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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红院的四大丫鬟 麝月

2010-12-16 19:19:27 597 浏览
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不要以为宝玉是个茶来伸手、饭来就口的大少爷,他的观人于微的能力极高,只是在裙钗前不轻露相而已。

  第七十四回,王夫人决定去检查怡红院,对凤姐和王善保家的说:“宝玉房里常见我的,只有袭人麝月,这两个笨笨的倒好。”可见她已有了主见。但说袭人麝月“笨笨的”

  是指二人见面时循规蹈矩,穿戴得素净大方,合乎身分,不像晴雯装扮得那样“花红柳绿”,并不是说她们姿色平庸和能力低下。宝玉房中连原名蕙香,后为宝玉改名为四儿的小丫鬟,都有“几分水秀”,只不过说过一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玩话就此被撵。袭人麝月可能算不上绝色,但至少是第一流人物,前论袭人时贾芸眼中的袭人可资证明。如果二人姿色毫不起眼,必不会见容于唯美派大师主持的怡红院。

  麝月绝不止是袭人的模子里所刻出来的,一定有她可取的地方。论姿色,当然还不能和晴雯相提并论,但不会比袭人差哪里去,至少各有千秋,否则宝玉不会由她追随一生一世。最重要的一点是她能甘心居袭人晴雯之后,就像篮球队中最佳的守卫,在进攻时能及时供应晴雯和袭人投球入篮取分。晴雯是神射手,不幸在上半场就犯规离场,袭人是队长,在下半场也因伤离场,麝月独自支撑大局,其斗志和韧力犹在袭人之上,在最艰难的时刻才显露出她的美质——忠贞不移。我们唯有叹没有眼福,见不到后三十回麝月的具体表现,而前八十回有关她的描写实在和她的重要性不成比例,真是“人间的美中不足”。

  (二)麝月的小传和遭遇

  在前八十回,我们可以看到四大丫鬟的出场,但只能见到袭人的“传”和晴雯的“正传”,这两名词都见脂评。而根据脂评,我们知道宝玉和麝月同宝玉和小红单对单的主场戏或二人的传都见现已佚失的后三十回。至少我们可以根据脂评,为宝玉和她们的关系建立起一个大致不错的轮廓。未能窥到原稿自是莫大的憾事,但即使像电影说明书式的大纲也足以令人起无穷的感慨。

  这并不是说麝月和小红在八十回里出了场之后就此失去影踪,因为她们在曹雪芹的有计划的经营手法下为后三十回提供了根据。“千里伏线”是作者的拿手技巧,同时还有侧笔和隐笔补足她们的性格,并为她们将来的作用安排好线索。

  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夜宴,大家行酒令,抓花名签,湘云行完令后,绰起骰子来一掷个九点,数去该麝月。麝月便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这面上一枝荼@①花,题着“韶华胜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

  开到荼@①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麝月问:“怎么讲?”宝玉愁眉忙将签藏了,说:“咱们且喝酒。”说着,大家吃了三口,以充三杯之数。

  宝玉生日宴而行花名签酒令,其间有深意存焉。《红楼梦》以花拟人,业经红学家指出,拙作《冷月葬花魂》一文亦曾提及,而贾宝玉为诸艳之冠,现聚诸艳于宝玉寿诞宴上,由各人掣花名签,花名之外,复有四字题句,反面更引旧诗一句,以暗@②身分和将来命运的预兆,这是《红楼梦》一向优为之的特有象徵手法。麝月掣到的一根是荼@①花,

  花下的题字是:

  韶华胜极韶华意同韶光,指春光,青春不努力,亦有虚度韶光之说。

  荼@①于春末诸花之后始开,与人无争。但“胜极”在字面上虽好,含意却非常不吉,因为中国人常用盛极而衰的说法,本书第十三回秦可卿向凤姐托梦,即嘱咐她“万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语。“盛极”其实就是衰败的开始,如果拿来和诗句并读则更为明显。无怪宝玉虽不能预知未来,而且更想不到会应在自己头上,但至少有好景不再的预感,所以“愁眉”将签藏了起来。签反面的一句诗:“开到荼@①花事了”,根据蔡义江的考证,出自王琪的《春暮游小园》诗:

  一丛梅粉褪残妆,涂抹新红上海棠。

  开到荼@①花事了,丝丝天棘出莓墙。

  梅于冬末春初即露绽(李纨掣到的是“老梅”),“海棠”于仲春盛开(海棠为湘云所掣到),荼@①是春末最晚开的花,故云:“花事了”,同时注上又说在席诸人都各饮三杯“送春”,其为不吉之兆任何人都看得出来,所以宝玉将其藏去,并不加解释酒令,请大家各饮三口酒以应令,并命麝月再掷下去。麝月当然全不知情,宝玉也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想到一切会应在他们两人身上。据蔡义江说,天棘是一种蔓生植物,其名出佛典,暗示宝玉的出处。

  根据以上的资料,我们可以先整理出一个头绪来,其余则留待和脂评拼成比较更完整的构图。袭人和宝玉初试云雨情,拔了春花的头筹。晴雯和宝玉虽然始终只有虚名,但二人互爱极深,可以代表春花盛开怒放的气象。唯有麝月一开始即追随宝玉,自绛芸轩到怡红院,到贾家衰败和抄没,最后代替袭人服侍宝玉和宝钗夫妇二人,还遭受宝玉的“世人莫忍为”的“情极之毒”。真正对宝玉有始有终的并不是花袭人而是麝月。她是荼@①花,眼巴巴看别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终于轮到自己开花时,春天已过,花事已了,命运对她无情到极点。

  八十回以后,我们知道:

  (一)贾家家道衰败,第七十二回,贾琏向鸳鸯央求偷运贾母的金银家伙暂押数千两银子以应家中急需,已可见端倪,以后当然每况愈下。

  (二)贾家被抄没,原因已见上文,第二十回脂评在小红回答凤姐后有一条批,批小红为奸邪婢,岂能为怡红所容,故即逐之。在这条批后,接下去另有一条批加以纠正:“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可见“抄没”是促使贾家解体的大事。在抄没时,凤姐和宝玉曾有一个时期暂时在“狱神庙”受软禁,大概等于今天的隔离审查。袭人麝月等以及其他婢仆另有居处和安排。

  (三)抄检很彻底,宝玉本身根本没有犯什么事,可能不久就恢复自由。可是他房中的大丫鬟袭人箱中却抄出了那条京城尽人皆知的茜香罗红汗巾,而这事必然会通知物主北静王。

  (四)北静王一向很赏识宝玉,早已知道蒋玉菡同宝玉交换了汗巾,没有想到会在袭人箱中出现,认为这是天作之合。他很有可能协助为宝玉解除罪名,于是作主撮合袭人和蒋玉菡的良缘。

  (五)宝玉自狱神庙出来后,首先便是要遣散怡红院各丫鬟,对袭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北静王这一措施刚好解决了他的难题,因为他也体会到这完全是天意,北静王之命难以拒绝,何况他心目中袭人和蒋玉菡正是理想的一对。

  (六)以袭人和宝玉的关系,也决不会兴高采烈的和蒋玉菡享画眉举案之乐,置宝玉于不顾。她的安排见第二十回的脂评一条长批:

  闲上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有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这并不是说袭人找到了归宿才觅替身,而是出自真心为宝钗、宝玉、麝月三方面着想。其中关键固然是宝玉对麝月有好感,也要麝月感觉到得偿素愿才行得通。

  (七)麝月服侍宝玉,宝钗夫妇二人,一定经过一段非常人所能忍受的潦倒和困苦时期。第十九回,宝玉去袭人家,炕上特为他摆了一桌子果品,“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

  底下有一条脂批:

  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一句,留与后部数十回“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这十字似是回目的上下联,上指食,下指衣,宝玉不见得独自一人挨这种苦日子,恐怕宝钗和麝月都是一同受难的伴侣,袭人怎么会和他们失去联络而不加援助,原作必有交代,我们目前只有一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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