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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雍正六年(1728年),护军参领郎坤向皇上递了一份奏折,结果倒了大霉,遭到“革职,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发落”的严厉处置。他犯了什么大错?奏折中有句话“明如诸葛亮,尚误用马谡”,坏就坏在这:“援引小说陈奏”。
在奏折里为什么不能提小说?因为小说是当时的重点打击对象,皇上带头不喜欢,郎坤不触霉头才怪。
清廷反感小说并非无因。有清一代,禁毁小说作为官方行为,呈常态化存在。
在金庸的《鹿鼎记》中,天地会是贯穿始终的“敌对势力”。它在历史上真实存在,主要由游民组成。会众流动性强,需频繁联络,同时又要避免官府中人混入组织。所以,他们以地下活动为主,有各种秘密“切口”。因为会众普遍文化素质较低,切口既要复杂保密,又要易于接受,因此多脱胎于通俗小说。
天地会还有自己的创会史,在这个虚构的故事里,有抵抗外侮,有奸臣陷害忠良,也有一百零八人的群雄大聚义,带着许多通俗小说的影子。它随着天地会的发展逐步充实内容,在清末民初的《中国帮会三百年革命史》中,已长达数万字,成了货真价实的小说。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对思想钳制最烈的一个朝代,文字狱与焚毁书籍,都是统治者的武器。清廷禁毁小说,主要是为了统治需要,以封建道德控制民众思想。
禁毁小说是毁书运动的一部分
提起清朝的文化建设,许多人都会拿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说事儿。但所谓“全书”,非但不全,在四库之外的,许多都遭遇被毁命运。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四库全书》纂修工作启动,首先是对全国书籍进行大清查。乾隆认为“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故打算借清查之机,一举予以销毁。这次大清查行动焚毁书籍无数,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才告一段落。在此期间,销毁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其中以集部书占多数,史部书籍亦“灾情惨重”,吴晗曾称:“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
小说当然也难逃焚毁厄运,仅在1779年到1882年间,就有多起例子。如1780年1月,两江总督萨载上奏,焚毁小说数十部,其中包括讲述甲申之变的《剿闯小说》。1781年2月,萨载再度请奏焚毁小说数十部,其中有《樵史演义》。无独有偶,那年11月,湖南巡抚刘墉(就是大名鼎鼎的刘罗锅)也上奏,称《樵史演义》应销毁。1781年11月,又是刘墉上奏,焚毁小说八十余部,其中包括著名的《英烈传》,这部小说讲述朱元璋开国故事,自为清朝所不容。1782年7月,江西巡抚郝硕奏缴12种书籍,其中包括以岳飞为主角的《精忠传》,而关于岳飞最知名的小说—钱彩的《说岳全传》,不久后也遭禁毁……
禁《水浒》防造**
清朝最早提出禁通俗文学作品,是在顺治九年(1652年)。当时清廷颁布禁例:“琐语淫词,及一切滥刻窗艺社稿,通行严禁。违者从重究治。”康熙登基不久后又再次宣告此禁例。所谓“琐语淫词”,指有伤风化的剧本和小说。当时环境尚算宽松,被禁小说仅两本,一是李渔的《无声戏二集》,一是《续金**》。
康熙以前禁的都是黄色小说,但在康熙收复台湾后,开始对小说界全面开战。当时,清廷三管齐下,一方面大力推行奴化教育,另一方面大肆制造文字狱,还打着“端风俗、正人心”的旗号,加强对小说的管制。
乾隆十八年(1753年),乾隆下谕,禁止将小说译成满文,理由是满人一向单纯淳朴,小说会把他们教坏。次年,福建道监察御史胡定上奏,目标直指《水浒传》,认为此书“以凶猛为好汉,以悖逆为奇能,跳梁漏网,惩创蔑如……市井无赖见之,辄慕好汉之名,启效尤之志,爰以聚党逞凶为美事,则《水浒》实为教诱犯法之书也”,奏请将此书焚毁禁绝。
乾隆自己也对《水浒传》很是忌惮,那年初,广东东莞莫信丰和增城王亮臣分别聚众起事。七月,直隶、山西又相继奏报邪教案。乾隆的看法是“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是,《水浒传》成了“教诱犯法之书”,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这也是清政府第一次明确以“社会动乱根源论”的旗号查禁小说。
乾隆执政后期,教乱、起义此起彼伏,尤其是白莲教起义,纵横数省,使得清朝国势转衰。清廷一方面忙于武力镇压,另一方面也加强思想控制,坚持“社会之所以乱,是因为人心败坏;人心败坏,是因为小说误导”这一逻辑不动摇。
慈禧太后迷“红楼”
即使是奇书如《红楼梦》,命运也极其坎坷。《红楼梦》诞生后,有多种抄本流传,但长时间未能刊刻,显然与乾隆年间禁毁书籍的大潮有关。在刊刻后,尽管其甲戌本有“此书不敢干涉朝廷”的声明,仍难逃被禁命运。
最早对其查禁的是嘉庆年间的玉麟,他在担任安徽学政期间严禁《红楼梦》刊刻、传播。他认为《红楼梦》中“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淫逸生活意在影射满洲贵族,尽管拿不出具体证据,仍依有关律例,在安徽查禁此书。
道光即位后,颁布《御制声色货利谕》,苏州吴县秀才潘遵祁、潘曾绶自掏腰包,在金陵、苏州大量购买“淫书小说”并进行销毁。地方官也积极配合,时任江苏按察使的裕谦最为认真,大量查禁“淫书”,《红楼梦》也在“淫书”之列。
也是从道光年间开始,人们谈及《红楼梦》时多称之为“淫书”。如光绪丙子夏六月润东漱石主人在《绣像王十朋真本荆钗记全传》的序言中写道:“余尝见闺阁中人,都以《红楼梦》、《西厢记》为娱目者,然皆属淫词。”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四编》中称“《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汪堃在《寄蜗残赘》中称《红楼梦》“宣淫纵欲,流毒无穷”。
《红楼梦》“淫”在何处?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曾这样评论:“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这与其说是批评,不如说是“点赞”吧!
讽刺的是,在禁书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尽管口中冠冕堂皇,却“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们口中的“淫书”,往往是最流行的“内部刊物”,宫中流传下来的《金**画》,就盖满了乾隆御览之印,这位乾隆皇帝,恰恰是最喜欢炮制文字狱和焚毁书籍的一代帝王。《金**》也非清朝贵族的禁书,而是“人皆争诵”。至于《红楼梦》,慈禧太后便是红楼迷。种种荒唐,似已注定清朝的命运。
摘自《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