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剧组最近比较烦,这边导演李少红刚与媒体打完嘴仗,那边又传出“小宝玉”于小彤和观众干架的新闻。前天,剧组更被赞助商告上北京仲裁委员会,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赞助金120万元,原因是剧组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昨天记者采访了争议的双方,《红楼梦》剧组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传票,剧组方委屈地解释自己并不是拿钱不办事。
制片人李小婉
上海“化缘”千万元
新版电视剧《红楼梦》最初总投资只有5000万元,拍摄50集。虽然这部剧只有少数大腕演员,片酬开支并不高,但是其他方面的开支很大,制片人李小婉曾介绍:“新《红楼梦》有92个场景,要占用10个摄影棚,搭景费用高达3800多万元。”开拍之初李小婉就公开表示《红楼梦》“很差钱”,李少红还自曝剧组成员三个月没领工资。为了解决剧组资金问题,李小婉在拍摄期间四处“化缘”拉赞助,截止到该剧杀青前,李小婉成功拉到的赞助达到5000万元。据了解,这5000万元中,李小婉在上海就吸金1000多万元,有10多家上海企业赞助了新版《红楼梦》。
赞助商:
120万回报泡汤决定提告
在上海企业的千万元赞助中,上海某美容机构就是赞助商之一。据该品牌总监吴翰林告诉记者,去年6月,李小婉找到上海10多家品牌召开招商会,希望品牌能够支持《红楼梦》这样的经典名著翻拍,经过两个月的商谈,双方于去年8月16日签约。一签约完,该品牌在去年的8月24日给李小婉的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和李小婉委托第三方上海卓人策划公司分别打了72万元和48万元。当钱打完以后,《红楼梦》剧组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光是为了合约上规定的十二金钗中的两位演员担任该品牌代言人的事情就沟通了近半年,剧组经常以演员档期不合适为由延期,直到去年12月8日终于签了补充合同,规定代言演员是出演黛玉的蒋梦婕和出演秦可卿的唐一菲。然而,今年1月28日正式拍摄代言广告的当日,剧组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代言人换成扮演小宝钗的李沁和扮演妙玉的高洋,吴翰林表示:“李小婉当时气势很盛,直接说蒋梦婕现在很胖不适合代言美容产品,而唐一菲则是档期有问题。由于当时摄影棚和摄影师都已经准备好了,加上从合约签署到拍摄广告拖了半年时间,我们的合同上规定演员肖像只能用两年,也就是说拍摄完毕到使用就只有一年半时间,当时我们就被迫用了两人。”让品牌方更为不满的是,作为赞助回报,《红楼梦》片尾每集的鸣谢字幕栏中应该出现该品牌的名字和Logo,但结果地方台播出的新版《红楼梦》片尾鸣谢字幕栏中该品牌的名字和Logo只是一闪而过,根本看不清楚,打了广告等于没打。至于合约中还提到剧组有义务邀请品牌商参加《红楼梦》的两次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会现场提供广告宣传,安排媒体采访,目前《红楼梦》剧组已经举行了多场发布会,但该品牌方面没有接到过任何的邀请。
据赞助商负责本次仲裁官司的刘春雷律师透露,按照赞助方控诉,现在《红楼梦》剧组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品牌方有权撤销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书》,《合同书》一旦撤掉,因荣信达和卓人策划公司没有按条款履行合同,两公司收到的赞助款项应予以退还。据刘春雷介绍,由于《合同书》协定是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前天赞助方已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也在前天正式立案,结果只需要一次仲裁即可确定。
剧组:
目前还没有收到传票
对于上海该品牌的提告,昨天记者致电新版《红楼梦》制片人李小婉,她以飞机将要起飞为由挂断了电话。而据品牌总监吴翰林透露,李小婉前天就到上海来解决此事,李小婉还给他打了三个电话,表示理解赞助商的举动,愿意在此后卫视首播《红楼梦》的时候加大对品牌的宣传。
随后,记者致电《红楼梦》剧组宣传总监王俊,他表示剧组尚未收到任何传票。对于代言人一事,他透露自己曾在南京的街头看到该品牌的户外广告动用了剧组演员的形象。对于合约指定要用蒋梦婕和唐一菲,他表示没有看过合约并不清楚,但是品牌方已经用了演员的形象应该就是认可演员,否则怎么会打广告。至于片尾广告的问题,王俊则表示各地方台播出情况不一样,有的片尾直接被电视台给掐掉了,剧组是打了片尾广告,但是最后电视台播成怎样剧组无法控制。至于发布会不邀请品牌商,王俊则解释:“开播时的发布会都是电视台举办的,不是剧组出钱举办的,电视台都不愿意有广告商,剧组也没有办法,当时都和赞助商协商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