂了一番。曹公写她雨夜中为宝玉开门,挨了一窝心脚,令人好不称快也。
花袭人与“国民性”(2)

  五、 她变节投降比谁都快和彻底。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上,众人掣签,素来以稳重第一自居的袭人,抽得的诗句却是:“桃红又是一年春”。各人所抽的花名诗句,俨然是幻境命运册子的补注。行酒令时将桃红比袭人,是对于她趋时的活法和忘耻人生的一种辩饰。 “ 颠狂柳絮随风去,轻薄桃花逐水流”。桃花的意象,在中国文人的笔下,一直是有轻薄之嫌的。此处又影射历史上桃花夫人在息国灭亡之后,归楚王,复生子之事。讽刺她“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袭人骨子里正是“在山吃山,在水吃水”,口口声声言“志节”,其实志节本是她身外物。琪官与宝玉的关系相当暧味。贾宝玉有同性恋行为。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最先取得社会认可的。连官至宰相的洪承畴之类,都是同性恋者。在中国古代的同性恋中,尤其在权贵与伶人之间,有一方是被玩弄的,甚至是被培养成这样的。并非是平等相恋。那袭人先是看不起戏子,后来又嫁给了宝玉的同性恋人,这对于她原来的自作高贵和海誓山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与不洁。她终究还不会去死。她曾经自认为,在怡红院中没有人能比得过去。而经历过晴雯之死的宝玉,却再也不会领情于这变色桃花,她其实已经是一床破席,与贱人同卧。并非指蒋玉涵的职业,而是指他曾是一个昔日王公的同性玩物。如果说当年陷害晴雯等于死地,伪装贤人,是为了争夺对宝玉的感情,还有一丝女性弱点的可悯恕,那么后来背弃她对宝玉的誓言,委身戏子,则完全地暴露了她并非是钟情而为,完全是为了自己苟活的舒服。那宝玉穷困后她为什么不守呢?换了晴雯,病中补裘,岂能在难中离弃?
  袭人——温柔的阴谋者
  袭人,名字在众女奴中别出一格。
  其他女奴的名字,如侍书,入画,司棋,也是动宾结构,含有动作,意味幽雅。侍奉读书,进入画境,专管棋类。总之都是服侍小姐少爷们,围绕着他们的日常活动周转的意思。
  而“袭人”,却是直奔“人”而来,她工作的对象不是琴棋书画,而是人。
  宝玉曾向父亲解释说,因为古诗有“花气袭人知昼暖”,此奴性花,所以命名。《红楼梦》因借贾政之口评价,说袭人的名字来自艳词,刁钻。“袭人”此名的确是诸女奴名字中最艳且带些迷惑气息的。
  读进《红楼梦》去,直接来感觉这个名字这个人,便感觉有一种迫人,粘附人,攻击人,并有难解难分难缠之意思。
  观袭人之人格内涵,其实是一个层次结构丰富完整,表现方式生动具体的国民性格。其种种表演,令人熟悉。
  由于封建秩序太长久,我们这个民族本来就有着致命的弱点。奴性,就是最深的烙印。奴性导致人性与人格必然的不完整。
  而由于元、清两朝长时间的统治过程中,以游牧社会的奴隶制渗入中国,将这古老的封建国家更拉向后退,使国民性中的奴性更加深重一层。由于长期生活在被征服的耻辱中,使汉民族的心灵深处日趋卑怯,生存方式复杂而扭曲。
  而继元代、清代之后,儒家最宝贵的思想诸如“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等等已经少有提及,因为在封建的至高权力上又加上了外族压迫的深重色彩,可以说儒家精神及思想已经再度地萎缩与异化了。君臣关系又加上了种族歧视,怀疑与迫害,儒家理论已经失去了其信仰的神圣性,而变成了清王朝统治中国的纯粹工具。因此知识分子及汉族臣属的奴性也进一步地深化了。
  《红楼梦》中的袭人,正是继元代和清代之后,社会退化,奴性加剧的积大成者。而晴雯、鸳鸯一流,则依然继承着中国正统儒家那种“士可杀不可辱”的纯净精神。她们是曹雪芹本身信念追求的代表。
  奴性必然带来强烈的排他性。“争宠”是奴隶心态的重要标志,甚至是生存方式与生存价值的体现。
  “无品格”则是奴性的必然。因为争宠是不择手段的,清除对手是势在必行的。对于奴隶,机会只有一个,主子只有一个。上爬的道路只有一条,只能容一人通过。所以奴性是不会容忍同情心和良心之类的,同类都是对手,竞争是凶残的。
  奴才是不敢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的,他们惯用的是“舆论杀人”,这也是专制社会的特产。“舆论杀人”的特点是不需要事实证据,凭风点火,造成印象,迎合当权者的心理,那么对方便必死不可。
  试想,如果是开明社会民主风气,那晴雯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摆事实,证明究竟是谁“勾引宝二爷”,“坏了宝二爷的名节”?可这是专制下的贾府,只要主子相信的奴才指认,那毫无分辨之理,拉出去就是。这种指认同类的奴才,亦是专制不可缺少的零件。
  奴性往往以“忠诚”为表象。但奴性的忠诚恰恰又是最不可靠的。因为它是以求生存和生存条件为谋取目的,而并非是信念情志的产物。《红楼梦》上说袭人“有一个痴处,跟谁心眼里就只有谁”。表面上是表扬,贾府主子也以为是优点。但其实她并不痴,当势败如山倒,则树倒猢孙散,更是奴性的合理性。因为她必须攀附才能生存,所以绝不可能有独立人格和独立行为。奴性的“誓言”只是相对稳定的主奴状况。大局一变,她的主子也会变,她又会发出新的誓言。
  可叹近百年来,奴才与奴性依然层出不穷,谬种尤其旺盛。令善良耿直者,代代受其祸害不已。
  袭人,实为“人”之威胁,人之隐患,人之祸害也。
  在中国社会,只要封建的余孽不除,则袭人一流的天地就宽广得很,袭人式的恶性奴才也因得势而子孙无穷尽也。
呆憨存真性(1)

  呆憨存真性——香菱
  凡曹雪芹所钟爱的女子,从湘云、晴雯、香菱及黛玉,不憨即呆,不痴即烈。看那回目上直称“呆香菱”、“憨湘云”,俱是不精谙世故的天真烂漫。
  “人情练达皆学问,世事洞明即文章”虽是客观存在,却非雪芹所赞赏。
  若非其憨其呆其痴其烈,岂不让这混浊世界混同黑白?珍珠岂可混鱼目?此正是她们的洁质人性,宁死而决不能弃的。
  香菱是薛家买来的侍妾,身份等同于宁国府的嫣红之类。她为粗俗不堪的薛蟠所占,本来与大观园无缘。但污泥岂夺菱角香,而却因其资质不凡,被园中众姐妹所接纳。
  在大观园中,她重返小儿女们天真烂漫的斗草世界,引出宝玉见怜,袭人换裙的逸事。而更承蒙黛玉见容,潇湘妃子平素目下无尘,竟收香菱为徒,使其学诗。
  见第四十八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中,薛蟠一出门,那香菱得以进入大观园,学作的第一首诗即是“咏月”。
  她不过是学步,学用音律,哪里有真诗怀去放开来咏吟一番?
  如果香菱真的能够对月起意,必然会咏出自己身世之叹。在她,父母事全然淹灭,永远的谜伴随人生;而或其情窦已开,识人渐广,又岂能对自己归宿如意?
  而香菱“憨”到全无这些隐私之念头,所以也决成不了真诗人。哪里学得到黛玉的境界:花鸟即我,我即秋色。
  而香菱咏月,不在其拙诗,别有一番妙境。此谓女儿之清白,玷其不污,染而不黑也。遥映其父甄士隐昔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之品性,此是借月假诗,还香菱之原本身份也。
  那黛玉向来似于别人无恻隐之心,今独施于香菱,有物伤其类之叹。
  想大观园中,除两个驾娘是姑苏请来的,一班小戏子,是从“南边”买来的,黛玉再无乡音之托。今香菱却是姑苏人氏,人物整齐,资质上佳。幼而失牯,弱于自己。又一派天真,全不染两府中的人际势利,令黛玉无须防范。故怜悯之心生之。
  黛玉,非不能容人之人。与紫鹃、香菱竟能如姐妹般相处。可见平日在主子堆中的孤高斗气,是一种势单自卫之反射也。
  香菱的事迹,一是“情解石榴裙”,一是学诗。而竟能得黛玉收为弟子。决非嫣红之流可比,亦不是尤氏姐妹一类。袭人、平儿在她的面前,亦显见得小家碧玉式的伺妾之俗,不过铺床叠被之艳仆而已。
  香菱者,其心正,其气清,其质纯,其情慧,其志诚。
  “黛玉教菱”则是一幅长姐幼妹的仁性图画。在第一回中“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时,香菱已三岁,时为英莲也。
  “风流冤家”的另外一半,在宝玉出世前“落尘”,另一半则与他同时或后之,故宝玉“姐姐、妹妹”总叫不离口。
  菱长黛幼,差四岁,而态度颠倒。因憨而减其岁。
  香菱学诗,咏何不可,偏偏咏月?
  且非是中秋十五之类正题,乃是黛玉的一句话,说因见昨夜月光好,本欲亲自作一首,如今入与学生作题目。
  此处随意,一现黛玉待香菱之心,亲切相近。其二,若深读《红楼》,当回思卷首故事。香菱的父亲宴请雨村赏月、咏月之景。那雨村知恩不图报,香菱有家不得归,母在不能寻。酿成半生悲剧。
  月亮当为证,香菱之诗性善根,虽劫而不能动摇也。
  真正的悲剧,必要把一切人的真性毁灭殆尽。
  故怜悯香菱,不必久伴薛混虫,更不是商人门户污浊场中人,必早夭也。
  香菱入世,纯粹一劫。其仿佛童稚未解,仍在元宵夜的花灯街市中走迷,十来年来,一直不知所处何处,所傍何人也。而至其死时,甄士隐前往接引超度,则似慈父终于闹市中寻回失散爱女也。
  看官则深为其早日解脱为慰。警幻仙境中的册子是这样写她的: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是什么使香菱早夭?
  “两地生孤木” 的意思,在第七十九回就已经坐实了,是薛蟠娶了恶妇金桂。后面金桂不容英莲,折磨致死。细节则由高鹗撰之。基本是完整的。
  只是《红楼梦》中一般不出现“毒药杀人”之类事情,都是“杀人不见血”的高明故事,方是贾府此等人家的层次。
  “下毒”之手段,出自金桂此类商人妇,是将她并同于“潘金莲”一流。本性不差。不过又将香菱“扶正”,不合原著之意。而且,倒过来了,倒像是香菱让金桂先死了。次序不对。
  按册子上写,应当是金桂活着,而逼使香菱死去才是。
  高鹗之笔,也总不能令人干净。又通过甄士隐之口,交代香菱是难产而死。
  写宝玉留有遗腹子,那是影射雪芹。友人爱新觉罗·敦诚有挽诗:“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冥”。说他留下了遗孤,还有些脉络可寻。
  高鹗也要这香菱“产子”才能归天,却是无端折磨,又为薛家造孽。
依附与游离(1)

  依附与游离
  命运是一个奇怪的变数,它不一定把奖品发给最优秀的人。
  鸳鸯是曹雪芹重笔浓彩描写的一位女奴。可谓是“德才貌”三全,更有志气超群,令平儿与袭人之辈莫及。
  然而她的命运却极其地灰冷。她一生春光付诸朽木,竟没有一星半点自我的生活与情愫。高鹗续书,说她服侍贾母完了,自己也就“殉主登太虚”。此结局符合原著,鸳鸯本无路可去。
  原著中,太虚幻境没有展现她的“册子”,但我想鸳鸯应该在“金陵十二钗副册”,和香菱、晴雯同等的位置。
  高鹗的补笔,写鸳鸯受可卿指引归天,并接替可卿掌管“痴情司”。鸳鸯说自己本是无情之人:“怎么算我是个有情的人呢?”而警幻之妹另有一番解释:“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便是个性;喜怒哀乐已发,便是情了。至于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若待发泄出来,这情就不为真情了。”
  这样来解释鸳鸯的性格,倒也成一番道理。
  她“誓绝鸳鸯偶”,将自己的归宿明确地定位于“当姑子”和“一死”,并非于人世于男女无情。鸳鸯正是太珍视自己的感情,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在得不到和反遭凌辱的时候,宁可自绝生路。
  那可卿算不得是“未发之情”,她与鸳鸯非一类之人。高鹗此笔亦有问题。
  大观园中美女无数,几乎是无人不美。
  晴雯天真野性,香菱呆憨稚气,都算是小孩子,小少女,袭人平儿则透着一股子“小妾”气味,是美的缺憾。小红比较生涩,属“青桃”。麝月等就更次一等,是职业化的丫环,争三夺四,少自然性。莺儿手巧,只是宝钗的应声虫。
  芳官颖慧,但性子野惯了,不是园中久呆之物。紫鹃充满深厚的同情心,能为人操劳,但她的自我也就几乎融化在黛玉身上了。
  而鸳鸯的美与众不同。
  鸳鸯具有成熟的女性美,深刻的自重自爱,使这种女奴中少有的尊严之美便从其气质风范透出,传遍她的容貌体仪。
  鸳鸯在这些女奴群中如高枝丽朵。而如贾赦不来索取为妾,众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身上还散发着吸引异性的强烈魅力。她在书中时常出现,从来没有在容貌方面描写过。
  她作为贾母身边不可离开的重要角色,人们已经把她的青春忘却,只是把她当作了贾母生活的一个附生物件。这是贾府世界的一种冷酷。
  书中描写她的外表,也是通过邢夫人的眼睛上下打量:只见鸳鸯穿得半新不旧,“蜂腰削肩,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
  这简洁素净,天生丽质的外形,恰是一种自爱自尊的表现。
  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用邢夫人传出贾赦的话说:“冷眼选了半年,这些女孩子里头,就只你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作人,温柔可靠,一概都是齐全的。”
  贾赦是个急色鬼,不可能“冷眼选半年”。书中没有交代,他是在何处何时看到鸳鸯,对她动了欲念的。但这老色鬼的确有些眼力。
  论温柔细致,鸳鸯超过袭人,却又没有袭人之谄媚。
  论料理家政事,鸳鸯只在平儿之上,却又公正威严,能服众,不似平儿之偏倾软弱。只说贾母的财产宝贝都在她的管辖下,而且她还敢自作主张,借贷给贾琏用,就可知道她的地位作用不是一般。
  论公众场合的灵机应变,说话得体,鸳鸯时常还为凤姐等圆场,并且精通牌戏酒令之类,可谓是知情识趣,既不越份,又风度超群。
  所以贾母率众人在一起玩时,总是离不了她。而众人又如何不是需要她来调和这一盘子杂拌的菜呢?
  鸳鸯自己是否也忘却了青春?在她夜半走过园中,惊散司棋之幽会时,她回到屋里,心突突地跳着。这除了惊恐,为司棋担心外,也是一次对自己的冲击。
  但不料结局来得那么可怕和冷酷,鸳鸯竟连尤三姐思慕柳二郎那样的短暂梦想都没有得到过,就从此给自己立了一可怕的誓言:作尼姑和“一死”。
  在世上她是有兄不能靠的,因为都是奴才。只有面对一起长大的平儿袭人,鸳鸯说出心里话:
  “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地娶我去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可见她平素对这位大老爷的厌恶,也可见出她那高傲清洁的内心世界。
  平儿却有劝她妥协偷生的意思:“你不去未必得干休,大老爷的性子你是知道的。虽然你是老太太房里的人,此刻不敢把你怎么样,将来难道你跟老太太一辈子不成?也要出去的。那时落了他的手,倒不好了。”
  但鸳鸯与她不同,违心的生活比死更可怕:“纵到了至急危难,我剪了头发作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么样?乐得干净呢!”
  鸳鸯抗婚,当众揭露了贾赦的荒淫无耻,表白了自己不齿于此的决心与自尊,也激起了贾赦要将她弄到手的决心和狠毒。这一下不止是色的占有,还含有强烈的对于一个敢于反抗的女奴的报复之心,从身体到人格的蹂躏是迟早的事情。嫁人和躲进空门,也逃不过去。
依附与游离(2)

  激烈的反抗,引来更强大的网捕。
  贾赦恼羞成怒留下威胁:“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当众闯庭抗婚,不过赢得了几年清白的日子,从此之后,贾母的残灯之年就是她青春生命的“倒计时”。
  但若不作如此激烈的反抗,则立即就要入污泥淖中。这些,鸳鸯是想好了的。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止属于林小姐黛玉,也属于这女奴中的尖子鸳鸯。
  不过鸳鸯比黛玉健康开朗,死于自决,实在是令人不平,不安。
  试为鸳鸯找几条生路。
  或者,在府里年龄大的头们择人配婚时,她就毅然离府,跟定一个清白男子,远走高飞。或许,老太太念在鸳鸯对她的忠诚侍候上面,放这个女奴一条生路。或者她不说“留下她服侍我几年”“我死了随你们闹到去”,她应该说,我死了这个鸳鸯放她出去自由。
  但是贾赦其人如狼似虎,为几把扇子可以将石呆子逼到家破人亡,连贾琏都看不下去。此类事情,鸳鸯听的看的,早就够明白了。
  那贾母既死,临终遗嘱也是没有用的。谁敢于挑战贾赦之类?
  鸳鸯走出贾府的可能性是等于零的。
  还有一个设想,就是贾府被抄,贾赦获罪流放,那是鸳鸯的一个生机。但此时依她的义气,不可能离开危难中的贾母。而当此之际,贾母心疼的自然是儿子,岂能来想到一个女奴就此可以解放?说不准,倒要送她去流放路上安慰贾赦,也难说呢。
  早在她拒婚时,就一步步朝着这阴冷的归宿迈去。满府主仆对她皆有敬意。但她却无路可走。眼见她“软刀子割头”死期渐近。
  贾府抄检后,家眷都被绳子牵着去卖了,那一个下人岂能不辱?鸳鸯抗婚是有了名气的,唾涎者岂不下手?总之,当妙玉遭劫,巧姐被卖之日,连迎春之类千金尚无人保护,更谁来顾及一个丫鬟呢?何况是被大老爷盯住了的丫鬟。
  鸳鸯注定了无路。
  可是另一位在园中不是那么看好的二等丫鬟小红,却赢得了生路和自己心仪的配偶。她后来离开贾府,归宿于贾芸。
  小红,也是曹雪芹从丫鬟群中挑出,重点描写的一位。
  一个丫鬟,专门为她安排了两回故事,并设出回目,这在《红楼梦》一书中大概只有晴雯。
  二十四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与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密意”,连续地写了小红的故事。她的心理发展变化非常之快,不亚于在江湖上混过的贾芸。
  一开始,她在怡红院中,想在宝二爷身边^*脸,引起注意,得到提升,谋取前景。而好不容易插空子为二爷倒了一回茶,宝玉倒是欣赏她了,也惦记着要叫她到跟前来使唤。可立刻就让那上一等的大丫鬟秋纹麝月觉察,将她叫去训斥了一顿。
  她们告诉她,不要想在怡红院有所指望与作为了,那是她们几个人的天下。事实上,连与她们同等的晴雯,还容不下,要挤出去呢。她们如此提防小红,说明小红的确有些吸引力。她们骂得越凶,越说明小红对她们的威胁大。
  小红一下看清了形势,不能再往这方面发展。此时正值贾芸来见宝玉,紧接着又来园子里种树。小红带了一回路,令他留下印象。
  两个人处于同等个性与表达方式,所以虽然只是短暂的接触,并且有他人在场,仍然成功地眉目传情,达到了男女交往的第一步。
  对于小红,可以说这一步是“打出樊笼第一关”。应该给予很高的评价。
  贾府那一个氛围里的女性,无论主奴,都只会围绕着一个贾宝玉转。因为他是贾府偌大家业的继承者,还因为他生有极好的外部条件,美貌多情。
  众多的春心寄托于宝玉,岂能会有结果?连上厨房里头柳嫂子家的五儿,也朝思暮想地要进怡红院。其实都是作茧自缚。
  而小红独辟蹊径。她不是以在贾府中的地位为标准择人,也不被众女性包围一位宝二爷的声势所迷惑。她珍惜自己的青春和机会,恰贾芸亦对她有情,于是决不放弃,大胆地进行这一从相思到恋爱的策划。
  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小红与贾芸托人传情的话,被扑蝶的薛宝钗听了去。而宝钗惦量后,却不敢得罪于小红。不仅假装没听见,还嫁祸到林黛玉的头上。
  宝钗对小红的评价是:“她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
  这倒好了,她不来招惹小红的事情。可见小红平时给人以精明的印象。
  她在薛宝钗一类的正统主子这儿是不被看好的。也说明在她的身上,早已经沾染了很多叛逆性的东西,自我意识很强,故被宝钗看不顺眼。
  那小红如此风格,又在偏下一层,也没有被老少爷们看中,竟是幸运。
  小红选择了贾芸,并且立即行动。这是走出情感与生活的囚笼之始步。应该为之欢呼。这对于大观园中的丫鬟,确实是一个罕见而偶然的机会。但这个机会让小红抓到了,却一点也不偶然。因为她是一个有心人。她不满于现状,一直在想办法超越和摆脱。她不屈不挠,这条路不行就再试一条。
依附与游离(3)

  就在她为贾芸思恋之时,忽然撞上凤姐需要人传话。小红伶俐的回话和准确传达,令凤姐顿时十分中意,要选了她来用。可见凤姐识人,也看出小红不应该埋没在打扫和喂鸟的粗活里。
  这一笔伏下了小红调到凤姐房里。但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小红是有才干的,不是秋纹她们骂的那样不堪。所以她也是不可能安分久居其下的。
  高鹗续作后来没有为小红写故事,只在凤姐到大观园遇鬼时,带了一笔,写小红原来尾随其后。小红的下落等于没有了。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小红的被忽略,也体现了高鹗对她的不感兴趣,远不及对鸳鸯、袭人等有体面的大丫鬟重视。此为见地所束缚也。
  虽然生在曹雪芹后,高鹗的眼光还没有看出这个封建大家,看到外面社会上的变化,看到一个新兴的市民阶层正在活跃异常。而如贾芸与小红这类极有能量的在封建体制下不得志的分子,即将转型到社会上去,开始他们更加自由和独立的生活。
  按雪芹原著,后来贾府败落,也就是这位机伶大胆的小红逃出了厄运,与意中人结合,并且双双到?神庙去探望拘禁中的宝二爷。
  这贾芸不仅亦是一个知情解意的青年公子,并且颇能运作,社会关系广泛。他对于贾家人事早已经看透,只不过加以利用而已。而小红恰恰也是一个心眼儿机灵的女孩,想来他们两口儿闯社会,是可能配合而且具有能力的。后来竟有能力去搭救宝玉,也是可能的。正显出了曹雪芹对她的欣赏。
  贾芸与小红,他们从贵族体系里游离出来了,应当属于清代新生的市民阶层。
  为什么鸳鸯无路小红生?
  根本的答案是:对于贾府这座将亡的封建大家,她们一个是依附,一个游离也。
  当小丫鬟墜儿说起园中奖赏不公之事,愤愤不平时,这红玉曾讲过一番颇有见识的话:“也犯不着气他们。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不一定她能看到贾家败落,但她能穿透这些争斗,看到丫鬟们的命运归根结底不会与这园子结合在一起。各走各的路,是一个必然。所以,小红比起晴雯等来,又成熟很多。
  而被贾府看好,上下敬重的鸳鸯,却正吃亏在此。
  长期以来贾母房中体面的大丫鬟地位束缚了她,已经使她无法去考虑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未来。而是被牢牢地拴在了贾母这棵枯木朽株上。她的光阴与心情,已经点点滴滴被剥夺尽净。她似乎不可能离开贾府来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同时她与主子们相处太久,过多的尊重,假象的地位,反而使她忘记了自己的归路,忘记了叛逆的准备。加之她长伴老人守在深阁,也没有可能去认识和了解外面的社会。更不能知道自己离开贾府还可能的生存方式。
  也许是目睹司棋的悲惨结局,令她不能作任何私情的打算。而贾赦的无耻威胁来得如此突兀,遮天盖地,也不是一个少女丫鬟能够对付得了的。
  鸳鸯的反抗虽然激烈,但依然只是在那个体制内的反抗,并且她只能选择依附贾母来对贾赦进行反抗。这注定了反抗的没有出路。
  小红却不声不响地开始了游离于贾府之外的策划和行动。她是生存方面的智者。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独立行动的胆量,是她最终得以超越同类的优势。
  鸳鸯与小红都是勇者,非庸常之辈。但鸳鸯无路,小红却生。这是所选择的潮流和机遇所致。
  有一句哲学家的老话,仍然值得再提起。那意思是:在一个社会变化的巨大关头,那些勇敢地投入新生活的人,他们的命运是令人羡慕的。
梦随侠士离风尘(1)

  梦随侠士离风尘
  ——尤三姐
  “红楼二尤”,是一出从《红楼梦》中经常被拎出来演的单本戏。在尤三姐的故事中,贾府退为一个模糊的大背景。
  本来,二尤可以有自己小家碧玉的命运,例如,嫁与张华之流的男人,清贫而安宁地度过一生。但因有一个异母姐姐尤氏嫁在宁国府为贾珍之妻,幸而不幸地做了贾府的穷亲戚。
  书里多次写道,尤老娘见贾氏兄弟来了,略坐一坐就带着使女走开。
  放着两个如花女儿,竟让与这两个纨袴子弟摆布,分明一副“人穷志短,巴结大户”的嘴脸。
  尤氏姐妹不幸有这样的老娘,为了阔亲戚的“照应”,出售女儿的青春和未来。后果不祥。果然,二姐入金丝鸟笼不久,尤三姐刚烈自尽。
  当三姐等候多年的意中人,终与她订婚,并通过贾琏将一对鸳鸯剑交代与她时,人们曾为之欣慰,期望她从此跳出不明不白的生活。她满怀期盼等柳郎,等来了柳郎,却是一副立逼退婚的嘴脸。
  做媒的贾琏据理力争,想缓和挽救这桩婚事,三姐自携鸳鸯剑而出,一柄雄剑还给柳郎,猛不防另一柄雌剑就抹在了自己脖子上。顿时血染桃花,芳魂飘渺。
  此刻柳湘莲悔恨交加,伏尸大哭。尤三姐的美貌,个性与灵魂的闪光,犹如强烈的电击,使他痛感到自己的渺小卑琐,竟辜负了这样一位痴心女子的终身之托。失却红颜知己,使他抱憾终生,对这世道的绝望,令他走入空门。
  在这繁华地面上是不允许清白生活的,柳湘莲曾经痛打呆霸王薛蟠而保护了自己,可当尤三姐需要和渴望着他的保护时,他却抛弃了她,令她告别生命。
  柳湘莲最后的话是:“想不到如此绝色刚烈的女子,是我没有福了。”
  他仍然没有说她清白,实际他退婚索剑,害三姐致死的原因就是这“清白”二字。
  但此时的湘莲,已经不再纠缠于三姐的过去是否有污,眼前这一幕刚烈殉情的惨剧,已将三姐那种追求自由幸福的执著,以及对他寄托的无限期待诉说无余。热血洗尽了污泥,三姐在他心中复成莲花。
  这就是“情小妹耻情归地府,柳二郎一冷入空门“这一回故事的底蕴。三姐所耻者,决非是对柳郎之情,而是对自己过去在敷衍生计中的滥情。
  见妹妹自尽,老娘要与柳湘莲拼命,二姐却叫贾琏放他走,说是人家并没有威逼她,是她自寻短见。
  尤二姐开脱柳湘莲,是怕家丑传扬。她心下则明白,妹妹只有如此一走。再无出路。
  三姐曾说过:“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我如今改过守分,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并发誓说,这人一年不来,等一年,十年不来,等十年,若这人死再不来,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吃长斋念佛,以了今生。
  如此痴情,既被弃之,决无再偷生之理也。
  知妹莫如姐。三姐性烈,是不甘于像她一样躲在小花枝巷内,不明不白地过偷生日子的。这是一对凋残的姐妹花。一对弱女子并非“出于污泥不染”的莲花。曹雪芹使其以生命相争那失去的清白,获得了更高的另一种清白。
  《红楼梦》中人物,能够死在曹公的笔下是一种庆幸。尤三姐得之。
  而现在各种版本的表演,都将三姐演成一节烈女子,想证明她是贞洁的。有意为之洗刷,反而减弱其悲愤的力量。事实上还是认为女子贞操决定命运,还是没有饶过真实中的尤三姐。
  书中就有“贾珍便和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起来”,众人回避的场面。她胡闹起来,连贾琏兄弟亦“不承望尤三姐这等无耻老辣”。“淫态风情,反将二人禁住”。她的放荡中含有悔恨交加。她恨贾珍等人“花了几个臭钱,你们哥儿俩拿着我们姐儿两个权当粉头来取乐儿”。大闹宴席,亦是发泄对自己被玷辱之痛。
  尤三姐在自许柳郎时,曾有“改过守分”之语,并以玉簪为誓,此后“真个竟非礼不动,非礼不言起来”。但是社会人言不放过她,意中人更不容她。故“悔恨难补缺”而选择死。
  若只是冤枉,可以澄清。湘莲的嫌弃使她终于自弃,以死来雪洗早年失身不洁,也表明自己对湘莲的“心迹”并非不洁。
  只因家中败落,无经济来源,尤老娘做事差,致使尤家如青楼。本想沾光“脱贫”,谁料富贵无缘,从此丧节,清白不保,使一对美丽的姊妹花夭折。
  所以,桃花早被揉碎,书中叹道:“玉山倾倒再难扶”,不止是惋惜其丧命,还指作为“一个女儿的洁白形象”,已经扶不起了。
梦随侠士离风尘(2)

  此处,正暗合了那句“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之旧诗。
  三姐身在污淖,心想远飞。她认识柳湘莲是在戏台上,倾慕他英武扮相,暗中何尝不渴望柳二郎能如戏台上的侠士,将自己救出风尘?
  且那柳郎在台下亦曾痛打花花太岁,并非花拳绣腿之辈。所以“尤三姐思嫁柳二郎”,梦想着与他纵然浪迹天涯,胜做笼中之鸟。她是将自由飞翔的翅膀寄托在柳湘莲身上了。
  但那久走江湖,嫉恶如仇的柳湘莲,决不可能原谅她的失足。这是他们双双牺牲于封建意识的另一种必然悲剧。
  柳湘莲因为好演戏,自身尚在危机中。而他要做一个男子汉,最要紧的是表明高洁,故不惜痛打薛呆子,远离京城。“清白”是他的至宝,也成为创伤。他岂能容忍一个失足女子来玷辱自己脆弱的名声,惹人耻笑?他的侠义,可施予那薛大公子,于盗贼中救昔日冤家,却不会施于那痴爱着他的尤三姐。
  或许,三姐对他的侠义寄予太宽广的期待?
  所以,尤三姐也是被自己深爱的柳湘莲所杀。
  世人只是恨宝玉一派胡言,令湘莲生疑变心。甚至认为三姐悲剧由“误会”而起。但若三姐嫁了其人又如何呢?流言照样四起,杀人更加无忌。湘莲必休三姐,三姐仍是一死。
  见三姐没,湘莲之昏昏沉沉,是一种不明不白之状。他说自己是“错怪了”三姐,其实并没有错怪。只是他没有想到,创伤于心底的三姐,会作此激烈举动。二人其实心中同有内伤同病,都害怕这“不洁”之名,反做了歧路之人。哀哉!
  怨谁?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尤二姐在凤姐手中倍受折磨时,梦见妹妹,三姐说:“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自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好还,你虽悔过自新,然已将人父子兄弟致于麀聚之乱,天怎容你安生。”
  小家碧玉,且无父,暗伏家教缺陷,并失却男性保护,而又在一个男性社会中混日子。其母尤老娘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妇道。两个稚嫩的女儿羡慕虚荣,不懂世道。本来情有可恕。可是中国是没有女性的第二次机会与生命的。烟花姐妹的名声传出,已经玉石俱毁,不可能“重新做人”。想翻身就要被镇压。
  所以三姐的这一场猝死,决不是“误会”,却是必死。尤三姐的形象是“全则为瓦,碎则为玉”。
  试想曹雪芹几时写过“误会戏”?在《红楼梦》中你决找不出一个肤浅的事由,果真因为一句话,一时刻就决定了一件事一个人。所以《红楼梦》才充满如此强烈的宿命感,如此在劫难逃的悲剧意识。
  小花枝巷内的二枝小花,比之“十二钗”是另一番风貌举止。而“二尤”却不在十二钗之内。何也?
  如因其淫,则不过可卿,如因其俗,俗不过凤姐。或是因为她们都没有真正进入大观园中的生活?
  曹雪芹在编册的时候,仍是从“地位”出发的。奴才都在“副册”和“又副册”。宝玉翻到那里时,已是墨迹渺茫,被警幻仙子止住。所以我们也就不知道“二尤”到底在副的哪一册上了。这就是《红楼梦》所谓“书外有书”,背面傅粉的神妙笔法。
  薄命的女子们在人间是浩茫无际,如同大海。
  动真情,触孽缘。
  无边恨海,不碍湘莲。参透今生无缘,无尊严,弃今生,不知何处是来生。
  还不完全是张爱玲式的《半生缘》,《一世情》之类肤浅的世俗言情小说的含义可比。
  尤三姐的故事,内中含有对命运的悲悼,质疑,控诉,个性的力量加强了悲剧,也造就了真正的悲剧价值,从而与似是而非,逆来顺受的市民戏完全分野,见出人物与作者的高度。
何来群芳聚《红楼》(1)

  何来群芳聚《红楼》
  ——疑似秦淮河上影
  《红楼梦》传世以来,人们一直在追寻它的根源。
  追寻的方向大致有三个:
  一个是从文字方面,如词人纳兰性德一句“葬天天气 ”便引得多少人去证明:宝玉即是纳兰公子身影,有诸多佳人都与纳兰一生恋情可以对照。
  中学时代,父亲给我看过一篇文章,上面说“葬花诗”与一首“白头吟”相关。还记得:“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光禄台前开锦绣,将军楼里画神仙。”可见其文字的来源是多方位的。
  一个是从史实上找,如曹雪芹幼时家中被雍正帝抄家,又曾在康熙年间接过驾,所以贾府即是曹家。
  另外,就是猜谜式的索隐派,将《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比为当年与纳兰相交往的若干高人逸士,以为作者为避文字狱,故意将他们改变性别,将“先生”全都变成了“小姐”。此说太牵强,后来无人再拾起。
  还有一说,《红楼梦》是顺治帝与董小宛的恋情悲剧。亦早被否决。
  我还见过有说《红楼梦》是借易象演义的,所以人名和事件都分属阴阳,按照《易经》上的卦变化承接。看去也竟然演义得通。
  前人们对《红楼梦》之探讨种种,扩大了它的影响,将此一本书与无数的背景相勾连,倒也引得我学了些清史,颇有趣。
  我在中小学时代,所学教科书上的清史都是卖国条款,令人生气。其实清史的另一面是非常有生机和丰富的。可以说清代是中国文化蕴含量最高,最富有活力的朝代了,五千年文明到了那时,中国是曾经有很多可塑性的。
  幼年初入“红楼”世界,听到什么都觉得新奇,也曾津津乐道,做些拾人牙慧之事。待到自己也以写作为业,阅历增加,便另有些想法了。
  前人对《红楼梦》的探寻,今天看来仍然有“刻舟求剑”之嫌。
  一本书,尤其是一部小说,是写给广大读者看的,不是为了替一部什么历史作索隐的。由于作者文化修养和涵量的精深,它会不由自主地展现各种中国式的美学,史学精华,但这只是“使用”,而非“目的”。目的仍是创意型的。不是谜语式的。作者在他毕生一著的作品里,调动了自己的文化积淀、历史积淀及生活积淀。
  从一个小说家的创作来看,《红楼梦》作为一部大书,有它的历史背景,不管它如何变形和虚拟;也有它的人物模特儿,就是鲁迅说的面目如何出现,鼻子眼睛从哪儿拼凑的问题;那些个性的情节与细节,恰是《红楼梦》一部书成就的巅峰。
  那么这些个性的情节与细节是从哪里来的呢?
  人们都同意,曹家被抄的时候,曹雪芹尚在幼稚之龄。即使曹家真的有那么些出色的女性,演绎过那么多文化含量极其丰富的故事,曹雪芹也不可能记住和描绘得如此充沛。
  曹家给留下的只可能是一个大的框架,诸如“接宫”,“谢恩”,诸如“发丧”,“收租”,另外就是“家法笞挞”,“祭宗祠”,“妻妾斗争”等,可以形成《红楼梦》小说的总载体。然而不是灵魂,也不是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
  《红楼梦》一开章就说,是为了“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其中大旨谈情。”可见写大家庭兴衰,的确不是作者的目的。目的是写出那些令他赞叹的女性,“亦可使闺阁昭传”。所以《红楼梦》一书又名《金陵十二钗》。
  但他亦没有说这些“当日所有之女子”是他家庭中成员,还是亲眷,还是耳闻者,还是相处过。
  首先是作品中的“人选”问题。一个封建大家庭是不可能长时期地聚集有这么多这么才貌气质之水平如此整齐的青年女性的。尽管曹雪芹用了各种原因,编造了各种表亲关系,使她们从各处而来,汇集于一个大观园。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大观园”应该是一个长期可以聚集青年出色女性之地。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
  其次是“情节”和细节问题,《红楼梦》中那些极其文化,极其个性,极其消遣的活动,不太可能是一个清代的官宦贵胄之家的女眷们可以组织的,而且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不落旧套。这些文化活动,只能是内行家的精心营造。
  其中有:行酒令,品戏文,画庭院,结诗社,唱清曲,掣花名签,冬赏雪,秋吃蟹,高山吹笛,凹处联句,践花节,葬落花,玩古器,编花络,烤鹿肉,卧芍药,尝莲羹,斗芳草,戏彩蝶,摘柳条,编花篮,解污裙,打醋架,盗香粉,遗玉佩,拾春囊,换罗帕,逢侠友,失虾镯,补雀裘……等等情事,有声有色,情理相谐;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内中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戏剧脉络极其别致,毫无“套路”之嫌,与以往的大家庭事和爱情戏完全无涉,至今仍为独创之硕果。如果没有个性与实在生活的基础,这种创作几乎是不可能的。
  文化消遣的生活内容绝对地是占据了《红楼梦》主流地位的内容,所营造的氛围之香艳迤逦,情调之委婉情腻,皆是一个封建世袭大家庭不太可能有的自由和放任。
  试看离开了这些情事,这种氛围,这个情调,《红楼梦》所写其他内容,俱是虚拟粗线,罗列铺张,无甚神采,或一笔带过了事。诸如上述列举之种种大典俱如此。
何来群芳聚《红楼》(2)

  并且这些活动频繁,水平几近专业训练,更不是一般深闺中人所能。
  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才是一般的深闺情景。
  而在《红楼梦》中,却是日日断不了这良辰美景,时时离不了那赏心乐事。不仅千金小姐及奶奶太太们,就是丫鬟使女,也是精通文艺技能。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逗乐取笑兼作弊,其娴熟风雅,竟是玩家高手。
  书中写宝玉晨起后,径自跑到黛玉房中,去替湘云掖被子,而后湘云黛玉起床后,又在一个盆里洗脸,并让湘云为其梳头。等等事,皆不像发生在诗礼人家。更不用说“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一回,写宝玉与黛玉同床午睡嬉戏,亦不似大家风光。
  那宝玉心态,以为园中女性所有人的眼泪都会为他一个人而洒,让泪河飘起他来。这也不是贵公子对于家中女眷们女佣们的心态。总之大观园中用语虽雅,但掩不住风月消息。仍然是一个男女情爱之园。
  大观园中各处所之华美舒适,又有别于老爷夫人老太太住的正宅府弟。内中各人各院的园林构建,室内摆设,器物衣箸,饮食方式,都别致有趣,吻合各人风度。极其个性化,文化化。酷肖名妓风流也。
  其实作者是用了一个省亲别墅,装进了明清时代那秦淮河上的诸多景致内涵。
  全书中一共两次住所总浏览。一次是大观园初成,贾政带宝玉及清客们察看空园,题额,定名。一次是贾母带着刘姥姥及众人依次游览,院落都有了主人,各谐其风格,一一品味,各有风味。各人所住院名以及配给使用,完全暗合勾栏曲院规则。
  且看:宝玉首选怡红院,黛玉挑定潇湘馆,薛宝钗住了蘅芜院,贾迎春住了缀锦楼(紫菱洲),探春往了秋爽斋,惜春往了蓼风轩(藕香榭),李氏住了稻香村。其他一应在所的地名,如暖香坞,绛芸轩,滴翠亭,蜂腰桥,梨香院等等,不仅一应江南风光,而且颇有些红尘世界的气韵。
  再说众小姐的别号:潇湘妃子,又名颦颦;蘅芜君,怡红公子,枕霞旧友,蕉下客,菱洲,藕榭,并同绛珠仙子,神瑛侍者等名号,都极其风流蕴藉,芳香扑人,俱似高等香艳场所之雅玩别号。
  作者自称是:“大旨谈情,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能够谈情而又不断发生故事的地方,肯定不是在官僚府第之内,而是在男女都相对自由的交际场所。
  开首石头变成美玉时,僧人所许诺他的,将要携带他去那:“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是实写的,为《红楼梦》之主体。而另外两句“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却倒是虚写的,只是书之框架。
  而与其他传统言情小说大相迥异的是,男女比例的极大失调,群芳环绕竟为一公子,亦是风月场景象。
  另者人际关系,内中老妈子一律为讨厌之物,贾宝玉所说的,一旦嫁了人,珍珠就变成了鱼眼珠。就根本地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女儿,而变本加厉地监视和迫害,榨取于女孩儿们。这一点,也不太像贵族家。倒有些像鸨母所为,像是青春过去的老妓压迫幼者之诉。
  既有“金陵十二钗”之说,书中所写的女性们活动之地应当是在金陵。然而《红楼梦》中又每每有要“回金陵”的说法。一处是贾母因宝玉挨打,大怒于贾政,喊着要带宝玉回金陵去。另处是王熙凤的判词上说:“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可见荣宁二府并大观园其实又不在金陵。
  只有犯事的甄家是在金陵。
  而书中的青年女性们除了贾氏三春外,从李纨起,尽从金陵而来。那黛玉与香菱,则独为姑苏人氏。可见同类中之异。
  若其素材取自京城北地满族官宦家,却十二钗并一干女子,尽为汉名字,汉相貌,汉神气,汉淑女。所塑造之经典系数千年汉文化之粹。若作者真借满家贵戚事,恐不能如是丰神。
  这里有一个解释,就是《红楼梦》的这些女性——十二钗们的“人格样本”是来自金陵的,金陵秦淮河上。
  那么,“秦淮河”这个特定历史文化的精神风貌是什么?“秦淮河”所以久传不衰的精神元素有哪些?为什么我会将它同《红楼梦》这一部看似封建家族正史的大书联想在一起呢?
  它处于南京帝王之都,所谓有“王气”,是文化昌盛之地,集富贵典雅之大全。真正的“温柔富贵之乡”。
  史载,当年南京,秦淮河北岸为贡院,由于中国传统的科考制度,文人学子年年必四方赶来,云集于此。
  而秦淮南岸,即为名妓们所处的旧院。顺应着读书雅士的品味取向,旧院名妓们装束淡雅,举止谈吐颇类大家,能音乐,善诗词,工绘画,品貌不求艳丽,但求意态娟好。 “名姝”们各有擅长,个性张扬一如名士风范。略举一二:
  董小宛,“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经晓”(《板桥杂记》卷中);
  陈圆圆,“容辞闲雅,额秀颐丰,有林下风致”(《觚剩·燕剩》中《圆圆传》);
  柳如是,“慧倩,工词翰,在章台日,色艺冠绝一时”(《柳夫人小传》);
  李香君,“侠而慧,略知书,能辨别士大夫贤否”(《李姬传》);
  卞赛,即“玉京道人”,“知书,工小楷,善画兰、鼓琴” (《板桥杂记》卷中);
  李大娘,“性豪侈,女子也而有须眉丈夫之气”(《板桥杂记》卷中);
  王微,另号“草衣道人”,她“长而才情殊众,扁舟载书,往来吴会间,所与游,皆胜流名士”……
  当时有“秦淮八艳”之称。可见她们造成的风气之盛。
  名士与名妓,二者相互欣赏,彼此激发,造成一幅婚姻之外的爱情、文化与政治的因缘,密如繁星。诸如李香君与候方域;柳如是与陈子龙、钱谦益;董小宛与冒辟疆;葛嫩与孙临;卞赛与吴伟业等。真乃是佳期如梦,佳话千古。
  这些风尘女子不乏有重视民族气节之奇侠义女,“桃花得气美人中”,李香君、柳如是、葛嫩、王微等情所寄托的俱是当年的东林党人、复社君子。她们身在红尘,殊重风骨,可谓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为那种嫉恶如仇的斗争风骨所吸引。这些风尘女子,在江山巨变之时的不屈表现,早已超出那些平时为她们仰慕的文人学士,震烁古今。正是“大节从容问女流”。
何来群芳聚《红楼》(3)

  大节之前,死与不死?名妓中也有另外的表现,如顾媚,在明亡后就不主张其夫殉节,她所主张的“求生”说,与柳如是的“劝死”就大相径庭。顾媚夫君龚鼎孳降清后,以自身权力保护了一些明遗士。故评说不一。
  此种弯曲的哲学与活法,倒有点象《红楼梦》中那位伤心却不能全节的袭人。而顾媚筑有眉楼于桃叶渡,亦令人联系到袭人的宿命册子上之桃花。此处不赘述。
  明末清初,那最后的“秦淮河”,集明朝亡国的志士烈女之情结, “舍生取义”之光辉映照着昔日的风华柔情,一股“秋气”笼罩诸名流及佳丽的命运。于是使其灵气、傲气、清气,超脱于浮云富贵及庸常脂粉。而秦淮河的文化价值也因此得到升华。
  而此后的“吊明”者倒并非一定是明遗士。 秦淮河留下的时代回响,实为千古之叹也。
  鲁迅曾说:“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
  人们缅怀历史,并不一定要亲身所历。秦淮河上的人物文化史,具有深沉的底蕴,带着悲凉的人生感悟,就在距离满洲贵族定鼎中原十几个春秋后,依然有《秋柳》诗,《桃花扇》传奇等文学作品震撼世间。
  到了二十世纪,陈寅恪还以失明之躯,向往和写作着秦淮生活,写出巨著《柳如是别传》。可见“秦淮河”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人永恒的话题。
  这里引一段陈寅恪的话,因为他将“秦淮河”佳丽与蒲松林的《聊斋志异》联在一起,倒非常吻合我现在将“秦淮河”与《红楼梦》联在一起的想象:
  “寅恪尝谓河东君及其同时名姝,多善于吟咏,工书画,与吴越党社胜流交游,以男女之情兼师生之谊,记载流传,今古乐道。推原其故,虽由于诸人天资明慧,虚心向学所使然。但亦因其非闺房之闭处,无礼法之拘牵,遂得从容与一时名士往来,受其影响,有以致之也。清初淄川蒲留仙松林《聊斋志异》所纪诸狐女,大都妍质清言,风流放诞,盖留仙以齐鲁之文士,不满其社会环境之限制,遂发睱思,聊托灵怪以写理想中之女性耳。实则自明季吴越胜流观之,此辈狐女,乃真实之人,且为篱隔间物,不待寓意游戏之文,于梦寐中以求之也。”
  这段话有三个意思,一是说,如果闺房闭处,则不可能有发展得如此多彩的女性。一说,出色女性,原是人间实有之,不过写作者可以托以鬼狐仙罢了。第三个意思,则说,自古文人所理想的女性,其实尽在明代吴越之地的秦淮河上也。而那种温文尔雅的生活,人性之享受,也实在是中国文化之精华所在。
  可以推及《红楼梦》中,诸女子各种完整丰满独立的文化个性,岂能是闺房闭处,礼法拘牵之下而生成造就的?
  而曹公又如何不可如蒲留仙之笔,将心目中的女性移花接木于贵家?
  有人将明代中叶之后,江南一带名妓的生存状态,比喻为西方雅典的全盛时期。若论起在人类漫长的封建黑夜中,人性迸发的自由闪光和文化之花蕾,尤其是女性难得的自由形态和选择机会,二者倒颇有些可比之处。
  陈寅恪在三十年代有“一代文化托命人”之誉称。王国维投水时所托付的人就是他。陈也的确为国学大师,一生以“经史致世”为事业。一直在准备着写一部可堪为当代人提供史鉴的《中国通史》。最后因种种逼迫,只能是以一部《柳如是别传》收场。此为时代之恨事也。可谓是“大材小用”。
  但因其“用牛刀杀鸡”,故观点见地之深透,非一般无根底的艳情文人可比。其取材于秦淮河上之历史变迁和秦淮河上名妓之个性命运,可见这“秦淮河”所蕴含的中国近代文化之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盛传“女人祸水”论,而秦淮风气恰恰相反。 一些^*女在国家存亡之秋所表现出来的爱国情操,大大超过了一些作官为宦者与所谓文人墨客,这是她们人格修养和灵魂追求的集中火花迸射。正对应了《红楼梦》第一回上开宗明义的作者自云:“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后面,石头又与空空道人讲了一番话,意思相同。所谓“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事迹原委,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
  这些女子,到底是石头所历,还是作者所历?在此也是含混矛盾的,可能是在流传中有失页和插页所致。
  我倾向于此种说法,即:“石头”是回忆者,经历者,而“作者”是悼红轩中的整理披阅者。在《红楼梦》书中是两人。在实际写作中也可能存在着两人。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处处说“金陵”,说得乱了套,却反而一字不提“秦淮”。在很多地方,书中林黛玉作“五美吟”处,又如为《牡丹亭》感动处,其实都可涉及秦淮文化。然而偏不。
  其实“金陵”,金陵文化的代表,就是伤春悲秋之地,那“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历史和地域,非秦淮河莫属。可偏偏《红楼梦》中没有“秦淮”字样。
  曹雪芹生于南京,自抄家后,雍正六年,迁回北京。回北京后“唯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等。
  曹家繁华旧梦属于南京时期。《红楼梦》中园林亦为江南样式。在雪芹密友爱新觉罗·敦敏赠曹的诗中有“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之句,诗中提到“秦淮风月”,恐非虚写。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难道就只是写自己家庭覆灭的滋味吗?自叹自艾,恐怕并不算得上“痴”。也并不费解。一定另有真味,才一把辛酸泪。这是历史与人生、人性之泪。既非只为一家,亦非只为一朝。
  这首作者自题绝句,我看它是以那《登幽州台歌》为底蕴的。在一座生活阅历极丰厚,精神活动极充沛,文学创造力奔涌的高台上,曹雪芹极目远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他便唱出了地老天荒的歌谣,流下了悲今悼古的泪水。
  这四句自题诗,正是一位具有伟大心灵的文学家对中国人“人性”命运处境的关怀与悲悯。
何来群芳聚《红楼》(4)

  作者以一个世袭贵族家庭的极盛至衰亡为时间流程,以一个大家族的族系涵纳了诸多有文学价值的各色人物。
  不排除他也选择了自己家中或贵胄王孙家中的出色女性,诸如王熙凤的当家主妇弄权,属于典型,感受甚深,其人物资源也许来自不止一个当家媳妇;如庶出小姐贾探春的个性才华,与其生母的关系,以及贾环进言而宝玉遭笞,是对大家族内正庶问题的成功表达。薛宝钗选妃不逞思嫁贾公子,激起姨表亲与姑表亲之斗争,也是大家庭中常见之情。
  更多更广泛的人物关系,诸如:邢夫人之纵夫作恶;王夫人之外善内狠;薛蟠之蠢态百出;尤氏姐妹一做偏房至死,一图从良被弃;史湘云之时常客串;戏子琪官^*女云儿等与客人玩耍;则俱可以移至勾栏曲院中,似更合理更为常见。
  另外,如史太君,府内人叫老太太,老祖宗,而书中却称她为“贾母”,这完全是作者的叫法,读者的读法。露出了这个人物粘贴上去的痕迹。
  “贾母”的称呼较奇怪。这是指着谁的口吻呢?《红楼梦》中谁也未曾张口叫一声“贾母”。其他人的称谓,直呼其名,或指着平辈人来称,如“凤姐”,“环哥儿”,或是从仆人口中称出,如“太太”,“王夫人”。按此规律,应当是统称为“老太太”,可这只是书中人之称,而作者仍称她“贾母”。所以,只有她的称谓,是作者口吻。不过她的确是荣宁二府之母,具有一番母仪,虽然有些偏心。
  贾母此人亦是应景而生的人物,且看她没有独外的日子,没有单本的故事,唯有应“众孙女儿的需要”才出现。她最大的作用是“溺爱宝玉”,而宝玉唯其溺爱才能存在。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的故事,可能发生在长干里的平民区,却不太可能发生在这样钟鸣鼎食的世家大族。黛玉一进荣国府,便由老祖宗定夺,与宝玉分别居住于纱厨内外。表面上是表现她对两个孙辈的超级疼爱,其实造就了宝黛情缘的基础和由头。
  没有贾母这个人物就没有大观园的整个生活,宝玉也不会混迹于姐妹中。没有她的贾府生活是冷漠无情而真实的。贾母所显示出来的博大优美的母爱,是封建社会之仁最后的余辉。
  “老祖宗”委实是一部《红楼梦》千奇百怪事情的由来与保护伞。
  没有她,这部小说的许多重要的独特的故事就没法展开。像贾母这样的时常离谱的老祖宗,我以为在真实的曹氏家族中没有,在中国所有的封建大家庭中也没有。这是一位历史人情的祖母,其实为曹雪芹所编撰出。
  而真实的贾母,只可能是后面续书所言,呆着脸,为了正统利益拆散宝黛那样的老祖宗。
  如无宝玉混迹于众姐妹其间,则无此一部《红楼梦》故事,黛玉宝钗亦无从相思相逆。
  其他妻妾下人之情,则一部《^金**》可以述尽。而宝玉混迹的理由,非常不充分,非大家之礼也,完全是贾母老祖宗的养儿育女的溺爱。
  但换一个角度,则是一个风流少年混迹于诸多才貌之女中,此种景观与相处,故事与性情,除秦淮河上,则无他可比拟。
  如果说《红楼梦》是写家族,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个家谱是列出来摆样子的。苍白无力。那些栋梁之才,诸如打天下挣功名的荣宁二公,等于宗祠中的一纸画像,贾政是他们的正统继承者,只有一张“严父孝子”的脸谱,才干懦弱,而生动一点的是他专宠赵姨娘,露出个性。贾敬是作者故意放到寺里去炼丹并很快让他死的。
  总之,作者对于正经八百的世袭封建大家庭的主流生活和主要人物,一无兴趣,二无资源的积累。关于“收租”的篇章,也是写得极贫乏,极无味的。而这是一个大家庭生存的主要经济方式。
  只有那些不肖子孙,那些荒淫子弟是最有戏看,最活跃,最眉目生动和故事曲折的。他们简直整日里就是活跃在淫娱之所,与无数的红颜女子厮混。如薛蟠、冯紫英等与^*女云儿场景,生动跃跃。
  贾珍、贾琏、贾蓉是无分兄弟父子,你来我往,甚至同席荒淫的。贾芹、贾蔷、贾芸亦是各私尼姑,私戏伶,私丫环的。除了异性,还玩弄同性。连贾宝玉亦未能幸免。
  从贾珍起,与儿媳可卿的通奸关系就有许多交代不过去的地方。
  他的儿子贾蓉,据说也是与可卿情愫甚洽,是“从来没有红过脸”的,而在爱妻夭折后,全府上下无不纳罕,连他的母亲尤氏都气倒装病,他却似乎无察觉,并且后来对其父亦没有半点反应,反而高高兴兴接受了父亲为他买下的龙禁尉。这其实是最微妙最有文学性的关系,作者却没有在这里描摹出这畸形的父子世态,表现出才华。而是仿佛麻木。
  贾蓉与贾珍的这种和解,颇有点像是父子聚娼。一位名妓笼络了父与子二人,气坏了家中夫人。当名妓猝死于艳情,而父子皆尽情盛大装殓之。这样,故事才有内在的合理性。
  秦可卿为曹雪芹所钟爱,是进入太虚幻境的“正册”人物。给人亦正亦邪之感觉。在仙姑世界中,她是黛玉宝钗二美兼有的化身。在荣宁二府里,她是第一个得意的孙子媳妇,贾母眼中最妥贴的人,凤姐引以为知己。上下无不称颂者。死了之后还托梦给凤姐,交代如何掌握好大家的财运。
  然而,正是这个温柔多情的可卿,却为“淫之首”,令父子合姘,初逢则即令小叔宝玉失其童贞,可谓是大乱天伦。这样的人,在贾府里是不可能不露端倪的。而秦氏却有端庄之美谓。
  解释只能是,可卿作为一位名妓,她性格温柔,外貌美艳,善解人意,处事细腻,因此在风尘天地中颇得钦慕爱惜,从鸨母到达官及至同行姐妹,无不称颂,那么她的善淫,也就是属于优点和优势,而无损其人际关系了。
  试看书中写可卿将宝玉引入她自己的卧室,“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而来。宝玉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壁上是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秦观写的对联是“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然后是一系列与古代香艳,床第风流相关的器物摆设。
  这种文化氛围,这种生活知识,不是烟花巷里,秦淮河上,一个穷儒人家的女儿,从何而知,如何布置?在贾府中为媳,又焉能如此宣淫放荡?
  这其实是一个上等名妓的房间。确切些说,可卿屋是作者的集千古风流的想象,而这种想象来自名妓生活。甚至是文字、传说中的名妓生活。
  林黛玉的人物来源,有苏小小之嫌,董小宛之疑。书香世家,父母双亡,孤零堕入风尘中,而得遇知音,日日担忧,果成忏语。
  宝玉不得娶名妓,必得娶淑女宝钗,亦可能是一种真实故事的来源。
  晴雯麝月等俱为秦淮河上二流的可人。正如太虚幻境中的“副册”“又副册”所标明。
  其实,什么样的女子才会造册入册?只能是青楼乐妓之类。以册来登记和查证女性,所谓乐籍是也,这也透露出了秦淮河上的那些顺应男子眼光而造出的有形无形的册子。
何来群芳聚《红楼》(5)

  故且作如下推想:
  一、 脂评所批的种种家事之说,回忆之情,可能有障眼法。他也可以把府第生活与秦淮河上的放纵经历,揉和在一起伤感。不能因为有伤感真情就肯定是“家事”。脂砚斋评点《红楼梦》,是判别其书来源的一个最有价值的凭籍。一般认为他是曹雪芹的长辈,所以有资格来回忆,甚至可能是他讲授给雪芹的。
  二、 “金陵十二钗”本身就是曲院中的称谓。书中群芳,资源来自秦淮河上,曹雪芹不忍抹灭,故留其痕迹。甚至太虚幻境亦是秦淮缩影图。从来中国文化中的神仙世界和宗教天堂,都是男性主宰,没有仙姑群居而主宰这一说,而且尽都是一些有孽债宿缘的青年美女。秦淮河上那种常与文人名流结交的环境,耳濡目染的熏陶与融会贯通的体悟,令她们在诗词、绘画、书法上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加之时至风云动荡,更朝迭代,便造就了一批不同于大家闺秀,亦有别于小家碧玉的中国奇女子。令古今文人可歌可泣。
  三、 《红楼梦》用以作原型的这个大家庭就在金陵,并且因为亦官亦商的缘故,与秦淮河上的游乐妓馆来往密切,府上风气亦大受其薰染,奢靡淫逸,纷纷仿效。甚至女眷中可能有来自秦淮河青楼之人。故事性情亦别样花致。曹家为世袭江宁织造,祖孙三代在江南先后共历六十余年。这个推论倒套得上去。曹家被雍正帝抄没,“唯余京中住房二所”。雪芹是在未成年之龄遭此变故而回到北京的。敦敏赠其芹圃诗中有“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之句。敦敏为曹之密友,“秦淮风月”四字必不是牵强而作。且敦敏居北方,此四字来路只能是曹雪芹。所以对于《红楼梦》一书的作者,家事与秦淮风月是一体的。
  “红楼”今何在?
  它令人联想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联想到江南秦淮,石头城,中国锦绣江山文明精粹集中之地。
  “红楼”,其字样,首出于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而其实无论是大观园,还是幻境里那些“司”以及宝玉所见殿阁处所,并没有一处叫“红楼”,或是竟带红色可能称之的。就书中极其称赞的房子,秦可卿的卧室,风流备至,却不能称为“红楼”,倒是红楼的风格。
  其实《红楼梦》中处所皆为馆轩院阁,亦少有“楼”,凤姐住的称为抱厦,只有可卿所上者,为天香楼也。
  可见“红楼”并非实指一座楼房,而是一场繁华温柔生活的化身,灵魂,氛围。
  翻尽全书看,倒是所谓“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四句话,才是“红楼”的总体背景。
  “红楼”,只是一种富贵温柔的形容,并非实楼,真的有一座楼叫“红楼”。
  红楼乃才子淑女、佳情乐事处,温馨色也。
  红楼乃历者心中一史本,乃作者魂中一梦,千情万郁结之地,是太虚幻境的人间造影。
  何来群芳聚《红楼》?
  疑是秦淮河上影。
  今我提出此说,并非要以石破天惊之说,喧哗于世。乃是侧重于一种文学精魄的转移,一种历史投影的再现,而非是又来一番实证索隐。
  “意识流”这个东西,我看还不只是一种写作手法,也不仅只是一种个人的精神活动,而是一股巨大的历史文化的积淀,飘流,承接,转移,混同,合一,分流,接纳,深化与精辟的过程。
  真正的文学史也是心灵史,亦是一个意识流的深海。
  《红楼梦》作者开头就说“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这种“失落”,指的是在一个漫长的成熟的创作过程中,一切俱已经融会贯通,素材俱都消化如饴,变成了作者的创意,是一件全新的艺术品,就不要去生搬硬套地扣死在什么史实,人物头上了。
  《红楼》一书,无疑是中国人性文学的无数涓流汇成的巨川大海,在它后面有着极其宽阔的水域。政治危网逼使作者创造和发展了这一含蓄双关寓意等艺术,但决定性的仍然是作者酷爱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仅有“政治需要”,是决然不可能写出这一部打动天下人数百年的鸿篇巨著的。
  红楼梦的底蕴首先是“人”的主题,人性与人道人情人权。总之,人生是第一性的。“史”则是第二。寓史借史假史演绎史。“借典”为第三,它借助诸多中华文粹中的典故诗词意象意境,来传递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型密码,贯通和创造出了原本文化意象中新的关系与联想。
  一部大书,传到今天,对于最广大的受众来说,它的构思创作过程,如何成书等等,也许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本身的具有的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人性感召力量;是它那汇百川而成巨流的中国式的艺术瑰美;是它所塑造的穿透岁月弥新弥生的诸多人物形象,以及它留下给后人的灿若朝霞,渺若烟水的无限想象。
  这无限的想象也是一种文化的再创造。
《红楼》傲骨辨(1)

  《红楼》傲骨辨
  ——驳王蒙所谓“不奴隶,毋宁死”
  翻开刚到的《文学自由谈》(2005年2期),瞥见一篇《红》评。
  王蒙先生这篇“《红楼梦》中的政治”不同于寻常流水文章,没有从书中拎出来的那种“顺”,更不是“掉书袋”式的浮。字字新颖寻味。
  看这样的文字,才知道什么是阅历、什么为“评资”。若不是亲身在中国的政治中翻过跟斗,谁能够说出这些剔筋出骨的见地?
  但其中提出了一句口号,套在《红楼梦》一干富有反抗性的女奴身上。读来刺目,这就是所谓:“不奴隶,毋宁死”。六个字,可杀人。
  古有“二桃杀三士”之说,而今以“不奴隶,毋宁死”总结《红楼》女奴队伍里的反抗者,直可杀死古人,噎死今人。读之如鲠在喉,不驳不畅。虽只六字,而通篇难书。
  原话是:奴才的描写里头也让人叹息万分,我们都知道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但是我在《红楼梦》里看到的却是“不奴隶,毋宁死”。因为他对奴才的最大的惩罚,就是把他赶回去,赶出去,让她嫂子来把她领走,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从阶级的观点上说,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不很好吗?取得了自由的身分,是不是?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就说金钏吧,王夫人并没有说金钏你应该自杀,你说是迫害致死吧,起码表面上看不像迫害致死。就说了一个赶回家去吧,她便自杀了。这就是一个“不奴隶,毋宁死”的典范。……司棋又是一个,……晴雯也是这样。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所以全部引出,因为它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我想众多读《红楼梦》的人都会和我一样,闻之如五雷轰顶。俨然如晴雯听到王夫人称她“狐狸精”。
  照王蒙的说法,王夫人先是把伺候她的金钏儿送给了“自由”,后来抄检大观园时又把一批人送给了“自由”。这是多么大的善举啊!这班奴才不识相,倒以死相逼,活该!有自由不享受,故意作死,来讹诈慈善的王夫人。
  给她们一个自由的天地,可以去应聘招商,可以去留学考博,可以去恋爱幸福,可以去发财致富,可她们贱透了骨髓,就是要在大观园内为奴,不让为奴就要死。这不是难为了辜负了王夫人的一片好心吗?
  一部沉甸甸的千古名著里的一些有着千古生命力和青春感的人物,就这样三言两语地被否定完了。
  我真的是如“大梦方醒”了,这么说:
  原来中国之最大名著《红楼梦》中歌颂、同情、赞美,流传百载的,就是这样一些“不当奴隶就要去死”的人,就是这“不让当奴隶就活不了”的精神。
  原来那晴雯、司棋、金钏诸人皆是不能当奴隶就宁愿去死的,骨子里的奴才。这样的奴才有什么值得同情值得怀念值得歌颂的呢?竟然还有“芙蓉女儿诔”?竟然还好意思写出一部《红楼梦》来?
  真的是“不奴隶,毋宁死”吗?
《红楼》傲骨辨(2)

  其所以得出这论断,是王蒙悬空了《红楼梦》。
  人生活在社会中,尤如水盛之于容器。永远不可能有彻底的自由,就像没有在空中行走的水,那就是雨,很快也要落地,为地所容的。这一点,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都一样,都是容器,只是容得如何,相对容得多一些人性和多一些自由而已。
  我们其实也是和晴雯司棋等等一样的,生存在什么容器里,就说什么样的话,争取什么样的待遇。人家争当怡红院内的大丫头,我们要争什么“几级作家”,其实皆是时势所造也。当了“顶级作家”也不见得就自由到了哪里。但还是要争。
  如果生存在那朝代那府里,我们也不会愿意与“傻大姐”为伍,做些扫地杂务,分不到体己的钱,听不到内部的话,生活不轻松也没有知情权。
  在现实社会中,就个人境遇而言,“不自由,毋宁死”的人好象没有。那个口号应该是为更大的社会群体,譬如一个民族而提出的。个人这么说就太矫情了。
  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哪个层次,人皆有他的生活条件:配置、待遇、名份等等。即使不理想,一旦被突兀地剥夺,尤其是以惩罚的罪名剥夺,每个人都难以承受。不平则鸣。耿直的人就会发出抗争之声,向命运质疑。
  所谓“反抗”并不是抽象的。对于最广大的人而言,反抗是具体的,切身的,也必然是局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恐怕是连自己的位置也没有弄懂的。
  明明晴雯等被驱出大观园,根本不是要还她们自由,而是要将她们置之于死地。王蒙岂不知?晴雯与司棋等的被逐出,就是上了另册,与划了“右派”一样。难道当年将好端端的知识分子逐出城市,送到北大荒,也是给他们到大自然去的“自由”吗?活是活着,但在外面继续蒙受家庭与社会的惩罚。这是连锁反应。
  这是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封建社会。她们一旦被这里的主子判定有罪,那整个社会都以“罪人”看待她们。所以,晴雯躺在那样的冷屋子里,司棋的母亲坚持贾府的立场,必要把女儿逼死才是。
  一个社会喝的就是那一服封建的汤药。难道我们还不熟悉吗?
  说金钏们是一群不知好歹的贱人,让她们自由,她们还要死。此说胜于薛宝钗之为王夫人脱罪。宝钗不是说了吗?“姨娘是慈善人。……(金钏)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不过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宝钗以此细节暴露出“淑女“之险恶。而王蒙之论调则何其相似乃尔?
  王蒙还有一点“大话《红楼梦》”的味道,常常地用一些现代语来时尚地讲解《红楼梦》,例如什么“浓缩饮料”之类,讲演中一定很搞笑。
  但他说到强迫女奴配婚,用了“阶级兄弟”这样的词语,什么“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的话,就不只是在“搞笑”了,而是立场模糊到可恨。真不知道是在讽刺女奴还是讽刺王夫人。总之,看不出人性的同情,看不出他认为女奴也有感情选择的自由权,看不出他对女奴人格的尊重。这些话是很冷酷无情的。
  所谓“自由”,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个阶层和个人,都不是抽象的。如果当年的右派和知青为充饥偷几个土豆,我们不能说就是“不当贼,毋宁死”吧?
  女奴们不愿意嫁配给的小子,如果连这切身的压迫和不平都不能反抗,那还谈什么为自由而战?而她们反抗了,倒被说成是“奴隶性”。这个逻辑实在难以令人转弯。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但凡是人,就要受这些关系的规定。除非你是绛珠草,是青梗峰下的顽石,就可以天不管兮地不拘。那绛珠草和顽石下凡为人,再是富贵温柔的境地,也是落了一番不自由的。贵为主子的宝黛等尚如此,却要求可怜的晴雯、司棋、金钏等去打造一个“自由”的命运。这岂不是令屈死的她们,头上更加一块压迫的石头?
  她们命不好,生在那个时代那种人家,或自幼被卖,或作为“家生奴才”,她们所知道和所能够得到的,就是在大观园内能够跟随小姐和少爷的一个丫环的位置,这也是仗了她们的小心伺候,有一定的能力品貌才可入选的。
  这一位置显然是比其他奴仆要好些,在生活和人身,包括自尊等方面有某些保障,例如鸳鸯在贾母身边,贾赦要占有她还不那么方便,她还可以凭借自己对贾母的伺候而抵抗一阵子。再如晴雯在宝玉院内,可以得到宝二爷的某些袒护和理解。其他跟随年青主子们的奴仆同样,会因为主子的相对单纯和同情,而有一个小环境的宽松。这正是一座大观园的魅力所在。
  一部《红楼梦》的陶醉与美好就建立在这短暂的相对性上。其所以称“梦”,意即在此。
  其实即使贾府不败落,只要女儿们的青春期一过,美丽的梦想和时日就会完结。主子和奴才都逃不脱要嫁人。嫁人就是服从男权,就是多一重奴役,软弱的甚至死去。所以宝玉最怕姐姐妹妹出嫁。从这一点而言,《红楼梦》不只是悲挽的一个败落家族,而是控诉了整个蔓延数千年的封建制度。所以伟大深刻也。
  王蒙说:“其实晴雯在对待比她层次低的奴才上,心狠手辣。”指的是怡红院小丫头墜儿偷虾须镯事发,被晴雯在病中听见,气得把墜儿叫过来用簮子扎她的手,并立即打发她出去的事。平儿对此已预测:“晴雯是块爆炭”,就是那种嫉恶如仇的性格,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晴雯赶走墜儿,是为了怡红院全体女奴的名誉。并不是她要和墜儿争夺什么利益。所以她理直气壮,透明行事。她也不可能要推翻这个封建体制,她只可能要求在这个体制下的公正。她也不可能创造一整套“^造**有理”的新型道德观,而只能是以封建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和别人。
  在她认为,不巴结,不媚上,不盗窃,不勾引男主人,不陷害同类,勤谨负责,能干正派,就是自己为人的骄傲,自己就无愧于心,就可以骂骂那些向主子偷着献小殷勤得了便宜的“西洋花点子狗”。
  在晴雯认为,墜儿是有罪的,罪证俱在,必须开发,才是公正,才能保住怡红院的清白。而她的被逐出却是冤枉的,她的那些罪名是捏造的。她虽说“生得好些”,并没有勾引宝玉。勾引宝玉的是谁,她也知道,却厚道到从不露口风。她不屑于以此要挟人,因为这也会伤及宝玉。
  主人有权利选拔奴才,也有权利驱逐出去。这是晴雯不能否定的。但驱逐的原因她却要求是明白公正的,她不可能去创造新的公正的律条,她只可能凭籍着人家制定好的律条去抗争。
  她尤其不能背这个“狐狸精”的名。这就是她被
《红楼》傲骨辨(3)

  逐出大观园的罪名,王夫人当众宣布了的。而不是如王蒙说的“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更有曹雪芹的警幻仙册上铁板订钉地写出:“寿夭皆因诽谤生”。这是由恶奴花袭人向主子进的诽谤之言,然后由王夫人当众判罪,而导致这个年青女孩的突然夭折。竟然连这一条都没有看到?怎么能那么随便就来写评论文章的呢?
  她为奴,生病,以及临死独宿冷屋,她都认命了,她唯一不认的就是“狐狸精”的罪名。可见其心高志洁。所以曹雪芹说她“心比天高”,并不是要爬得高的“高”,而是情操高。
  最后她说出“早知今日白担了虚名”的话,倒是有了叛逆的醒悟了。晴雯性慧,焉得不情,不爱宝玉?但她遵从道德规范的结果,却是被冤枉。她悔不当初自由地“爱我所爱”。
  《红楼梦》写到这里,这个少女的形象是这么生动真实感人。读《红楼》至此,少有人不为所动心。女性视为姐妹,男性视为心偶。
  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是女奴的晴雯,没有读过圣贤书,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更高的榜样,而其天生美貌,聪明手巧却行为端正。她视宝玉为知音朋友,并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人格的平等,已经是比贵为主子的薛宝钗之类高尚雅洁不知多少倍了。故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中说“冰雪不足以喻其洁”。
  她被逐出,本质上不是为口角锋利,而是宝玉所说“生的太好了”。这个太好,就包括品貌性情太出众太皎洁了。后来贾母放话,原来晴雯是老太太看中的人,放到屋里是要给宝玉的。这个安排必然一开始就使袭人感受到威胁。在她认为,怡红院里谁也不能比过她去。其实晴雯就远在她之上。无论就来头还是资质。
  晴雯病补孔雀裘,为保护宝玉,情义所激,而非为“争地位”。在袭人闻之却大不以为然,深恐以才貌争宠,自己不是对手。
  曹雪芹所叹“风流灵巧招人厌”。这个厌不会是主子来厌她,宝玉和贾母都是喜欢的。这是袭人之厌,恶奴才之陷害也。
  这也是中国社会的通病。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吧。可中国是群小的社会,妒忌杀人是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正是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别解。曹雪芹对世道看得如此透彻和悲凉,他所悲哉的,也是人性之劣。
  而如此晴雯,今却竟被指为“不奴隶,毋宁死”之麻木奴才,不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谶语,今天依然应验。
  如此“悬空”社会背景的逻辑,若推至普遍的文学评论上,恐怕没几个人能吃得住的。
  例如,谁都无可非议的屈原,代表中国优秀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名人,爱国诗人。一旦用这条逻辑来量比,那就是一个“不忠君,毋宁死”的人。也是封建性加奴性。因为他也是一个除了“当忠臣”,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事可做,不知道还有什么更高于此的人生价值。他不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只能是传统价值的坚守者和铸造者。诸如“士可杀,不可侮”,诸如“以身殉国”等。而这种价值对我们而言则是铸成一个民族的灵魂内容之一。
  屈原为什么赴水?也是类于晴雯害怕被王夫人扯了出去,他怕被敌国的军队来灭亡楚国后,将他抓住受辱。
  晴雯、金钏不甘受辱,而毋宁死,是和屈原有着同样的耿直的生命与傲骨的。故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中所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将晴雯比为“长沙”,即是受屈的名士贾谊。比为“羽野”,即是治水的大禹之父鲧。
  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傲骨嶙峋的人。他一生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却仍然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市羞”。曹公虽然没有饭吃了,但是御苑召他,他却不去。李白比之犹嫌格调低。
  将傲然、风流、清贫、自由融于一身。一梦唱尽末世曲。奇人奇文,塑造出特立独行的文化个性。《红楼梦》中,有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丫环队伍中,英雄气概层出不穷。如晴雯、金钏、司棋、鸳鸯等等,俱是“士可杀不可侮”的类型。女奴们的抗击,亦是雪芹之傲骨所现。
  昔司马迁承受宫刑,以罪臣之身苟活于世,是自由更少了。但他把握着著书的思想飞腾的自由。可见,“自由”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某个样式的。自由的样式同它本身一样,也自由多样的,也是相对的,有此与彼之间的程度、层次的不同。
  那么,又为何要抹杀和否定晴雯们在大观园中所获得的一点儿短暂的相对的自由呢?那就是她们活下去的理由和快乐啊。
  还有,对不同的自由,人们须有选择的自由,这才能实现真的自由。譬如那种“配阶级兄弟”的自由,人家金钏晴雯不愿意,你强加于人,那叫“自由”吗?
  评论“自由“的人,首先应该有自由宽松的体谅人的胸襟,而不是以自己的自由价值观去强逼于人。自由的本质仍是“人性”。人性都被扭曲了,生命都被摧残了,还说什么自由?那金钏晴雯们等于是被王夫人杀了一遍,又被此评论再杀一遍。何其忍心也?故我不得不呼:刀下留人!或应是:刀下留魂!因为人是早已经去了。但香魂主芙蓉,代代传我女儿馨。
  当时代的一页翻过去,后面的人看我们,也是一副不自由状。不要以为自己就比晴雯司棋们强多少,那时候的人们也要嘲笑我们为些微小利益而举行的隆重抗争,并不比大观园内女奴们的抗争高尚多少吧。但我们要庄严地告诉他们:小的们,若没有前辈的点滴之争,哪有你们今天的大块自由?
  我还以为,向青年学生们介绍名著,要负责。所谓“不奴隶,毋宁死”这样的观点很不成熟,有损于名著的价值。青年学子首要接触的应该是正面的被历史验证的东西。此一家之言,拿到“红学”讨论的专家会上去放,比较合适。
  呈友人:
  晴雯受诬,岂能缄口?
  抱病扶笔,状如补裘。
  一文既成,双目如刺。
  泪下不已,辨为千古。
  昔吴宓教授在昆明街头看见有饭馆以“潇湘馆”命名,特令伙计找来老板,自己掏出钱来要他改名,说是“恐怕林妹妹不高兴”。爱《红》惜文化之心如此。今人何以如此荼毒?
  曼菱于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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