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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争论:畸笏叟是谁?脂砚斋让曹公“逝世”

2010-11-28 02:30:23 531 浏览
11月6日,本报报道了江苏省演艺集团副总经理、“红迷”刘金星先生的“重大发现”。他称,经过多年对《红楼梦》文本及脂批的深入研究,找到了“重新理解《红楼梦》的‘总钥匙’”,结论就是:“曹雪芹、脂砚斋、畸笏叟是同一人。”刘金星此言一出,立即引起强烈反响。昨日,南京红学家严中先生表示“不敢苟同”,称一芹一脂,非一人。对此,刘金星给予反驳,称脂砚斋让曹公“被逝世”,是“文字狱”逼出来的隐身法。

  严中:胡说和俞说都不攻自破

  严中认为,曹雪芹和脂砚斋是同一人的提法,早在上世纪30年代胡适、俞平伯就曾提过。严中认为,《甲戌本抄阅重评石头记》开首即标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中写道:“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这段话明示,曹雪芹与脂砚斋乃是两人而非一人。

  再说,第一回中有眉批曰:“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更明确“一芹(即曹雪芹)一脂(即脂砚斋)”为两人。因此,胡说和俞说都不攻自破。

  刘金星:脂砚斋岂敢忽视曹公

  对此,刘金星不否认胡适提出在先。但他强调,胡适只是提出观点,并没有找到有力的依据。

  刘金星认为,单从语言艺术考量,如果曹雪芹、脂砚斋不是同一人,脂砚斋是绝无可能敢于肆无忌惮地淡化、忽视曹公的原创,将《红楼梦》冠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公开发表,传播于世的。他列举考证出处说,第一回中批曰:因为传他,并可传我。批者直接告诉读者,两个“我”是同一人。第四十七回前批曰:“不是同人,且莫浪作知心语。似假如真,事事难应许”。批者再次明告读者,如果我和作者不是同一人,是不会冒失说出作者心里话的。还有第十八回脂砚斋侧批曰: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仙姊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脂砚斋自曝,自己就是“领过此教”的“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的那个“废人”宝玉(曹雪芹)。

  严中:畸笏叟是谁无定论

  至于说到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不是同一人,严中表示,这个问题在红学界至今尚无定论。畸笏叟究竟是谁?严中说,有多种说法。周汝昌早年在《红楼梦新证》中说:“我因此便疑心畸笏之人,恐怕还就是这位脂砚,不过是庚辰以后,他又采用了新的别号罢了。”俞平伯在《辑录脂砚斋本〈红楼梦〉评注的经过》中认为:“我以为大约是他(曹雪芹)的舅舅”。戴不凡等则认为畸笏“即是曹頫”。严中先生认为,“大多数红学家认为,从批语内容和语气看,畸笏叟与脂砚斋应是两个人。”

  刘金星:脂砚斋让曹公“被逝世”

  “说畸笏叟另有其人,是源于红学界对脂砚斋和畸笏叟的两段批语有片面理解。认定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1764年春),曹公逝世在先,畸笏叟批语在后,也太老实厚道、天真可爱了。”刘金星告诉记者,“脂砚斋、畸笏叟曾反复提示我们‘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我们怎么就忘了对批者的话也来一点怀疑呢?”

  他指出,曹公的“被逝世”是脂砚斋所为,脂砚斋的“被逝世”又是畸笏叟所为,“逝”来“别”去,都是曹公自说自话。“逝”者,过往也,曹公可从来没说过自己一个“死”字,这都是“文字狱”给逼出来的隐身之法啊。

  严中:刘先生不甚了解版本演变

  对刘金星提出《红楼梦》“版本乱”之说,严中先生认为,《红楼梦》的书名是由《石头记》演化而来,并未造成“书名乱”的现象,“说‘版本乱’,这显然是刘先生对《红楼梦》的版本演变过程不甚了解所致。”

  严中先生介绍说,《红楼梦》本名《石头记》,它有许多版本,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八十回传抄本系统,因为有脂砚斋等人的批注,故称脂本系统;一个是一百二十回排印本系统,母本是由高鹗伪纂的后四十回而由程伟元在乾隆辛亥(1791)和壬子(1792)两次活字排印并正式改名为《红楼梦》的所谓‘全本’,故称程本系统。两本泾渭分明,不能合而为一,否则才是真正的‘版本乱’。”

  对此,刘金星反驳说,他坚决反对的是,当今,某些红学权威倚名自重,效仿脂砚斋、畸笏叟出版“某某某评批《红楼梦》”,如《冯其庸重校评批红楼梦》、《蔡义江新评红楼梦》、《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等等。他认为,“这些版本既凝结着红学家们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也夹杂着许多误导读者的荒谬见解,把版本搞得凌乱破碎,干扰了原著的流畅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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