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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论

2010-07-29 23:01:16 335 浏览
入,所以不能不说,这种刚刚找寻到的可贵途径又被淹没了。


  总的来说,评点派是辛苦的,审慎的,也是有收获的。当然其中不乏有一些附会成份。但是,评点派在研究《红楼梦》的写作宗旨得出的“讥失教也”和“全书无非演《易》道也”的结论却根本解决不了《红楼梦》“真事隐”部分到底隐了些什么的这一根本问题,它解答的仍是一些现象问题,正像索隐派王梦阮指出的“以《大学》《中庸》讲《红楼梦》期期不敢奉教”(见《红楼梦索隐》“提要”第6页)那样,于是,人们开始了大部头的《红楼梦》索隐。其后索隐派占据了红学界的一个很长时期。


  我们今天一些人一提到《红楼梦》索隐派,好像就是大逆不道一样,好像“索隐”便是不值一哂的坏事情。其实,“索隐”一词并不是后人加上去的,而是索隐派他们自封的。如王梦阮给他的书名题名为《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给他的书名题名为《石头记索隐》。后人加给他们的头衔是“附会”二字。不过这些索隐派也确实如胡适指出的,“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73页),于是,旧索隐派变成了“索隐附会派”。


  索隐派有以下几个派别。
  索隐派第一派是《红楼梦》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说。这派的代表人物是王梦阮,其作品是《红楼梦索隐》。
  王梦阮认为《红楼梦》“其书大抵为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认为“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中所明言者。曹雪芹为世家子,其成书在乾嘉时代(原注:书中明言南巡四次,是指高宗时事。在嘉时所作可知)。于明季清初诸女子,事隔百有余年,断难亲闻亲见。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揣其成书,当在康熙中叶。必及见圣祖一朝之盛,乃云兰桂齐芳。当顺康之时,入关未久,天下文网尚不甚密,是书原本,当不免有直率疏漏处。至乾隆朝,事多忌讳,档案类多修改(原注:闻内阁尚有未经改之档案,光绪中人犹见之)。《红楼梦》一书,内庭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在此之后,王梦阮又认为“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王梦阮又查证了一些有关圣祖出家五台为“情僧”的传说和董小宛的一些传说,得出:“秦淮名妓董小宛……侍如臬辟疆冒公子襄九年,雅相爱重。适大兵下江南,辟疆举室避兵于浙之盐官。小宛艳名夙炽,为豫王所闻,意在必得。辟疆几频于危,小宛知不免,乃以计全辟疆使归,身随王北行。后经世祖纳之宫中,宠之专房。废后立后时,意本在妃,皇太后以妃出身践,持不可。诸王亦尼之,遂不得为后。封贵妃,颁恩赦,旷典也。妃不得志,乃怏怏死。世祖痛妃切,至落发为僧,去了五台不返。诚千古未有之奇事,史不敢书,此《红楼梦》一书所由作也。”“全书为演情僧之事,故专专注意铺叙宝玉黛玉二人。二人者,以宝玉况情僧,以黛玉况妃子也。”“宝玉命名,非云自宝,言能宝爱此玉而已。玉指黛玉,即暗指小宛。”“黛之为言代也,言以此人代小宛。”“以宝玉演情僧,故时有与世祖关合处……如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祖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也,不然和尚何得有谥,举人又安得赐谥?”“宝玉与北静王,若即若离,是一是二。当开国之时,西南尚扰,惟北方大定,故曰北静。宝玉独见重于北,是指开国时局势而言。”“小宛苏人,黛玉亦苏人。小宛在如臬,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亦来自巡盐御吏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老少相形,抑亦谑矣”等等(以上均摘自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


  关于《红楼梦》一书是否是王梦阮索隐出来的清世祖与董小宛的传记,孟森在他的《董小宛考》里已作了深刻的论述。他用详实的材料证明了清世祖出生时,董小宛已十五;清世祖七岁登基时,董小宛已二十一岁;等到清世祖八年十四五岁时,董小宛却死于此年,其时二十八岁。由此足以说明王梦阮的《红楼梦》为清世祖和董小宛之作纯属无稽之谈。
  对于王梦阮的索隐,除了孟森的驳斥外,胡适还从四个方面指出了王梦阮的索隐弊端,胡适认为:(一)第十六回明说二十三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赵嬷嬷年长,故“亲眼看见”。我们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二)康熙二次南巡在二十八年(西历1689),到四十三年曹寅才做了两淮巡盐御史。《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是错误的。(三)《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曹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西历一七九六),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吗?(四)《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一说最谬。《红楼梦》在乾隆时已风行,有当时版本为证(详考见后文)。况且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得多,如何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见《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第75页)


  在彻底驳倒王梦阮的《红楼梦》为清世祖和董小宛传记之作的孟森一文后,胡适提出的四个问题也确实言中了王梦阮文章的弊端,胡适的文章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此问题上,我认为王梦阮除了在文字上的粗心外,王梦阮的失误还有一个客观的原因——就是王梦阮无力搜集到曹雪芹生平的资料,所以在曹雪芹与《红楼梦》的某些问题上难免陷于被动。


  王梦阮在《红楼梦》的研究上也确如胡适指出的是一种附会,王梦阮也并没有先着重版本、作者、时间等问题的研究,而仅仅搜集收罗了一些零碎史料附会了《红楼梦》的一些情节。


  但我还有一些与胡适相反的一些看法,索隐派王梦阮的观点也不是一无是处的,而且还有一些后人不及的独到之处。


  一、王梦阮在《红楼梦》“索隐”这一问题上走对了。王梦阮并不是在强“索”,而是《红楼梦》确实有“隐”。既有“隐”就得“索”,这是研究《红楼梦》之必然。《红楼梦》一日真象不明,索隐派便永远不会绝迹。


  二、王梦阮在《红楼梦》的“索隐”问题上,可以说是彻底失败了,失败就失败在《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是影射清世祖和董小琬这一附会上。但王梦阮在《索隐》所说的《红楼梦》“非言情之作”,“托言儿女,借言情以书其事”“以情为宾”,“儿女风流,闺帷纤琐,大皆假话之类”,“作者虽意在书事,而笔下则重在言情,若不从‘情’字上看去,便无趣味”,“处处在为写真事,却处处专说假话”,“谓宝黛实有其人,荣宁实有其地,刻舟求剑,便不足与言《红楼梦》”,“若一味谈玄,谓百二十回一切皆子虚乌有,亦甚非《红楼梦》之真知己也”,“其称‘石头、’者,大抵为纪石头城之事”,“书中以葫芦庙开始,……但打破葫芦无人耳”,“书中又言贾雨村入迷津,始终不能渡过,作者预知后世阅者,必为其假语所惑,终身不悟”,“偌大一部文章,处处传事传神,皆如亲见亲闻,无丝毫乖舛疏漏处,是妙在善用一‘实’字”(以上均见《红楼梦索隐》“提要”)。还有王梦阮的“宝玉与北静王,若即若离,是一是二……宝玉独见重于北”等等这些观点不无道理。王梦阮的“为纪事之作”是荒谬的,但《红楼梦》“非言情之作”“处处在说假话”确实谈出《红楼梦》写作之真谛。不仅如此,王梦阮的“谓宝黛实有其人,荣宁实有其地,刻舟求剑,便不足与言《红楼梦》”,这不仅为当时之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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