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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的俗缘 蒋玉函和花袭人

2010-12-16 19:29:04 644 浏览
《红楼梦》中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然而《红楼梦》中有四位男性:北静王、秦钟、柳湘莲、蒋玉函,宝玉并不做如是观。这四位男性角色对宝玉的命运直接、间接都有影响或提示作用。四位男性于貌则俊美秀丽,于性则脱俗不羁,而其中以蒋玉函与贾宝玉之间的关系最是微妙复杂,其涵义可能影响到《红楼梦》结局的诠释。《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窥见“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有诗写道: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副谁知公子无缘

  此诗影射花袭人一生命运,其中“优伶”即指蒋玉函,可见第一百二十回最后蒋玉函迎娶花袭人代宝玉受世俗之福的结局,作者早已安排下伏笔,而且在全书发展中,这条重要线索,作者时时在意,引伸敷陈。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冯紫英设宴,贾宝玉和蒋玉函初次相见,席上行酒令,蒋玉函手执木樨吟道:“花气袭人知昼暖。”彼时蒋玉函并不知有袭人其人,而无意间却道中了袭人名字,冥冥中二人缘分由此而结。少刻,宝玉出席,蒋玉函尾随,二人彼此倾慕,互赠汗巾,以为表记。宝玉赠给蒋玉函的那条松花汗巾原属袭人所有,而蒋玉函所赠的那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夜间宝玉却悄悄系到了袭人的身上。蒋玉函的大红汗巾乃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为北静王所赐,名贵非常。宝玉此举,在象征意义上,等于替袭人接受聘礼,将袭人终身托忖给蒋玉函。第一百二十回结尾篇,花袭人含悲出嫁,次日开箱,姑爷见猩红汗巾,乃知是宝玉丫头袭人,而袭人见姑爷的松绿汗巾,乃知是宝玉挚友蒋玉函,红绿汗巾二度相合,成就一段好姻缘。而促使这段良者,正是宝玉本人。

  袭人在《红楼梦》这本小说以及在宝玉心目中都极占分量,而宝玉却将如此重要的身边人托付给蒋玉函。《红楼梦》众多角色,作者为何独将此大事交托蒋玉函,实在值得深究。蒋玉函原为忠顺亲王府中忠顺王驾前所蓄养的优伶,社会地位不高,在小说中出场次数不多,而作者却偏偏对这样一个卑微角色,命名许以“玉”字,此中暗藏玄机。《红楼梦》作者对角色命名,“玉”字绝不轻易赐予,小红本名红玉,因为犯宝玉之名而更改,即是一例。玉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象征,论者早已著书讨论,在众多复杂的诠释中,玉至少象征人的性灵、慧根、本质等意义,已是无庸怀疑。而小说人物中,名字中凡含有玉字者,与宝王这块女娲顽石通灵宝玉,都有一种特殊缘分,深具寓意。

  除了宝玉以外,《红楼梦》中还有其他四块玉。首先是黛玉,宝、黛二玉结的是一段“仙缘”,是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爱情神话,也是一则最美的还泪故事。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乃是性灵之爱,纯属一种美的契合,因此二人常有相知、同类之感。黛玉是宝玉灵的投射,宜乎二人不能成婚发生肉体关系,唯有等到绛珠仙草泪尽人亡魂归离恨天后,神瑛侍者才回转太虚幻境,与绛珠仙草重续仙缘。第二块玉是妙玉,有人猜测宝玉与妙玉之间,情愫暧昧。事实上宝玉与妙玉的关系在《红楼梦》的主题命意及文学结构上都有形而上的涵义。妙玉自称“槛外人”,意味已经超脱俗尘,置身化外。而宝玉为“槛内人”

  ,尚在尘世中耽溺浮沉。而结果适得其反,宝玉终于跨出,修成正果,而妙玉却堕人淖泥,终遭大劫。宝玉妙玉的关系是身分的互调,槛外与槛内的转换,是一种带有反讽性的“佛缘”。妙玉目空一切,孤僻太过,连村妪姥姥尚不能容,宜乎佛门难入。而宝玉心怀慈悲,广爱众生,所以终能成佛。

  《红楼梦》男性角色名字中含有玉者,尚有甄宝玉与蒋玉函。甄宝玉仅为一寓言式的人物,是《红楼梦》中“真”“假”主题的反衬角色,甑宝玉貌似宝玉,却热中功名,与贾室玉的天性本质恰恰相反。作者创造甄宝玉这个角色,亦有反讽之意。《红楼梦》作者的人物设计,常用次要角色陪衬、反衬主要角色,例如晴雯、龄官陪衬黛玉,二人是黛玉的伸延、投影。宝玉这个角色除了甄宝玉、妙玉用以反衬以外,另外一位名字带玉的男性角色蒋玉函对宝玉更具深意。如果宝玉与黛玉所结的是一段“仙缘”,与妙玉是“佛缘”

  ,那么宝玉与蒋玉函之间就是一段“俗缘”了。在《红楼梦》众多男性角色中,宝玉与蒋玉函的俗缘最深——宝玉与贾政的俗缘仅止于父子,亲而不近。宝玉与蒋玉函的特殊关系具有两层意义:首先是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的同性之爱,其次是蒋玉函与花袭人在《红楼梦》结局时的俗世姻缘,而此二者之间又有相当复杂的关联。

  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酋香罗》,宝玉与蒋玉函初次见面即惺惺相惜,互赠表记。

  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答挞》,忠顺亲王府派长府官到贾府向贾政索人,原因是忠顺王府里的优伶琪官(蒋玉函)失踪,“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长府官并指出证据——宝玉腰所系之茜香罗。宝玉无法隐饰,只得承认蒋玉函私自逃离忠顺亲王府,在离城“+里紫檀堡置买房舍。二十八回宝玉与蒋玉函见面互相表赠私物之后,至三十三回以前,两人”相与甚厚“的情节书中毫无交代,而三十三回由宝玉的招认,显见二人早已过往甚密,蒋玉函似乎是为了宝玉而逃离忠顺王府,在紫檀堡置买房舍的。以《红楼梦》作者如此缜密的心思,不应在情节上有此重大遗漏,不知是否被后人删除,尚待红学专家来解答这个疑问。但三十三回已经说明,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确实已发生过亲密的同性之爱,而室玉因此被贾政大加答挞,以至遍体鳞伤。一方面来看,固然是宝玉私会优伶的行为,是儒家礼教所不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象征宝玉与蒋玉函缔结”俗缘“,宝玉承受世俗后,他的俗体肉身所必须承担的苦痛及残伤。书中,宝玉为黛玉承受精神性灵上最大的痛苦,为蒋玉函却担负了俗身肉体上最大的创伤。就同性恋的特质而言,同性间的恋爱是从另外一个个体身上寻找一个”自己(Self)

  ,一个“同体”,有别于异性恋是寻找一个异“己”(Other),一个“异体”。如希腊神话中的纳西色斯,爱恋上自己水中倒影,即是寻求一种同体之爱。贾宝玉和蒋玉函这两块玉的爱情,是基于深刻的认同,蒋玉函犹之于宝玉水中的倒影,宝玉另外一个“自我”,一个世俗的化身。第九十三回,宝玉与蒋玉函在临安伯府再度重逢,在宝玉眼里,蒋玉函“鲜润如出水芙渠,飘扬似临风玉树”,此两句话除形容蒋玉函神貌俊美外,又具深意。

  “蒋玉函,有的版本亦作”蒋玉菡“,菡萏、芙渠都为荷花莲花别名。宝玉最后削发为僧,佛身升天。荷花莲花象征佛身的化身,因此,宝玉的”佛身“,虽然升天,他的世俗分身,却附在了”玉菡“上,最后替他完成俗愿,迎娶袭人。佛经有云:”自性具三身,一者法身,二者圆满报身,三者千百亿身。“蒋玉函当为宝玉”千百亿化身“之一。

  同回描述蒋玉函至临安伯府唱戏,他已升为领班,改唱小生,“也攒了好几个钱,家里已经有两三个铺子。”府里有人议论,有的说:“想必成家了。”有的说:“亲还没有定。他倒拿定一个主意:说是人生婚配,关系一生一世的事,不是混闹得的,不论尊卑贵贱,总要配得上他的才能。所以到如今还并没娶亲。”宝玉听到,心中如此感想:“不知日后谁家的女孩儿嫁他?要嫁着这么样的人才儿,也算是不辜负了。”后来蒋玉函唱他的拿手戏《占花魁》,九十三回如此叙述:

  果然蒋玉函扮了秦小官,伏侍花魁醉后神情,把那一种怜香惜玉的意思,做得极情尽致。以后对饮对唱,缠绵缱绻。宝玉这时不看花魁,只把两支眼睛独射在秦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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